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前,天高云淡的伊塞克湖畔,雪山环绕的普热瓦尔斯基墓前,来了五匹骏马。
其中四匹马上,分别是阿幽和她的刺客们。过去十天,他们从阿尔泰山的喀纳斯湖,一路尾随追踪到俄属中亚境内。
正要进入被炸开的墓道,冲出来一个俄国男子,衣衫褴褛,全身鲜血,乍看还以为是普热瓦尔斯基诈尸了。
他是白俄上校伊万诺夫,部下全被人骨金字塔撕成碎片。半年前,他雄赳赳气昂昂地率领一百多人的探险队,从哈尔滨出发跨越草原与戈壁,此刻仅以身免,成了光杆司令,不免徒自哀伤。
伊万诺夫看到刺客们,尤其阿海右脸上的刀疤,便知这伙人绝非善类,抬手射出两枪。阿幽及时下地匍匐,才躲过白俄的子弹。
上校趁机跨上一匹俄国马,猛抽鞭子而逃遁,消失在伊塞克湖边的荒野。
阿海早已拔出象牙柄匕首,对于没能抹断白俄人的脖子而耿耿于怀。
“后会有期。”刺客们的主人不以为意,决定立即进入墓道查看,“秦北洋当在此墓中,他必须进入地宫才能延续生命。”
刚到墓道口,便闻到一股血腥腐臭之气,体壮如牛的脱欢突然站住,声音颤抖:“老爹,我怎么感觉眼皮一直在跳呢?”
“左眼还是右眼?”
脱欢有轻微的左右不分,只能把手按在右眼皮上:“这只眼!”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阿海幸灾乐祸地开玩笑,“你要倒霉了!”
老爹面孔一板:“你俩休得胡言!”
“安全起见,大家都背上随身包袱。”阿幽中止了刺客们的争吵,“别忘了地宫道有言:入玄宫者,必先善其器。”
穿过墓道,四名刺客来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地宫。他们发现几具尸体,进入形同深井的棺椁,下降到第二层地宫。
遍地残肢不全的死人,穿着蓝色的中国军服,从裤子、靴子以及配枪看出都是骑兵,粗略数数竟有二三百人。
刺客老爹判断:“尸体没有枪伤,全被折断脖子或撕开肚肠而死,典型的镇墓兽所为。”
脱欢猛烈地摇头:“我的右眼皮还在跳,我不想再进去了!”
“你想违抗主人的命令?”
老爹干脆地抽了他一个耳光。
“想当年,我们可都是修行过地宫道,最终才能毕业的。脱欢,你平常不是胆大包天,杀人如麻,何时变得像个小姑娘似的胆小?”阿海才察觉到阿幽瞪了他一眼,“我失言了,主人。”
“业精于勤荒于嬉。当你们长年累月忙于刺杀,地宫道自会慢慢退步——除了秦北洋,三天两头下到古墓,隔三差五杀个镇墓兽,他才是地宫道的大师。”
阿幽命令大伙儿格外小心,进入第三道地宫,他们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奇观。
人骨金字塔……
脱欢的大块头不小心撞到墓室门,金字塔基座微微晃动,几块骨骸从塔顶坠落,在他面前摔成碎片。越来越多的人骨掉下,一开始残缺不全,接着是整个的骷髅武士,顶着盔甲,手执兵刃,将这伙刺客当作侵扰陵墓的盗墓贼。
“人骨镇墓兽!”
还是刺客老爹见多识广,准确地看出了这座人骨金字塔,便是利用成千上万的人骨,作为原料制作的一尊镇墓兽。就在这座人骨金字塔的心脏,应当有一颗硕大的灵石心脏!
就算使出“刺客道”与“地宫道”的全部功夫,他们四个人也无法抵挡成千上万的骨骸。因为活人会被刺客们的杀气吓倒,而死人无所畏惧。
“抄家伙!”
阿幽一声令下,老爹从包袱里掏出一支竹笛,阿海抽出一支洞箫,脱欢则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地宫道”有言——镇墓兽,传诸商周先秦,性喜宫商音律,风雅丝竹。
老爹横笛,阿海吹箫,脱欢马头琴,阿幽无需乐器,她的嗓子就是天籁。
刺客乐队演奏出了超高水平,犹如三重奏的管弦乐,只为阿幽的儿歌伴奏,犹如《论语》所说“郑声之乱雅乐”。
奇迹发生了,原本暴怒的人骨镇墓兽,竟然整个安静。已冲到眼门前的骷髅武士,巴瞪着深深的眼窝,沉醉在乐器与阿幽的歌声中。
阿幽也不知下一步该如何是好?一旦停下,恐怕会被人骨金字塔吞没。她用眼色示意老爹等人继续演奏,让笛萧之声飘荡在地宫深处……
刺客乐队与骷髅音乐会。
然后,秦北洋走出了最后一道墓室门。
小郡王、沃尔夫娜、老金,还有小镇墓兽九色,依次走到人骨金字塔面前。
看到秦北洋的双眼,阿幽愣住了,歌声戛然而止。老爹也放下笛子,阿海撤下洞箫,脱欢的马头琴摔在地上,琴箱发出刺耳的共鸣。
骷髅武士们面面相觑,这才明白曲终人散——是活人该散了。
老爹用笛子插入一个头颅骨的眼窝,阿海将洞箫扔出去打到一片骨骸,脱欢的马头琴已被骷髅们踩断。
九色刚要吐出琉璃火球,秦北洋却让它不要动。一个骷髅武士的钢刀砍到眼前,他撅起嘴唇吹响口哨,竟是贝多芬的《欢乐颂》。
那把刀停留在秦北洋的头顶,硬生生地凝固了。仿佛他那悠扬的口哨声,就是《天鹅湖》中让人变成石头的魔王诅咒。
但乐器都完蛋了,干吹口哨难以为继。沃尔夫娜顺着他的口哨声,唱起了俄语版的《欢乐颂》。骷髅们呆呆地注视着俄国美妇人,瞬间成了地狱女神。
活人与死人之间,这样用口哨与唱歌维系的平衡,如同危险的走钢丝。
果然,幽暗的地宫让秦北洋后背心发凉,鼻头微微一冲,熬不住打了个喷嚏。
口哨突然中止,顺带打断了沃尔夫娜的《欢乐颂》。
这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喷嚏,正好惊醒了所有陷入贝多芬迷醉的人骨镇墓兽。
整座金字塔再次崩塌,成千上万的骨头坠落,组成浩浩荡荡的大军,山呼海啸地向不速之客们扑来。
脱欢抽出匕首,无奈兵器太短,还没够得上骷髅,手指骨就扎进了他的胳膊。就算刺中对方,死人骨头并不存在咽喉,顶多割断颈椎骨。数只骷髅抓住他,就要把他的皮肉撕破。
突然间,小郡王举起快枪,打爆几个头颅骨,顺便将脱欢拽回来。
脱欢已受重伤,身上布满锋利的骨头扎的洞眼,如同被戳漏了的水瓶子,不断往外喷溅鲜血。何况他的体重超过两百斤,腹中空空的小郡王,没两下就拽不动了。
阿海与老爹上来帮忙,左手匕首,右手快枪,镰刀般割倒一大片。九色吐出琉璃火球,烧掉后头源源不断的骷髅武士。秦北洋的三尺唐刀,剁下好些骨骸,保护阿幽与沃尔夫娜两个女人。老金的一把铁镐舞得风生水起,一看就是练家子的独门武器,绝非普通的矿工镐。
“脱欢!”
小郡王竟然叫出刺客的名字。在人骨金字塔的杀戮战场,失血过多的脱欢面如金纸,握紧他的胳膊,气若游丝:“帖木儿!我就知道,右眼皮跳,不是啥好事儿。”
他说的是鄂尔多斯地方的蒙语,小郡王将脱欢抱在怀中,声嘶力竭地用蒙语说:“别死!”
“我才是鄂尔多斯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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