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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史地 五七 所谓正史

从前学者对历史研究也颇注重,史的地位仅次于经。史部典籍繁多,最占重要地位的就是所谓的正史。正史是官修的,每逢朝代更易,新朝政府便简派一批人员(但从前并不一定是这样的),编撰上一代的全史,累积到清代,这样的史书就有二十四种之多,叫作“二十四史”,兹将“二十四史”的书名作者列下:

1.《史记》 汉司马迁撰

2.《汉书》 东汉班固撰

3.《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撰

4.《三国志》 晋陈寿撰

5.《晋书》 唐房乔等撰

6.《宋书》 梁沈约撰

7.《齐书》 梁萧子显撰

8.《梁书》 唐姚思廉撰

9.《陈书》 唐姚思廉撰

10.《魏书》 北齐魏收撰

11.《北齐书》 唐李百药撰

12.《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撰

13.《隋书》 唐魏徵等撰

14.《南史》 唐李延寿撰

15.《北史》 唐李延寿撰

16.《旧唐书》 后晋刘昫等撰

17.《新唐书》 宋欧阳修等撰

18.《旧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撰

19.《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撰

20.《宋史》 元脱脱等撰

21.《辽史》 元脱脱等撰

22.《金史》 元脱脱等撰

23.《元史》 明宋濂等撰

24.《明史》 清张廷玉等撰

以上“廿四史”至明代止,共三千二百四十九卷。清代虽已过去,但官修的正史还没有完成。民国初年本来设有清史馆,由赵尔巽等主持其事,到民国十七年,编成了一部未定的史稿,共五百三十六卷,目录五卷,命名《清史稿》,曾草草付印,不久即被禁。

开明书店印行“廿五史”,系将柯劭忞所撰《新元史》加入。《新元史》于民国九年脱稿,经政府明令列入正史,内容比《元史》正确详备。

又,《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四史”,为“廿四史”中最被人重视的一部分,过去读史者,“廿四史”不必全读,但这四史则在所必读,尤其是《史记》、《汉书》,文章优美,不仅被人当史书读,也当文学作品读。

就正史体例说,司马迁创立之,班固继承之,略加更改,以后作史者完全依样画葫芦,没有新形式,我们只须分析一下《史记》、《汉书》,便知道一切正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