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教授告诉我们,其实,关于彭加木的案子,安全部门早就有了结论,只是因为涉及到某些机密,没有对外宣布而已。
说完这些话,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本老旧的笔记本来,一边递给我,一边说道:“这是彭加木案中,一个老法医的个人笔记,不知如何被阿生拿到手里的。”
我打开笔记本认真的看了起来,老法医的日记很有说服力,除了各种直接证据之外,还有从未公开过的重要案情。
笔记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第二具干尸……
我是一名法医,大家都叫我老张。
很多案子都有不能说的秘密,身为法医,看多了那样的事,实在是良心不安,我没有公布真相的勇气和能力,只好写下这些文字,但愿有一天那些悬案都能大白于天下。
我要说的是罗布泊干尸案,这个案子有太多的诡异传闻了,可没有一个传闻接近真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那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天,记得那时我接到了有关部门的电话,当时我就吃了一惊,心想一条轰动全国的新闻要出现了。
那究竟是什么新闻呢?为什么我会这么描述?
这么说吧,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敦煌市七里镇的一支沙漠考察队,在库姆塔格沙漠西北部发现两具干尸,根据研究人员的初步鉴定,他们怀疑其中一具尸骸是某位神秘失踪的科学家,可由于技术原因,当时他们没有能完成dna身份鉴定。
之后,那两具干尸被运往甘肃省敦煌博物馆,可他们对外声称只发现了一具干尸。
为什么要那么说?其实,这与阴谋论无关,我们的国家还是值得信赖的。只不过,当发现干尸时,有人将消息传了出去,于是人们就开始猜测,那会不会是多年前失踪的科学家彭加木。
可要知道,他与一些科学技术有关,因为涉及到保密性,以及许多不确定因素,第二具干尸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秘密,人们都以为只发现了一具干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我接到了一通电话,有关方面对我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并要求我跟京城的另外一名法医赶赴敦煌。我深知这任务的重要性,大家都在关心干尸的身份。
很快,我们赶到敦煌博物馆,从干尸身上取下头发、骨骼和皮肤带回京城的实验室,准备对样本进行分析。分析完成后,我们就通过组织找到了彭加木的亲人,希望其能提供dna样本,但这过程并不顺利。
彭加木的儿女起初并不配合,他们认定干尸不是父亲,而且有关部门隐瞒了第二具干尸的事,这让他们觉得不被尊重。在一些人的劝导下,彭加木的儿女才愿意提供dna样本,供法医做比对。
因为当时彭加木失踪,外界传闻他带走了一本很珍贵的科学考察日记,叛逃他国,可他儿女并不那么认为,如今有机会为父亲正名,他们才决定配合法医的鉴定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第二具干尸是不是彭加木在做dna比对时,我和别的法医也很紧张,很多领导都打电话来询问结果,有的还亲自到场监督鉴定工作。
那一刻,我有种莫名的预感,迷雾并没有完全揭开,在干尸的背后,还涉及更大的谜团。
经过仔细鉴定,我们最后得出结论,干尸的确是彭加木。这个结果出来后,没有一个人松了一口气,大家反而更好奇和紧张了,包括我在内,谁都想知道彭加木为什么会失踪,他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说实话,在鉴定身份的过程中,我研究了彭加木的失踪案,排除掉超现实的猜想,只从法医学的角度来思考,此案就有诸多不合逻辑的疑点。但要找到答案,听到尸体二十六年后留下的“遗言”,我们还得了解彭加木失踪当天的具体情况。
就这样,真相离我越来越近,可谁都没有猜对答案。
彭加木在罗布泊失踪,事隔二十五年,尸体才被人发现。在这二十五年里,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彭加木的归宿和死因,既然尸体已经确定身份了,那么死因就成为了大家最关心的事了。
关于彭加木的死因,外界的观点早已两极化,一种是彭加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现象,比如能自行复制的玉佩,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类的事,另一种就是彭加木单独外出寻水,迷路后渴死。
实际上,早在鉴定干尸身份的时候,我就已经有眉目了,彭加木不可能是缺水而死,或者饿死的。
这即是说,理性派的观点是错误的,彭加木的死因没有那么简单。
干法医的人都是理性派,我们否定了理性派的观点,那么是要支持超自然现象派吗?当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为干尸身上有尸蜡,而干尸有尸蜡则非常罕见,这一点最为蹊跷。
在法医学上,除了氧气以外的营养物质全部得不到补给,这称之为完全饥饿,因此导致的死亡叫饥饿死。
在饥饿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皮肤干燥,血液减少,内脏体积减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声称,一个老人是被饿死的,可是脂肪却很多,那就值得怀疑了。
那么,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寻水,迷路后没有了水和食物的补给,最后就会发生完全饥饿,而在罗布泊那种极度干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会完全消失,尤其是干尸在沙漠中待了二十五年的情况下。
这即是说,尸体没有脂肪,那就没有尸蜡。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饥饿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经完全消失了,就算还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罗布泊的极度干燥环境内形成尸蜡。基于尸蜡的发现,我就怀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罗布泊的遭遇仍是一个谜,根本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
干尸的形成过程中,能够有效地保留某些个人特征,以及暴力作用的痕迹(如损伤和索钩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我检查过干尸,它身上有很明显的暴力作用痕迹,这就是为什么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饥饿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
让我震惊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迹太触目惊心了,是我那么多年法医生涯中罕见的。
究竟彭加木在罗布泊遇到了什么事,干尸身上有着怎样惊人的暴力作用痕迹呢?是谁犯下的罪恶?最重要的是,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基本上,法医只管做尸检,凶手是谁,怎么侦破案件跟我们没多大的关系。
不过,这案子很特别,绝不可能公开地由执法部门侦办,因此我能接触的线索就比较多,也得知了彭加木当年在罗布泊失踪的具体情况
当时彭加木留下“我往东去找水井”的纸条后,就独自一人走向沙漠深处,自此再未回到营地。
彭加木失踪不久,科考队员曾开着越野车往东找人,开出一公里多,他们就发现了一行脚印,并认定那是彭加木的脚印。于是,科考队员沿着脚印继续寻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见彭加木的脚印,可却一直找不到人。
到了深夜两点,科考队员仍没找到彭加木,于是不得不把他失踪的消息用电报报告驻军,并请驻军立即转告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干尸头部有三处钝器伤、四肢有十一处锐器伤、胸、腹、背部有二十七处锐器伤。若非人已经死了,尸体成了干尸,那么凶案现场一定极其血腥恐怖。
还有一个佐证就是,彭加木留下的那张纸条,时间上有明显的改动,是由六月十六日,后改成的六月十七日。
日记写到这里基本结束,后面还有一段话,却是阿生写下的一些分析:
“彭加木的留言可能是假的、科学考察日记与他同时失踪、他究竟要去哪里?是谁追上去将他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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