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试试。”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暗夜公子接到手,咕嘟咕嘟的喝干净,他意识到这血不是一般的血。连碗底都舔的一滴不剩,接着闭上眼睛震撼的说:“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吸那只老鼠精时一样的!可太少了,我离进化为伯爵还差了不少。”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种存在。我手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情况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真……真的吗?”暗夜公子激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真心求淹死!”
我淡淡的说道:“那怎么能保证你的忠诚呢?不靠谱的手下,我可不敢收呢。”
暗夜公子犹豫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愿意对你行血族之礼,若有背叛,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血解?”我不明所以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这血族之礼,就是血族的最高礼仪,通常在血族达成协议或者立下盟约时用到。”暗夜公子介绍说:“违背约定的内容时,血族体内的血液就会先凝固,经历七天的漫长煎熬,分解为水,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暂时不急,我要跟其他懂这个的人求证一下,万一被你坑了咋办?”我摆摆手说:“走吧,先回酒店,我还有些私事要办。”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暗夜公子连连讨好的道:“老大,你可得尽早确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甚至,在你身上,我还看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希望!”
“放心。”我点了下头。
没多久,我们返回酒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厅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部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知道,斯姆特朗是怕阳光照射的。
我让暗夜公子去房间待着,就问斯姆特朗说:“与您打听个事,血族之礼是什么?可否详细的为我讲解一下?”
斯姆特朗思考了片刻,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这跟暗夜公子讲的并无出入,如此,我便放下心的进了他的房间,说道:“现在就对我行血族之礼吧,碰上了我,也算是上帝对你不再吸人血的一个补偿。假以时日,别说什么伯爵、侯爵、公爵,就算把你培养成血族之王,都有可能!”
“血族之王?”
暗夜公子被我诱惑的双眼直冒金光。他不断重复道:“我真的有希望成为血族之王吗?血族之王……”
“法克,赶紧的行血族之礼,我手头还有要紧事得办。”我不耐烦的催促说。
暗夜公子当即单膝跪地,他双臂交叉呈十字,吟诵着绕口的词语同时,身上的皮肤也变为了淡红色,持续了约么二十分钟,他十指的指尖分别出现了一丁点血液,然后它们离开指尖在空气中凝聚成了一滴血液。
而这滴血液的颜色,红的晶莹剔透,就像红宝石一样。
“尊敬的大人,请收下我的心尖血。”暗夜公子虔诚的说道:“把它喝下,就会融入您的灵魂,从此以后,我就是您的追随者,永不背叛!”
之前斯姆特朗确实说过要把心尖血喝下,虽然无法主动掌控行血族之礼的血族生死,但对方敢背叛约定的内容就会开始血解,十分的霸道。而许多异人势力都会以这种方式吸纳血族成员。
我探出手,捏住暗夜公子的那滴心尖血,就将之抛入了嘴中,咽下去时,灵魂多了一道感应,这种感应正是来自于暗夜公子,即刻起,他就是自己的小弟了!
“起来出去吧,然后把门关上先,一个小时之内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我吩咐说。
“好的!”
暗夜公子乖乖起身离开,他关上门后,我的就闭上眼睛,灵魂遁入了遗荒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