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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偷尸

  乌史铃等人听到这儿,早已经瞪大了双眼,一副听故事的模样。刑磊峰直接道:“我说,你就吹吧,什么走尸,以为拍电影呢?以为自己是那什么林正英是吧?”
  乌史铃瞪了他一眼,让他闭嘴,紧接着一脸好奇的追问道:“你说的那个周玄业这么厉害啊,天顾大哥,他说的是真的吗?”之前我虽然告诉了她我们来寻找尸体的目的,但在走尸这方面并没有提,毕竟这种东西,除非亲眼看到,否则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你是在吹牛编故事,或者觉得你是在装神弄鬼。
  此刻话竟然已经说开了,我也不隐瞒,道:“嗯,他会走尸,也就是你们电影里看的赶尸。我们这次是受雇于宋老板,老寻找三位远征军先烈的遗躯的。”
  乌史铃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另一边,沉默寡言的卫冕道:“赶尸之说并非空穴来风,苗人也能赶尸,不过不是用符箓,而是用蛊虫。”
  刑磊峰嗤笑道:“得了吧,一个个都跟将故事似的,这么能编,干脆写小说去得了。用蛊虫赶尸?你见过?还是你会赶?”
  卫冕看了他一眼,沉声道:“我不会赶,但是我见过。”接着,他说起了一件他小时候经历过的事情。卫冕出生的地方,紧挨着一个苗寨。苗寨分为生苗和熟苗,生苗将苗族的文化保留的很好,大多都不会说汉语,很多甚至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而熟苗,则是千百年来被汉化的一些苗人,相对之下,某些文化就保存的没那么完好。
  我们常说苗人擅长用‘蛊’,蛊,上虫下皿,很显然,就是装在器皿里的虫子。
  卫冕出身地靠近生苗的寨子,因此有幸看到过真正的苗人蛊术。那会儿他还小,一个城里来的小伙子路过生苗寨,对苗族文化很感兴趣,就在寨子里逗留了很久,结果把一个苗女给睡了。
  两情相悦,发乎于情,再加上干柴烈火,发生点儿关系倒也无所谓。但关键是你发生了关系,你得负责任啊,但偏偏那小子脱裤子的时候爽快,穿上裤子的时候就怂了。
  你想想,一个城里的年轻人,怎么可能娶一个深山里连汉语都不会说的苗族姑娘?
  所以这男的就落跑了。
  但他低估了苗族的姑娘,人家不是傻子,愿意跟你睡,自然是留了后手的。在那年轻人和苗女滚到床上的那一刻,就已经中蛊了,据说是叫什么‘同心蛊’,一但中蛊之人背叛了毒蛊的主人,对方就可以操纵毒蛊,决定他的生死。
  在年轻人偷偷逃离苗寨的清晨,卫冕早起上学,看见那个苗女站在寨子的高石坝上,泪流满面。卫冕忍不住爬上去问:“姐姐,你为什么哭?”
  苗女听不懂他说话,只是摸了摸他的头。
  后来怎么样不知道,反正当天下午,那个青年人就被人抬回来了,肚子大的跟孕妇一样,在担架上不停的抽搐。当时大人们都说,则人肯定是中蛊了,卫冕的妈妈还嘱咐卫冕,不要和苗寨的小孩子玩,万一出了事,小心小孩子的父母报复。
  卫冕年纪小,难免好奇,穷山僻壤又没有什么好玩的,日落时分,便偷偷去苗寨,谁知就在这时,他看到白天被抬回来的那个年轻人在石坝子上走来走去,一边走,衣服里一边有一种黑黑的,外表像蛆虫一样的东西掉出来。
  那人脸上青白,双目无神,行走僵硬,分明已经死了。
  当时卫冕年纪小还不知,后来也是长大了,才知道那个人是中了蛊被害死了。据说,那个年轻人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自己躺了进去,最后那个苗女把他给埋了,自己也自杀了。
  乌史铃听的目瞪口呆,道:“那个苗女太残忍了,不过,也太可怜了。你们男人,真不是好东西。”
  刑磊峰连忙道:“小铃,你可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我对你的真心,天地可鉴啊。”
  乌史铃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而是道:“空穴不来风,其风必有因,看样子,有些东西能流传下来,并不一定是骗人的。”她来了兴致,立刻追问宋侨明,道:“那个周玄业说的惊尸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三具尸体会自己跑掉呢?”
  不等宋侨明回话,那活人堂的伙计便悠哉悠哉的说:“尸体最忌讳猫科动物,如果我没猜错,那豹子肯定是从尸体上方扑过去了。”
  宋侨明一愣,忙点头,说:“是、是,你怎么知道的?”
  小眼睛道:“你们要不信啊,可以做个试验,以后家里有死人的时候,就放一只猫,让那猫从尸体身上跳过去,尸体绝对会自己坐起来。不过你说的那三具尸体,嘴里有‘驱尸符’,脖子后面有‘控尸楔’,不同于一般尸体,惊尸后胡乱逃窜,也属于正常。”
  我们听到这儿觉得不对劲,这小眼睛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倒像是很专业的模样。
  仿佛看穿了我们的想法,他挥了挥手,说:“有什么好奇怪的。炼尸之术,源于道家,我道医的诸般秘术,也属道家。虽然炼尸和炼药八竿子打不着,但往上追溯,都拜的同一个祖师爷,这些基本的东西,我还是懂的。”顿了顿,他又道:“不过听你们这么说,你们口中这个周玄业所用的手段,可不是普通赶尸人能弄出来的,想必还是一位炼尸的大能呢,有机会我倒真想拜会一下。”
  我不由得对这个小眼睛刮目相看,便道:“肯定会有机会的。”
  紧接着,我示意宋侨明继续往下说。
  宋侨明抹了抹脸,看了那伙计一眼,说:“当时吧,我也不明白惊尸是怎么回事,就问周老板了,他的回答,和刚才这位小兄弟差不多。他说这尸体受惊乱跑,会跑到什么地方就不一定了,不到天亮,尸体不会停下来。”
  “我就问了,能不能用他手里的铃铛把尸体招回来,但不顶用,因为尸体已经跑远了,根本听不到铃声,所以我们只好连夜找。”
  小眼睛又插了句话,道:“三具尸体,朝着三个不同的方向跑,而且跑起来没有规律,一跳好几米远,更不容易留下痕迹,你们要找起来,那可就难了。”
  宋侨明一拍大腿,冲小眼睛竖起了大拇指,说:“可不是吗!我们找了一个小时,半点儿头绪都没有,只好停下来,觉得天亮再找。天一亮,那尸体就不移动了,我们也好找一些嘛。”
  我道:“然后呢,你们找到了没有?”
  宋侨明道:“这地方太危险,我们不敢分散找,所以找起来很慢,当天找回了一具,第二天又找回了一具,我们将它们放在树洞里,第三天又去找第三具,但那第三具尸体,却怎么也找不着。”
  我听到此处,心说:难怪他们会耽误这么多天,原来中途还出了这么多变故。
  接下来的时间,一行人试图去寻找第三具尸体,却始终一无所获,那具尸体,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顺子揣测说:“会不会是被什么猛兽给啃了?”
  宋侨明照着他脑袋就扇了一下,道:“说什么蠢话,那尸身都长毛尸变了,肉又老又硬,你吃啊?”
  顺子嘀咕道:“人和野兽能一样吗。”
  周玄业推翻了顺子的猜测,道:“不可能,野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它们不会碰尸身的,就像那天晚上豹子偷袭一样,营地里‘四个人’,却只扑宋老板。”
  宋侨明点了点头,道:“有道理,那尸身究竟去哪儿了?”
  周玄业想了想,道:“被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