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水中,Shinley杨就在沉船旁稍作停留,她探出手来,掌心下压,向前方横向轻轻一摆,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扶着她的肩膀,在她身后将“波塞冬之炫”的光束射向漆黑一片的深水,光线到处,只见水底尽是粗大的石板巨砖,林立倒塌的废墟,似乎有很大一部分并非是被海眼吸进来的遗迹,从水底看来,有相当的废墟先前就是建立在这归墟海洞之中的,不过几千年下来,都被海水和从海洞里卷进来的事物砸得房倒屋塌,面目全非。
我想这些古老的巨石建筑,也许就是为采挖归墟中阴火矿石而建造的,在这片遗迹中,混杂着大量沉船的残骸,有的大船沉在水中,生满了锈蚀,也有的附着无数灰白色的死珊瑚虫和船底藤壶的尸壳,如果说每一艘沉船都是一座海底的坟墓,断裂的石柱石板,便如同是这些沉船坟墓无言的墓碑。
混杂其中的还有很多折断的大珊瑚树,就在这由巨石、沉船、珊瑚树堆积而成的海底墓场中,穿梭着无数千奇百怪的游鱼,一些巨蟹和螯虾在礁岩缝隙中探头探脑的爬动,我们身上带了用搬山道人传下秘方所配置的驱鲨剂,凶残的鲨鱼倒不必担心,可据明叔所言,在海底最凶恶之物,以深海蜘蛛蟹为首,吞舟之鱼尚逊一筹,蟹之猛恶,鱼龙鲛鲵等水族皆莫能敌,深海之巨蟹及螯虾,大如车船,就算是被视为龙王爷的海蛇海蟒,被他们的螯钳夹住,也自性命难保。对于体积稍小的潜艇,深海巨大的螯虾甚至能够一钳而断。
我用探照灯扫视了两遍,未见有明叔提及的断船巨蟹,暗骂那老贼又在耸人听闻,众人看明了地形,便相互打个手势,继续下潜,玛丽仙奴号叠压在一片废墟之间,船体倒斜。船尾撞入了一艘古代木船的舱体之中,按照船体结构图上的信息,我们计划直接潜到接近船尾的底部货舱,寻找装在里面的秦王照骨镜。
可就在接近沉船中部的时候,感觉身边的潜流开始加大,身体不由自主的被往深处卷,那艘古老木船是艘大腹货船,它沉下来后可能正好堵在了一个海底旋涌的洞口,木船船体所使用的材质是木料中的上品,在海底这么多年,尚未消烂,但此时也快被沉重的游轮压垮了,下方潜涌奇强,水流卷着一股股黑色的水旋,使人难以承受。我们赶紧抓住玛丽仙奴号船侧的铁栏,才使身体稳住。
Shinley杨让我看了看水压计,显示当前深度为七点五米,她回头做了个“十五”的手势,预计水深十五米以下将不再安全,所以潜水组的活动范围必须在水下十五米之内,取消了直接潜到船尾进入货舱的计划,临时调整方案,从船体中部进入船舱。
我们拽着船栏下潜到十余米深度的时候,终于在沉船上发现了一个适合潜水员进入的地方,船侧有一道舱门洞开,里面黑漆漆的注满了水,不过一株海底的灵芝珊瑚卡在了舱门上,灵芝珊瑚是海石花的一种,比较常见的还有牡丹珊瑚、鹿角珊瑚以及蔷薇珊瑚,质地非常坚固,不过这种东西还挡不住水下破拆利器金刚石链锯,我对胖子招了招手,让他换到潜水组前边,抄家伙切断插入舱门的灵芝珊瑚,其他的人肩并肩排在他身后,戒备水下有恶鱼来袭。
由于事前准备相对充分,不消片刻,潜水组就成功的破门而入,游轮内部的船舱通道并不狭窄,不过此时船身倾覆,内部的墙壁地板颠倒错位,参照物的变动,给人造成一种天旋地转般奇怪的错觉,感觉异常的狭窄压抑。
我们进入沉船内部,虽然避过了船外潜流的干扰,但舱中错乱的空间感,也给寻找目标位置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不得不时时在沉船中停下来,反复对比船体结构图纸,判断出前进方向,沉船中有些区域受到撞击和挤压,内部的金属构造已经扭曲变形,船里漂浮的杂物更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阻碍了能见度。
沉没的游轮玛丽仙奴号中,充满了死亡和阴暗的气息,偶尔有些形态奇特的海鱼游进游出,也是一副木然的神态,似乎也不畏惧潜水员,我一边在船内的通道里摸索寻路,一边寻思这船里是不是还有船员没来得及逃生,他们是跳海了,还是随着这船一同葬身海底?半天也没见一个死人,恐怕沉船之时尸体都被水流卷走了。
有Shinley杨引路,我也不需再多费心,就这么胡思乱想的跟着潜水组,在沉船的若干层舱内曲曲弯弯、斗转蛇行的向货舱缓缓移动,忽然胖子在身后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以为身后有情况发生,急忙拽住前边的Shinley杨,潜水组顿时停了下来。
由于沉船中没有任何光线,我们已经无法只依赖于一盏强光探照灯,每人都各自打开了潜水手电筒和身上的挂灯,四人靠着铁壁,并排停住,我转头一看胖子,见他对我们指了指通向侧面的一道舱门,那舱门半关半合,门缝处夹着一只人的手臂,那只手几乎就剩下骨头了,还有三两条小鱼围在附近,啃咬着手骨上仅存的一丁点碎肉。
单是一条死人胳膊,显然不会吸引胖子的眼球,那白森森的腕骨上还套着一块明晃晃的金表,表盘上嵌着许多钻石,在幽暗的水下仍显得格外耀眼,这手表八成是瑞士产的名表,那时候也只知道瑞士手表值钱,单看材料若真是黄金镶钻,就肯定价值不凡,不是一般船员能戴得起的,估计这胳膊不是船长的,就是船上某位富豪大亨的。
我心想这块钻石金表也应该算是“青头”货,我们既然现在做了蛋民,蛋民除了采蛋就是捞青头捕鱼,不能不务正业啊,见了沉船中的“青头”焉有不取之理?贪污浪费是一种极大的犯罪,我们当然不能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