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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完璧归谁(二)

  秦北洋想起在东海达摩山,发现舍身崖下的建文帝之墓,靖难之役被叔叔燕王朱棣篡夺帝位,被迫流亡到海上。
  再看血书,朴氏说“帝甚宠幸”,封她为婕妤。不久,明成祖远征漠北鞑靼,命朴婕妤随驾侍奉。明朝大军在斡难河畔的鞑靼营地内,发现一方秦朝印章,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虫鸟篆,确定为和氏璧传国玉玺,当初被元顺帝带入大漠。明成祖六次远征漠北,也有追寻玉玺之意,正如派遣郑和下西洋实为查找建文帝。归途中,七月十七日,皇帝驾崩榆木川。按照惯例,秘不发丧。明朝还有一项惯例,便是嫔妃要给皇帝殉葬,为皇帝侍寝的朴婕妤,亲眼目睹皇帝“马上风”龙驭宾天,太监在营帐中给她准备了三尺白绫……
  “马上风?不就是在男女云雨之中猝死吗?”小郡王年纪虽小,但早已通了人事,经历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数打,“大名鼎鼎的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建造紫禁城、远征交趾、扫荡漠北、派遣郑和下西洋、编纂永乐大典,开创盛世的永乐大帝,就是死在这个朝鲜妃子朴婕妤的十七岁少女身上?”
  “哎呀,你怎么说得如此活色生香。”
  秦北洋脑子里也联想一番,可惜岁月从来败美人,一直败成了眼前的枯骨。
  朴婕妤不想为了一个老头殉葬,便在自缢前夜,携带玛瑙宝匣内的传国玉玺,悄悄逃出营帐,穿上男人衣服,偷了一匹骏马,独自深入戈壁。
  “这朝鲜少女忒也胆大了!”小郡王拍了拍大腿,“反正都是一死,无非被抓获以后,死得比较难看,凌迟是免不了啦。但她带走传国玉玺,倒也是有心了。”
  朝廷派遣东厂太监与神机营负责追捕。其中,神机营中军把总吴名,苏州阊门人氏,从军七载,屡立奇功,善骑射火器。途中遭遇沙尘暴,他独自掉队游荡于戈壁滩,竟与朴婕妤意外邂逅。
  吴名本要押解朴婕妤回大营,两人共乘一匹马,在风沙中到了哈拉和林古城。他是个帅小伙,朴婕妤是朝鲜国美少女,孤男寡女,前胸贴后背,天地伦常,两情相悦,自不待言。
  《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永乐皇帝阳衰,就是个性无能,如何比得过年轻的神机营军官?两人干柴烈火,犯下男女私情,血书里有“大逆不道”四字,还不得逃得离长城越远越好?他们携带宝匣里的传国玉玺,一路逃到“金山”就是阿尔泰山。
  山谷之中,两人被鞑靼骑兵发现,逃亡到李陵碑前。吴名与朴婕妤下马,发现个地洞钻下去。这是古时盗墓贼所打的盗洞,坠落到古墓地宫,四周都是汉画像石。
  神机营军官与朝鲜婕妤,自知无路可逃,此生必将困死于此,便在高丽纸上书写血书,记录这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历程,压在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底下,后人若能挖开此墓,发现他俩的遗骸,就算是和氏璧为他们陪葬了。
  落款时间是“大明永乐二十二年甲辰九月二十日”——秦北洋脑中浮起中国历代纪年表,换算成西历是公元1424年,西洋的百年战争还没结束呢。
  小郡王读之眼眶都发红了:“这个朴婕妤,必是性情刚烈的女子,此生若能得到这样的她,身为男人也是三生有幸。”
  “别抒情啦,他们在第二道地宫写下血书,又闯入第三道地宫,结果在李陵的棺椁前,遭遇汗血宝马镇墓兽,当作入侵的盗墓贼,死于独角之下。”
  秦北洋准确地推理出这个故事的大结局。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
  到底是女人心思敏感,仅仅观察两个年轻男人的眼神,沃尔夫娜就看出了端倪。
  “是!”秦北洋用俄语回答,“感人至深,简直催泪。”
  看完永乐年间的爱情故事,小郡王把注意力转回到传国玉玺,贪婪地摸了又摸,好像要把自己掌心的油脂也变成包浆。
  “天可怜见!我——孛儿只斤·帖木儿,堂堂的成吉思汗直系后裔,黄金家族成员。元世祖忽必烈、元顺帝妥懽帖睦尔都是我的祖先,他们也是正统的中国皇帝。元顺帝又是传国玉玺最后一个主人,于情于理于法,我都可以继承这枚宝贝!”
  “你该不是做起了皇帝梦吧?”
  小郡王一本正经地回答:“北洋,我若是做了皇帝,按照我们蒙古人的习惯,必为你裂土封疆,让你成为拥有数省领地的一方诸侯,子子孙孙世袭。你说,你要哪个省?对了,你不是生在白鹿原的唐朝大墓里吗?陕西省怎么样?八百里秦川沃野,以后就跟着你姓秦了。”
  “做你的大头梦吧。”秦北洋哭笑不得,在小郡王头顶重重敲了一巴掌,希望把他打醒,“什么一省的诸侯,不就是如今的军阀割据吗?小爷不稀罕。”
  “你该不是觉得我是蒙古人,不能做你们汉人的皇帝?你可错了,满人、蒙古人都可以做中国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也是四分之三的鲜卑人呢,何况我娘还是苏州名妓呢。”
  “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皇帝的时代终结没多久,袁世凯做过八十三天的皇帝闹剧,小皇帝溥仪还在紫禁城里南面称帝,至今很多中国人的脑子里,除了狗屎就是皇帝梦。”
  “你莫不是在骂我脑子里全是狗屎?”
  “正是!二十世纪,皇帝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谁做皇帝,谁的脑袋就要被杀下来。”秦北洋想起沙俄末代皇帝的例子,也想起巴黎地下墓穴的断头国王与王后,“小郡王殿下,你若是想要做皇帝,背叛共和,我就第一个杀了你!”
  说罢,他举起手中唐刀,对准传国玉玺,仿佛要一刀将它劈成两半!
  九色也长出雪白鹿角,小镇墓兽与主人同仇敌忾。
  “小心小心!”小郡王用脑袋护住和氏璧,“我这不是犯了失心疯吗?北洋,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我一般见识了。”
  “但愿你能信守诺言。”
  “我发誓,本人鄂尔多斯多罗郡王世子,孛儿只斤·帖木儿,誓死效忠中华民国,绝不图谋叛乱称帝。”
  秦北洋收起唐刀,将传国玉玺收入宝匣:“此物一出江湖,又将引来无数腥风血雨,不如留在李陵墓中,留在朴婕妤身上。这是历史的选择,我们无法改变,就让时间在此凝固。”
  他将宝匣放回到女性骨骸腰间,几乎原样未动,又跪下磕了三个头。
  “可惜啊,和氏璧,传国玉玺,要重新埋入历史的尘埃。”
  “让还在做皇帝梦的野心家们彻底死心吧。”
  沃尔夫娜拽了拽他的胳膊问:“秦,我们该如何逃出去呢?”
  终于,她问了个终极重要的问题,至于答案,两个男人还没找到呢。
  秦北洋在地宫中转了一圈,确认这是墓室尽头,别无出路。他不想再去动李陵的棺椁,免得再触动什么致命机关,流沙已够他们喝一壶的了。退到外面第二道地宫,琉璃火球照亮盗洞,那对明朝男女就是从这里下来的。秦北洋借助九色的力量爬上去,发现盗洞已彻底被碎石掩盖,毕竟又过去了五百年。
  “这么说来,我们是被困死在这座汉朝大墓里了?”小郡王翻了翻白眼,“就跟那两具骨骸一样,也得写下血书,记录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
  沃尔夫娜倒是无所谓,靠在墙上,胸口划着十字:“我在这里等待上帝召见。”
  “我们将永无出土之日?”
  秦北洋搂着九色的赤色鬃毛,看着它琉璃色的双眼,仿佛看到了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