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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神秘的信封

    “你胡说八道,阴司若要改革币制,肯定会知会我赵家,你老儿休要危言耸听。”赵黑子有些恼火的揪住驼子的褂领。
    赵家之所以经营的纸钱等白事应用之物在阴间能够如此的畅销,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单纯的手艺好的缘故,其实若无阴司的宝印模子与黄泉纸的供应,哪怕是妙手生花,也是休想在阴间流通的。
    当然,像赵家这样的阳间阴冥钱庄,并非只有一家,试想中华大地,光是玄门中人,各大流派就数不胜数,没有阴冥钱庄的供应,怎么行走阴间江湖,毕竟阴间也是需要消费的。
    驼子也不恼,张开丑陋的大黑牙森然冷笑,“嘿嘿,小兄弟,你犯不着跟我一个卖伙食的老头置气,是真是假,等你到了阴司,自然也就明白了。”
    七叔伸出手,示意赵黑子放开驼子,“黑子,不要冲动。”
    赵黑子愤然松开了驼子,他一向视赵家荣誉如生命,若不是七叔阻拦,怕是得活活掐死这驼子。
    “秦先生,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吧,何必为了两碗面钱纠缠不清呢。”方有德从我后面探出头,小心翼翼的劝说。
    想到这老儿用人头熬汤、人骨作柴,我就一阵恶寒,当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元宝扔给那老儿,“拿去,七叔咱们走吧。”
    胡驼子接过元宝,放在嘴边哈了口气,原本压缩扁平的纸银元宝在阴气的刺激下,顿时膨胀了起来,闪烁着灰白的银光,黄泉水特有阴寒之气在胡驼子的掌心弥漫。
    在阴司流通的货币有两种,一种是宝钞,宝钞往往随着阴司阎罗王的变更,具有不确定性。还有一种就是金银元宝,这是恒值货币,无论是谁当阎罗王,金银元宝那都是硬货。
    当然,金银元宝阳间除了各地的阴冥钱庄,是不允许其他渠道在阳间发行的。一般街边店铺买的冥钱、元宝,哪怕是烧到阴间,也是一堆废纸。
    胡驼子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哟,还是这位小哥大方,只是小店利薄,小老儿可没钱找啊。”
    这胡驼子笑起来更是奸诈如鬼,我拉着白灵,冷哼了一声就要走出店门。
    “等等!”胡驼子再次伸手拦住我。
    “臭驼子,你还有完没完,不是付给你钱了吗?你还想咋样。”白灵明亮的大眼睛不悦的瞪着驼子嚷嚷道。
    “你们能走进封人村也算是不易,老朽就送你们几句良言吧,权当是看在小哥爽快的份上。”
    说着驼子就唱了起来,“有客遥走三千里,痴汉不欲劝人离,前路有店须谨慎,莫忘忠言饮黄泉…;…;”
    要说驼子也并非一无是处,虽然心狠手辣,斤斤计较,但这词唱的倒是明明白白,我们已经走了很远了,歌声依然隐约可闻。
    “唱的什么,难听死了,伤哥哥,你累吗?”白灵趴在我的背上,捂着耳朵,轻轻问我。
    我能不累吗?从走进封人村以来,滴水未沾,还得背着白灵这死丫头。
    偏偏我还不能抱怨,不然非得让七叔和赵黑子笑话不可,谁让我不吃,死撑面子呢。
    “小子,腿发软了吧。”七叔点了根香烟,吸了两口,塞到我嘴里,幸灾乐祸的冲我笑说。
    我正乏的很,连忙吸了两口,不料连着阴风呛入了喉咙,好不难受。
    “七叔,那老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你是没见到,他锅里煮的人头,保不准就是被他害死的走阴好汉。”我醒了醒嗓子眼,总算是呼吸平稳了些。
    七叔摇了摇头,你个二愣子,荤本来就是给鬼吃的,这阴路上鬼比人多,自然是做鬼的生意要紧。而人能有碗热汤素面吃,千金难求,你就知足吧。这还是封人村,巴掌大的地方,要是让你从黑风沙漠、幽冥血海走趟镖,千里无人烟,别说吃面,就是想喝口水都是千难万难。
    说到这,七叔叹了口气,你们呀,太嫩了。
    七叔,你别老是骂伤哥哥了,万一那老头真是坏人,我们不就可以救你们吗?白灵替我辩解。
    你个小丫头这么护着他,还真是想做我秦家的媳妇儿啦?七叔调侃道。
    白灵小嘴一扬,哼了一声,“不跟你说话了,就知道欺负我。”说着,她把头埋在我的脖子间,呼呼的给我吹热气,“伤哥哥,你还冷吗?”
    阴风呼啸,冰寒刺骨,我脚下跟灌了铅似的在荒无人烟的封人村中行走。
    村里没有一丝生气,四周破旧的老屋已经坍塌了大半,或许是因为阴气太重,阴花、阴草极其茂盛,一闻到活人的生气,特缠人。还好镖服黑色的长袍有一定的阻挡作用,不然还真是寸步难行。
    白灵热气吹的我脖子麻痒痒、暖融融的,我倒也不觉得有多么寒苦了。
    我回头冲她摇了摇头,她伸手在我的大鼻子上一刮,笑嘻嘻说,我就知道伤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除了长的丑点、傻点,其他的都好。
    我一听,士气大伤,心凉了半截。我长的浓眉大眼,身材魁梧,看起来是确实有点笨、有点土,远不似七叔那般潇洒有型,可是也不至于是丑男吧。
    不过我娘说过,找男人就得找像郭靖这样的,丑点傻点没关系,心眼好才是最重要的。白灵歪着脑袋贴在我的耳朵上,轻轻的说了一句。
    顿时,我心里像是冰雪消融,又如初春的江水,那叫一个**,心都快乐开了花,她这是在对我表白么?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女孩子主动喜欢过我,小丫头可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虽然幼稚、萌了点,但绝对是美女级别的。
    想到这,我脚下的步子也浪了起来,这一浪就出了事,也不知道绊倒个啥玩意,噗通一声摔了个狗吃屎,连带着白灵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噗!伤哥哥,你就是故意的,白灵吐出嘴里的草粒子,生气说。
    “哎哟,哪个不长眼的,踩了老子一脚啊。”草丛中传来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家伙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原来是个乞丐。
    这家伙穿着破烂的缕衣,缕衣内是魂体充实虚体,脸色苍白透露着丝丝稚气,猩红的瞳孔,有形无实,仅存一魂一魄,浑身阴气森森,分明就是个乞丐鬼。
    我那个气啊,刚刚明明是他的讨米棍绊倒了我,这会儿反倒怨起我来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有理了?”我那个气啊,哪里不好睡觉,他非的躺在这里,害的我在白灵面前丢了脸面。
    我五指一张,就要去抓他的衣服。
    这家伙轻轻一飘,躲了过去,“瞧你们这阵势,想必就是那从江东来的走镖人吧。”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从江东来的。”我问。要说从服装上分辨我们是走镖的,并不困难,但他连我们的出处都很清楚,这就不简单了。
    年青乞丐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发黄的信封,放在手上拍了拍说,有人让我给你们带封信,要不老子才不来这鬼地方呢。
    小兄弟,你叫什么,七叔笑问乞丐。
    乞丐仰头打了个哈哈,老子叫小迷糊,飘渺城最帅的乞丐鬼就是我了。
    小迷糊兄弟,既然我们就是你要找的人,能把信给我吗?七叔问。
    接过信,七叔撕开信封,摊开了信纸。
    信纸呈土黄色,上面也不知道是血还是诛杀,写着触目惊心的大红字。
    “冥月落入玉盘,天机遂现。血海掀起波澜,阴司陨落。黄泉倒流入凡尘,神会在死亡中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