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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召试县令

55 召试县令

唐史纪:玄宗悉召新除县令至殿庭,试理人策,惟韦济词理第一,擢为醴泉令,余二百人不第,且令之官,四十五人放归学问。又敕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各举县令一人,视其政善恶,为举者罚。

【解】唐史上记:玄宗以县令系亲民之官,县令不好,则一方之人皆受其害,故常加意此官,是时有吏部新选的县令二百余人,玄宗都召至殿前,亲自出题考试,问他以治民之策,那县令所对的策惟有韦济词理都好,取居第一,拔为京畿醴泉县令,其余二百人,文不中第,考居中等,姑令赴任,以观其政绩何如。又四十五人,考居下等,放回原籍学问,以其不堪作令,恐为民害也。又敕令在京五品以上官,及外面的刺史,各举他所知的好县令一人,奏闻于上,既用之后,遂考察那县令的贤否,以为举主的赏罚,所举的贤,与之同赏,所举的不肖,与之同罚,所以那时县令多是称职,而百姓皆受其惠,以成开元之治。今之知县,即是古之县令,欲天下治安,不可不慎重此官也。

【注】本则出自《旧唐书·韦思谦传》。除:拜官授职。理人策:即理民策,治理民众的策略。唐避太宗李世民讳,改民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