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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悬挂在天空的仙女之湖

  我看了看Shirley 杨等人,Shirley 杨无奈地耸了耸肩,胖子倒毫不在乎,觉得人多热闹,大金牙冲我偷着龇了龇牙,那意思是这些包袱你们算是背上了。

  我心想这他妈港农是打算全家去度假,老婆孩子保镖都齐了,正琢磨着怎么想个说辞,让明叔打消这个念头,鸡多不下蛋,人多瞎捣乱,去这么多人,非出事不可。

  这时明叔已经把此次组队的其余成员,都带了出来,给我们双方一一引见。他的老婆韩淑娜,我们都认识,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难怪明叔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大金牙张口就称她明婶,韩淑娜赶紧说别这么称呼,太显老,反正你们之间称呼都是瞎叫,也没什么辈分,咱们还是单论,按以前那样就行了。

  明叔再接下来介绍的是他的干女儿阿香,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可能还不满二十岁,看见陌生人都不敢说话。明叔说阿香是他最得力的帮手,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她都能察觉到。

  我好奇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小姑娘有“阴阳眼”抑或开过“天目”不成?

  明叔得意地告诉我们,阿香的父母在阿香刚一出生的时候,就将她放置在一个与外界隔绝,带有空气净化设备的玻璃罩中,直到她两岁为止。这样避免了她受到空气的污染和影响,使得她的神经非常敏感,可以感应到一些正常人感知不到的东西。

  阿香后来成了孤儿,明叔就把她收养了下来。她不止一次地救过明叔的性命,被他视如掌上明珠,尤其是和干尸、棺椁这类阴气十足的东西打交道,总是要把阿香带在身边。

  Shirley 杨在一旁告诉我说,明叔不是乱讲,美国有一个教派的人都如此行事。这个叫阿香的小姑娘也许会帮到我们,但最好不要带她进藏,身体好的人都难以忍受高原反应,阿香的身体这么单薄,怕是要出意外。

  明叔那边愿意带谁去,我实在没办法干涉,于是低声对Shirley 杨说,看来明叔这回豁出血本去挖冰川水晶尸,是赌上了他全家的性命,一定是志在必得。劝是劝不住了,纵有良言也难劝该死鬼,咱们尽量多照顾他们,尽力而为就行了,最后是死是活,能否把冰川水晶尸带回来,那要看他们的造化了。

  最后明叔给我们介绍的是他的保镖彼得黄,柬埔寨华裔,越南入侵柬埔寨的时候,跟越共打了几年游击,后来又从金三角流落到马六甲附近当了海匪,最后遇到海难的时候,在海上被明叔的船救了,就当起了明叔的保镖。看样子四十岁出头,皮肤很黑,不苟言笑,目露凶光,一看就不是善茬儿。最突出的是他的体形,完全不同于那些长得像猴子一样的东南亚人,非常壮实,往那一站,跟多半截铁塔似的。

  胖子一见彼得黄就乐了,对明叔说:“名不副实啊,怎么不叫彼得黑呢?有我们跟着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根本没必要找保镖,一根汗毛你都少不了。”

  明叔说:“你这个肥仔就喜欢开玩笑,他姓黄,怎么能叫彼得黑?你们可不要小看他,这个人对我忠心耿耿,是非常可靠的,而且参加过真正的战争,杀人不眨眼。”

  胖子对明叔说:“让他赶紧歇菜吧,游击队那套把式算什么,我们胡八一同志,当年可是指挥过整个连的正规军,还有我,你听说过胖爷我的事迹吗?北爱尔兰共和军核心成员,当年我在……”

  我拦住胖子的话头,不让他再接着吹下去了,对明叔说,既然成员和路线都已经定好了,那咱们就各自回去分头准备,你们得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如果没什么问题,五天之后开始行动。

  明叔说OK,路线和装备就由胡老弟全权负责,你说几时出发,就几时出发,毕竟咱们这一队人马,只有胡老弟对藏地最为了解。

  我带着胖子等人,告辞离开,回到了自己家里。我当即就收拾东西,准备只身一人提前进藏,到拉姆拉错湖畔去找铁棒喇嘛,请他帮忙找一位熟悉藏地风俗、地理环境的向导,最好还是一位天授的唱诗人,如果不能一人兼任,找两人也行。

  我把领队进藏的任务就交付给了Shirley 杨。她虽然没进过青藏高原,但曾经去过撒哈拉、塔克拉玛干、亚马逊丛林等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探险,心理素质和经验都没问题。我们商议了一下,Shirley 杨将会带队抵达狮泉河,与我在那里汇合。尽量轻装,装备补给之类的东西,则暂时留在北京,由大金牙看管,一旦在冈仁波齐与森格藏布之间的古格遗迹中,找到那座塔墓的线索,便由大金牙负责将物资托运到指定地点。

  Shirley 杨比从云南回来的时候瘦了一些,眼睛上起了一些红丝,这段时间,我们都是心力交瘁,疲于奔命,刚从云南回来不久,便又要去西藏了,实在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我劝Shirley 杨不用过于担心,藏地的危险并不多,至少没有云南那么多蚊子,趁没出发前这几天好好休息,时间迟早会给我们一切答案的。

  Shirley 杨说:“我不是担心去西藏有没有危险,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无底鬼洞这件事结束后何去何从,你要是还想接着做你的倒斗生意,我绝对不答应,这行当太危险了。老胡,你也该为以后打算打算了,咱们一起回美国好吗?”

  我说去美国有什么意思,语言又不通,你冲的咖啡跟中药汤味道差不多,让我天天喝可顶不住。不过既然你非要我去,我也没办法,先住个几年看看,要是不习惯我还得搬回来,最让我头疼的是胖子怎么办,把他一个人留在北京,肯定惹出祸来。

  胖子说:“我说老胡,怎么说话呢,说的就好像你觉悟比我高多少似的,你惹的祸可比我多多了,对于这点你没必要谦虚。你们要去美国,那我能不去吗?到了杨参谋长地头上,怎么还不得给咱配辆汽车,我看亨特警长的那辆车就不错,肯定是奔驰吧。我要求不高,来辆那样的奔驰开就行,底特律,旧金山,东西海岸咱也去开开眼,和美国的无产阶级结合在一起,全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

  我对胖子说:“美国警察不开德国车,连这都不知道,就你这素质去到美国,这不是等于去给美国人民添乱吗?”

  我们三人胡侃了一通,心情得到稍许放松。

  第二天我就独自出发,先行前往西藏。

  在西藏中南部,喜马拉雅与念青唐古拉之间,湖泊众多,大大小小星罗棋布,数以千计,稍微有点规模的,都被藏民视为圣湖,如果湖畔还有雪山,那就更是神圣得无以复加。这些湖的名字里都带个“错”字,比较著名的像什么昂拉仁错、当惹庸错、纳木错、扎日南木错等等,不胜枚举,每一个都有无尽的神秘传说,我的老朋友———铁棒喇嘛还愿所在的仙女之湖,就属于这众多的湖泊之一。

  从噶色下了车,向南不再有路,只能步行了,或花钱雇牧民的马来骑乘。这里不是山区,但海拔也将近四千五百,我在牧民的带领下,一直不停地向南,来到波沧藏布的分流处。“藏布”就是江河的意思。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深入西藏腹地,高原的日光让人头晕,天蓝得像是要滴下水来。我雇的向导兼马主,是个年轻的藏民,名叫旺堆。旺堆将我带到一片高地,指着下面两块碧玉般的大湖说:“左面大的,雍玛桌扎错,龙宫之湖;右边小一点点的,拉姆拉错,悬挂在天空的女仙之湖。”

  当时天空晴朗,湖水蔚蓝,碧波倒映着雪峰白云,湖周远山隐约可见。《大唐西域记》中,高僧玄奘有感于此人间美景,将这两片紧紧相临的湖泊,称为“西天瑶池双璧”。

  人所饲养的牲口不能进圣地,于是我和旺堆找平缓的地方向下,徒步朝湖边走去。旺堆告诉我这里有个传说,湖底有“广财龙王”的宫殿,聚集着众多的罕见珍宝,有缘之人只要绕湖一周,捡到一条小鱼,一粒石子,或是湖中水鸟的一根羽毛,就能得到“广财龙王”的赏赐,一生财源不断。

  但是前来绕湖的朝圣者,更喜欢去绕仙女之湖,因为传说仙女之湖中碧透之水为女仙的眼泪,不仅能消除世人身体上的俗垢病灶,还能净化心灵上的贪、嗔、怠、妒,使人心地纯洁。两湖对面的雪山,象征着佛法的庞大无边。

  我对旺堆说咱们还是先去净化心灵吧,绕仙女之湖一圈,从绕湖的信徒中找到铁棒喇嘛。二人徒步绕湖而行,由于我们不是特意前来朝圣,所以不用一步一叩头。走在湖畔,不时可以看到朝圣者的遗骨,他们已经与圣地融为了一体。

  远处一个佝偻的人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从他背上那截显眼的黑色护法铁棒就可以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他的举动很奇怪,显然不是我们所见过的那种绕湖方式,就连藏民旺堆也没见过他那种动作,好像是在进行着某种古老而又神秘的仪式。

  转山或者绕湖,是生活在世界屋脊这个特殊地域的独有崇拜方式,是一种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信仰,与藏族原始宗教一脉相承的表现形式。常规动作可以分成两种,第一种最普通的,是徒步行走;还有一种更为虔诚,双手套着木板,高举过头,然后收于胸前,全身扑倒,前额触地,五体投地,用自己的身体来一点点地丈量神山圣湖的周长,每绕一周,就会消减罪孽,积累功德,如果在绕湖的路上死去,将是一种造化。

  铁棒喇嘛的举动不像是在绕湖,而让我想起东北跳大神的。在内蒙插队时,纠斗神婆和萨满这些事都看到过,他是不是正在进行着一种驱邪的仪式?但在圣地又会有什么邪魔呢?想到这里我快步走上前去。

  铁棒喇嘛也认出了我,停下了动作,走过来同我相见。一别十余载,喇嘛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衣服更加破烂。我对喇嘛说起我那两个战友的现状,喇嘛也感慨不已:“冲撞了妖魔之墓的人,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佛爷开恩了,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在湖边多积累功德,为他们祈福。”

  喇嘛这些年来,从来没离开过拉姆拉错,每天就是念经绕湖,衣食都靠来湖畔朝拜的信徒们布施。其实那些一路膜拜过来的朝圣者们,在路上也接受布施,对圣徒的布施也是一种功德的积累。

  我问起喇嘛刚才在做什么,铁棒喇嘛说起经过,原来喇嘛在向药王菩萨占卜。因为有两个内地来的偷猎者,在附近打猎,但这两个人是新手,候了五天,也没看到什么像样的动物,最后终于看到一只从没见过的小兽,当即开枪将其射杀,趁着新鲜,剥皮煮着吃了。

  两个偷猎者吃完之后,立刻肚子疼得满地打滚,等有藏民发现他们的时候,都已经人事不醒口吐白沫了。这里根本没有医院和寺院,在西藏寺庙里的药师喇嘛负责给老百姓看病,铁棒喇嘛虽是护法,年轻时却也做过药师喇嘛之职,经常给湖畔的藏民与朝圣者治病消灾,所以藏民们就来请铁棒喇嘛救人。

  铁棒喇嘛听说是偷猎的,本不想去管,但佛法莫大慈悲,死到临头之人不能不救,于是就答应了下来,吩咐藏民把那两名偷猎者带来,念诵《甘珠尔》向药王菩萨祈求救人的方法。

  我们正说着话,六名藏民已将两个偷猎者背了过来,喇嘛命人将他们平放在地,只见这两人面如金纸,气若游丝,顺着嘴角往下流白沫,肚子胀得老大,以我看来这种症状也不算十分奇怪,照理说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或是恶性食物中毒都可能有这种反应,是十分危险的,必须立刻送医院急救,不知铁棒喇嘛凭几粒藏药,能否救得了他们。

  喇嘛看了看患者的症状,立刻皱紧了眉头,对几个当地的藏民说道:“其中的一个吃得太多,已经没救了,另外一个还有救。你们去圣湖边找些死鱼腐烂的鱼鳞来。”

  藏民们按照喇嘛的吩咐,立刻分头去湖边寻找,两名偷猎者之一,口中流出的白沫已经变成了紫红色,不一会儿就停止了呼吸。喇嘛赶紧让我和旺堆帮手,将另外一个人的牙关撬开,拿两粒藏药和水给他吞服了,那人神智恍惚,勉强只吃下去一半。

  这藏药有吊命之灵效,吃下去后立刻哇哇大吐,吐了许多黑水。那名死中得活的偷猎者,虽然仍然肚疼如绞,却已恢复了意识,喇嘛问他究竟吃了什么。

  偷猎者说他本人和这个死去的同伴,在内地听说到西藏打猎倒卖皮子,能赚大钱,就被冲昏了头脑,也想来发笔横财。但两人都没有狩猎的经验,无人区的动物多,又不敢贸然进去,只好在雪山下边转悠,想碰碰运气,哪怕打头藏马熊也是好的。

  就这样一直走了五天,什么也没打到,携带的干粮反倒先吃光了,只好准备卷上行李打道回府。不成想刚要离开,就看见一只黑色的大山猫,体形比那山羊也小不了多少,长得十分丑陋,毫不畏人,以至于开始还误以为是头豹子。俩人仗着火器犀利,连发数枪,把那只黑色的大山猫当场打死。正好腹中饥火难耐,也顾不得猫肉是否好吃,胡乱剥了皮,烧锅水煮着吃了半只,那肉的纤维很粗,似乎怎么煮都熟不了,就这么半生不熟地吃了。

  偷猎者涕泪横流,声称自己兄弟二人,虽然一时起了歹念,想偷猎赚钱,但毕竟除了这只山猫什么也没打到,请喇嘛药师一定大发慈悲,救他们的性命,以后一定改过自新。他断断续续地说了经过,腹中剧痛又发,立时死去活来。

  我记得在昆仑山听过一个藏地传说,那种黑色的巨大山猫,不是猫,是新死者所化之煞,当然不能吃了。我问喇嘛怎么办,这人还有救吗。

  喇嘛说:“他们吃的大概是雪山麝鼠,那种动物是可以吃的,但他们吃的时间太早了。藏人从不吃当天宰杀的动物,因为那些动物的灵魂还没有完全脱离肉体,一旦吃下去,就不好办了。我以前服侍佛爷,曾学过一些秘方,至于能不能管用,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去湖边找腐烂鱼鳞的藏民们先后回来,加起来找了约有一大捧。铁棒喇嘛将鱼鳞围在病者身边,又找来一块驱鼠的雀木烧成炭,混合了腐烂发臭的鱼鳞,给那偷猎者吃了下去。

  在这一系列古怪的举动之后,偷猎者又开始哇哇大吐。这次呕吐更加剧烈,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净了,最后直到吐的都是清水,喇嘛才给他服了藏药止住呕吐。

  喇嘛看着他呕出的秽物,说这人的命算是保住了,不过这辈子不能再吃肉,一吃肉就会呕吐不止。我凑过去看了看,只见那大堆的呕吐物中似乎有东西在蠕动,待一细看,像是一团团没毛的小老鼠。

  偷猎者跪倒叩谢喇嘛的救命之恩,问喇嘛是否能把他这位死去的同伴埋在湖边。喇嘛说绝对不行,藏人认为只有罪人才被埋在土中,埋在土里灵魂永远也得不到解脱。白天太阳晒着,土内的灵魂会觉得像是被煮在热锅里煎熬;晚上月光一照,又会觉得如坠冰窟,寒颤不可忍受;如果下雨,会觉得像是万箭穿心;刮风的时候,又会觉得如同被千把钢刀剔骨碎割,那是苦不可言的。离这湖畔不远的山上,有十八座天葬台,就把尸体放到那里去,让他的灵魂得到解脱吧。

  偷猎者不太情愿这么做,毕竟和内地的差异太大了。喇嘛解释道,在西藏本土,所有处理尸体的方法,除土葬外,悉皆流行,但因为缺乏火葬的燃料,所以一般都把尸体抬到山顶石丘的天葬台上,即行剁碎了投给鸟兽分享,如果死者是因为某种危险的接触传染病而死,则土葬也属惯例。

  偷猎者终于被喇嘛说服,就算是入乡随俗吧。在几位藏民的帮助下,抬上同伴的尸体准备去山顶的天葬台。我见他的行李袋比普通的略长,里面一定有武器弹药。我们这次进藏尚未配备武器,现在有机会当然不会错过,就将他拦住,想同他商量着买下来。

  偷猎者告诉我,这两支枪是在青海的盗猎者手中购买的,他处理完同伴的尸体后,就回老家安分守己地过日子了,留着枪也没有什么用了,既然我是铁棒喇嘛的朋友,这枪就送给我,算是答谢救命之恩的一点心意。

  我看了看包里的两支枪,竟然是散弹枪,雷明顿,型号比较老,870型12毫米口径,警车装备版,五十年代的产品,但保养得不错,怪不得麝鼠这么灵活的动物都毙在枪下。还有七十多发子弹,分别装在两条单肩背的子弹袋里。这种枪械十五米以内威力惊人,不过用之打猎似乎并不合适,攻击远距离的目标还是用突击步枪这一类射程比较远的武器比较好,散弹枪可以用来防身近战。

  最后我还是把钱塞给了他,枪和子弹包括包装的行李袋我就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