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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上海冒出了“造反司令”王洪文

崔家的新女婿

一提起上海,浮现在人们脑海中的印象,要么是高楼耸立、车水马龙的外滩,要么是摩肩接踵、五光十色的南京路……其实,那只是上海的一部分,上海并非都是那样的。

在20世纪50年代,只消越过外滩的外白渡桥北行,当那座22层的上海大厦(解放前叫“百老汇大厦”)从你的视野中消失之后,你所见到的便是一番迥然不同的上海:载重卡车成群结队从马路上呼啸而过,长长的、高高的、灰蒙蒙的围墙取代了那琳琅满目、光怪陆离的玻璃橱窗,高耸着的不是大厦,而是一根根瘦长的烟囱,来来回回的是穿着胸前印着“安全生产”的蓝色工作服的人们。

那就是上海的东北角——工业区杨树浦,80万产业工人在这里日夜劳作。

在杨树浦僻远的东头——杨树浦路终点,有一家规模宏大、历史悠久的棉纺厂,解放前叫“裕丰纱厂”,解放后成为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人称“国棉十七厂”。这家工厂拥有近万名职工,是上海几十家棉纺厂中数一数二的大厂。杨树浦路尽头南北两侧,都是国棉十七厂的厂房。

就在紧挨着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地方,有一条短小的马路,叫作“定海路”。没有高楼,没有大厦,定海路大都是低矮的平房,住户十有七八是上海国棉十七厂的职工。

定海路194号,是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平房,上面有一个小阁楼。泥地,竹篱笆墙上抹了点石灰,在屋里吃柿子,隔壁都听得见。没有煤气,用的是煤球炉。没有自来水——要到“给水站”去一桶一桶拎水。

这小屋的主人,名唤崔崇岭[1]。他生于1910年,本是江苏省淮安县的农民。后来到上海裕丰纱厂当木匠,慢慢地积了点钱,买下这小屋。他娶了同厂女工、同乡高小妹为妻。他念过初小,略识几个字。妻子比他小六岁,文盲,在粗纱车间当挡车工。

结婚多年,高小妹竟不生养。夫妻俩担心老来无靠,便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崔根娣。根娣,“跟弟”的谐音。夫妻俩期望这个大吉大利的名字,会“跟”出几个“弟”来。

不知是这名字果真灵验,还是因为高小妹本来就能生育,自从领养了根娣之后,真的“跟”出了弟妹来。

时来运转。解放后,上海国棉十七厂在定海路造了一批工人宿舍,由于崔崇岭和高小妹双双在这家工厂做工,便分到一间新屋,于是,全家乔迁至几百公尺外的工人宿舍,把空着的小平房出租,每月收得一点房租,辅助家用。

那一带人多屋少,竟有三家房客,挤住在那20平方米的小屋里:小阁楼上住一家。楼下隔成两半,前屋住一家,后屋住一家。

崔根娣渐渐长大。从定海路小学毕业之后,就到里弄办的托儿所里当保育员,算是个临时工。每天工资八角。由于托儿所里差不多都是上海国棉十七厂职工的孩子,后来这个民办托儿所属上海国棉十七厂工会领导,于是崔根娣也就成了上海国棉十七厂的临时工。

1958年,崔崇岭来到小平房收房租的时候,忽然要住在前屋的房客搬走。

“为什么要我搬走?”房客不解。

“我女儿根娣要结婚了,要把前屋作新房。”崔崇岭用一口苏北话答道。

经崔崇岭这么一说,那房客当然不能不搬。

就在那房客搬走之后,崔根娣领着一个小伙子前来打扫前屋。那小伙子倒长得眉清目秀。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从口音里听得出是北方人。进进出出,他总是穿一件没有领章、肩章的军装,一望而知是个复员军人。然而,军服肩上有一根挂肩章用的布条,这小小的布条表明他退伍之前是个军官——因为自从1955年国庆节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只有军官的双肩上才“扛”着肩章。

小伙子姓王,名洪文,人们都喊他“小王”。

1956年9月,经过在南京集训之后,21岁的王洪文转业了。

王洪文被分配到上海国棉十七厂工作。

他穿着军官服,手里拿着转业军人证件和党组织转关系的介绍信,踌躇满志,跨入上海国棉十七厂那颇有气派的大门。当时,凭着转业军人、党员的身份,安排个工作不是件难事。

他不得不脱下心爱的军官服,穿上蓝色工作服,成天跟满是油泥的纺织机打交道。

“闲茶闷酒无聊烟。”郁郁不得志的王洪文,上班不离烟,下班不离酒。

“你好好学。不懂,我教你,包你学会。”他的师傅是个厚道的老工人,以为王洪文所苦闷的是不懂技术。

王洪文缄默不语,坐在用废旧梭子做成的椅子上,仰天长叹。

“你不要叹气。我教过好多徒弟,他们一进厂,也是什么技术都不懂的。如今,都成了老师傅了。只要你肯学,我一定教会你。”苦口婆心,师傅再三相劝。

王洪文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才说道:“师傅,谢谢你的好意。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不想吃技术饭,我想吃政治饭!”

王洪文眼巴巴地盯着党支部书记的位子。他想“吃政治饭”,一旦当上支部书记,就可以脱产,可以不干保全工。凭着他能说会道,“吃政治饭”比“吃技术饭”有出息得多。

非常遗憾,党支部改选的时候,他只被选为支部委员,而支部委员是不脱产的。唉,他还得干那又脏又累的保全工。

他成了个“阿混”。他没心思学技术,混一天算一天。

不满,苦闷,无聊。下班之后,要么一盘接一盘地用“车、马、炮”打发时光,要么困大觉。

他,谈起恋爱来了。他模样儿俊俏,倒也颇招姑娘们的青睐。

他初恋的对象是小Z[2]。小Z的父亲也是在国棉十七厂工作。小Z在民办托儿所里当保育员。

谈了一阵子,由于小Z父母觉得王洪文太浮,反对这门婚事,吹了。

在跟小Z谈恋爱的时候,王洪文常常去那民办托儿所,结识了另一位保育员——崔根娣。

王洪文跟小Z吹了,便跟崔根娣好上了。虽然崔根娣的母亲对未来的女婿并不太满意,在背地里用苏北话骂他“小侉子”。不过,他跟崔根娣的恋爱越来越火热,木已成舟了。

定海路194号那10平方米的前屋,成了王洪文的新房。

王洪文每月工资64元,崔根梯每月收入24元,双方都还负担着长辈,经济上不宽裕。新房很简单:一只老式五斗橱,一只被头箱,一张木板床。

王洪文把铺盖卷从单人宿舍里扛出来。从此,他总算在上海安家落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