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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这话说的就跟放屁一样,一转眼就变了。
周玄业倚在门口,就在我要出门时,他突然问道:“住的地方找到了吗?”
我愣了一下,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心里觉得有些怪,我们三个人都把脸撕破了,周玄业怎么冒出这么一句话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关心我呢。
转念一想,他和谭刃本来就有些奇奇怪怪,他们心里想什么,谁能知道?于是便也懒得去想这其中的意思,就此离开了。至于二人最后有没有接那个陈老板的活儿,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估计,周玄业应该不会接,他说过,那个姓陈的老板身上有很重的尸气,曾经提醒过我不要跟这种人打交道,想必他自己,也不会愿意接这种活儿。
接下来的一切都很平静,半个多月后,我算是调整了过来,开始试着去寻找新的工作。
找工作是一件麻烦事,特别是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想找一个稍微好一点的活,不是要经验,就是要学历,否则就是靠背景,很遗憾,我三样都没有。摆在我眼前的工作,都是些耗时长,工资低,没什么出路的,这要是以前,我也就乐颠颠的接受了,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在事务所清闲惯了,猛地打回原形,还真有些不适应。
后来想了想,我手里头还有之前剩下的小二十万,不如拿着这钱去做点儿小生意?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升起,我越想越觉得靠谱,恰好我租住的民房附近就有一条小的步行街,我决定去那儿考察考察。这会儿正是晚上,街道上人挺多的,我考察了一圈,觉得肚子有些饿,便就近找了个小面馆,点了碗面准备当晚饭。
吃到一半时,我感受到了一阵炙热的目光,那目光死死的黏在我身上,让人想忽略都难。
我忍不住朝着对方看过去,发现面馆门口的位置,不知何时,坐了一个佝偻着背,面容奇丑的人。
那人年约五十来岁,大半边脸都是伤疤,看起来像是烧伤或者烫伤的,一双略显浑浊的眼睛,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着我。
这种感觉看的人很不舒服,我忍不住道:“这位大哥……有事吗?”
他只是笑了笑,紧接着收回目光,老板给他上了一碗面,他开始低头吃起来。
这年头精神有问题的人挺多的,前不久看到一个报道,还说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个陌生的精神病人捅了十几刀。这人古怪的眼神让我觉得不舒服,于是我三下五除二,快速的吃完面,将汤底喝了个一干二净,赶紧买单走人了。
这一圈考察下来,我觉得能做的生意,似乎都有人在做了,我插不进去,但我不打算放弃,这里不行,总还有别的地方可以,这些年的经验告诉我,人只要勤奋,总是能找到一口饭吃的。
我摸了摸胀鼓鼓的肚皮,往出租屋走。
回家的路要经过一条挺黑的巷子,不过这条巷子比较短,两头通透,因此也没什么危险的。我根本没有危机意识,走到中途时,发现前面出现两个人把我堵了,我才意识到不好。
我的第一反应是遇到抢劫,心说这下要让你们失望了,我这半年来别的没进步,就两样东西进步了,一是身手和体魄,二是跟唐琳琳和谭刃斗嘴磨砺出来的嘴皮子。
以前我嘴比较笨,总是吃亏,现在谁要是跟我抬扛找不自在,我能把对方噎到姥姥家去。
因此我立刻去打量那二人的身材,盘算一下能不能把那两个人干掉,但这一看,我觉得有些惊讶。对面那两人模样虽然看不清,但人高马大的,大冬天就穿着两件薄衫,显得体魄非常好,刚劲有力。这块头看起来都非常健壮,这样的人干什么不好?怎么就想着不劳而获出来抢劫呢?
看这二人薄衫下凸起的肌肉,我意识到他们不是那种常见的都市人,也没有亚健康,八成是经常打架打出来的,没准儿我还干不过他们。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还是跑吧。
但紧接着,我又觉得不对劲,这两人神情很平静,目光盯着我,慢慢的朝着我走了过来。
如果真的是抢劫,不是该速战速决吗?
这两人是怎么回事?
第六感告诉我,这恐怕不是单纯的抢劫那么简单,而且这两人一看就不好惹,我当下转身打算跑,谁知一转身我才发现,身后竟然也堵了个人。那人不是别人,就是之前在面馆盯着我的那个怪人。
我心里咯噔一下,不由道:“你们跟踪我?你们是谁,想干嘛?”
那个怪人突然笑了一声,伴随着笑声,他驮着的背,竟然伸直了,紧接着,他说道:“苏天顾。”
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完了,这伙人是冲着我有备而来的,我的罪过什么人吗?
我脑海里转了一圈,忽然发现,其实进了事务所后,我不知不觉间得罪的人还挺多的。
没等我回答,他就给另外两个人使眼色:“带走。”紧接着那两个人就朝着我冲了过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我打算越过那个怪人,毕竟他只有一个人,而我后面有两个人。
但我错了,因为这一个人,竟然比那两个人还难对付。我没能冲过去,反而被对方以极其快的腿法,猛地扫翻了下盘,整个人狼狈的摔倒在地,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人给反剪双手压住了。
“救命!”巷子外面其实是有很多人的,情急之下,我只能呼救,希望吸引过来一些人,哪怕那些人不帮忙,但至少也可以震慑这三个人。毕竟是闹市区,我不信他们真敢把我怎么样。
谁知才喊了一声,那怪人就往我嘴里塞了块布将我给堵死了,另一人直接绑住我的双手,将我往肩上一抗,也不知要去什么地方。
这么被抓走,天知道我接下来会遇到什么。
以前好歹还有事务所的其它三人一起照应,现在我孤家寡人,如果被弄死了,估计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甚至,可能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我死了。
“呜呜……”我激烈的挣扎起来,试图发出一些声音。
便在此时,周围突然刮起一阵阴风,紧接着一个男女不辨的声音喝道:“放开我弟弟!”
不是傅安又是谁,幸好这会儿是晚上,它能出来。
不过这小鬼怎么不早点儿出来帮忙,我都被绑上了才出来,不存心看我笑话吗?
此刻,它整个儿是雾态的,‘皮肉’显现出一种死人才有的青白色,双脚离地飘着,周围一阵卷地风。这种鬼气森森的场景,正常人看见,早就吓趴了,但这三个人竟然丝毫没有恐惧惊慌之态,反而显得十分镇定、
这让我意识到,对方很可能也不是普通人。
第七十一章绑架
小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冲身,普通人,特别是都市里那种亚健康人群,冲一次身只怕就要大病一场。这会儿傅安喝完,见这三人不动,一张鬼脸顿时扭曲,变得极为恐怖,下一刻,已经直接朝着扛着我的这个人冲了过来。
我都已经等着被救了,谁知小安一冲过来,居然大叫一声,仿佛遇到什么屏障似的,猛然化作一道灰雾往后退,嘴里用一种男女不辨,断断续续的声音说道:“好难受、好难受。”它退到了十多米开外的位置,化为了一团雾气上下浮动,半晌才重新凝聚成人形。
我大惊,立刻意识到这帮人恐怕有对付小安的办法,果然,便听扛着我的这个人对另外两个人说道:“你们收拾这只鬼,我带人先走!”说完扛着我跑出巷子,紧急间,我看到另外两个人的手中,竟然各自拿了一串用红线串铜钱组成的一条鞭子,而傅安似乎很畏惧那玩意儿,显示出后退的意思、。
“呜呜呜呜……”我挣扎了两下,使劲儿跟傅安使眼色,示意它不要硬拼。这帮人是有备而来,不简单,还是先躲进神位里为好。傅安也机灵,虽然没有回神位,但身体猛地钻进了巷道的墙体中,让那两人一下子失去了目标,看样子它是想偷袭。
我松了一口气,而这时,那怪人已经扛着我出了巷子,巷子外停着一辆面包车,驾驶位上坐了个女人。那女人长发披肩,乌黑亮丽,脸皮非常白,仿佛长时间没有见过光一样,白肤黑发红唇,对比强烈,让人一见难忘。
她侧头看了我们一眼,迅速打开了车门,这个怪人就将我扔到了驾驶位上。
而趁着这功夫,我也将自己嘴里的那块布给顶了出去,放声大喊救命。
那驾驶位上的女人,别看长得挺漂亮的,办事儿却挺狠,一见我呼救,二话不说,伸手从车底座下拿起那块被我顶出去的白布,直接又塞进了我嘴里,而且动作比之前那个怪人还要粗暴。
另外两个人也上了车,小安并不能离车太远,也没办法一直躲在墙里,在车子要开走的时候,它猛地钻出来,试图去偷袭之前那两个大汉,然而一靠近,也和之前一样,仿佛遇到什么阻碍,嘴里顿时呜哇乱叫,发出一种古怪的声音。
无奈,它一下子钻进了神位里。
那怪人一看,立刻来夺我手上的珠子,由于之前那串珠子已经断了,所以我又自己买了串穿了起来。这会儿珠子被那怪人夺去,我急的不得了,伸腿就去踹。这怪人看着五十多岁,但身手却十分灵活,一脚踹过去,我的脚直接被他抓住了。
似乎是为了教训我,他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意,也不松手,反而伸出另一只手按住我的膝盖,说:“你这筋骨看起来不是很利索。”我愣了一下,心说什么意思?我的筋骨利不利索关他啥事儿?没等我反应过来,这人就顺着抓着我的脚绷得笔直,然后倒着往我的肩头压。
我又不是学舞蹈的,也没练过瑜伽,我一个糙爷们儿,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哪里做的出来,特别是他还按着我的膝盖,将我腿打直了压。那种痛就别提了,我觉得自己的腿仿佛要被活活扯断一样,最后还真的压了下去,不过也要了我半条命,让人浑身都是冷汗。
办完这事儿,他才问我:“还踢吗?”
我立刻摇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帮人不好惹。这时候,我腿上的肌肉根本就不受控制在抽搐,很显然已经拉伤了。这人将小安的神位拿在手上颠了颠,最后打开车窗,在我龇目欲裂的眼神下,直接扔出了车窗外。
这一瞬间,我只觉得心跳都停顿了一下,该死的,飞驰的公路上,这样一串珠子被扔出去,谁能注意到?保不住就被车子给压碎了,即便不压碎,便是被别人捡去,茫茫人海,我以后也很难找回来了。
“呜呜呜……呜呜……”我挣扎着爬到了窗口,这时开车的女人又说了一句:“他太吵了,别引起人注意,弄晕他。”接着那个怪人就拿出一个瓶子放在我鼻子下面。
我意识可能是迷药一类的东西,顿时屏住呼吸,不去吸它,但人憋气能憋多久,没两下实在憋不住,还是吸进去了。
一吸的瞬间,我就知道这帮人的身份了。
他们肯定是羽门的人,因为这迷药的味道,和我在雷鸣谷闻到的毒花香味儿一模一样。这味道很浓烈,我一闻之下,顿时头晕眼花,没支撑多久,就失去了意识。
待我醒过来时,天都已经亮了,而我本人,则被五花大绑的丢在一个角落里。
我倒在地上,想起昨晚的经历,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就和我之前推测的差不多,羽门的人采取行动了,看样子是找我要牝牡元胆珠来了。不过真抱歉,那玩意儿已经被我吃了,早就消化了。
此刻,我所在的房间里,窗明几净,地上铺着的是木地板,不远处是落地窗和阳台,阳光透过纱窗照进来,显得非常的典雅,实在不像是关人的地方,我怀疑这应该是在某个人的家里。
我被捆的很紧,挣扎了很久才从地板上坐起来,顺着落地窗看下去,可以看到下面的草坪和远处的绿化带极公路,周围没有看见有高楼大厦,这让我意识到,我应该是被带到了郊区一类的地方,根据建筑风格来看,应该没有离开深圳。
这让我松了口气。
几乎就在我坐起来没多久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熟人。看见她时我觉得很惊讶,她冲我微笑了一下,笑容并没有到达眼底,让人有种直冒寒气的感觉。
这女人不是之前开车的那个女人,而是我在羽门里,看到过的那个叫阿签的短发女人,司尘堂的首领。
我心里打了个突,落在这帮人手里,只怕完蛋了。
阿签道:“我们又见面了。”
我干笑:“阿签姐,您帮我抓这儿来,不知有何贵干。”比起羽门其他冷冰冰的人,这个阿签是在尘世里打滚的,好歹还能交流。
她脸上依旧带着笑,皮笑肉不笑的那种:“有何贵干你不知道吗?我们真是小瞧你们了,没想到你们居然会和那个叛徒绞在一起,盗贼,你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面临什么吗?”她这最后一句话,让我升起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对于羽门的人来说,我们还真的和盗贼无异。
人家与世隔绝过的好好的,我们这帮人闯进去,弄死了对方的人不说,还夺了人家的至宝,他们恨我们也是应该。
可是,如果不是羽门的人这么不友善,我们之前也不会被逼到那个地步。要知道,最初我们可没有想过夺宝杀人这些事情,我们只不过是抱着求帮助的心态去的。不帮就不帮,也不至于为了保护羽门的**,对我们赶尽杀绝吧?
我道:“你想怎么样?”
阿签道:“牝牡元胆珠在你手里。”
这事儿很难辩解,我道:“丢了。”
阿签冷笑一声:“我会相信。”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那东西我真的拿不出来。”
阿签依旧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道:“因为被你吃下去了对吗?”我有些震惊,这事儿她怎么知道?
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她道:“你体内的狐仙,明明已经苏醒了大半,但现在又沉睡下去了,而且你体内生机很浓郁,稍微动点脑子都能看出来。”
羽门的人能看出我体内的狐仙并不奇怪,但生机这个东西,他们又不是小安那种鬼,这些活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她笑了笑,道:“你等着。”
片刻后,她手里端了个小鱼缸过来,里面有两条小金鱼,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奄奄一息,其中有一条,甚至半悬着,仿佛随时会翻肚皮一样。阿签将鱼缸放到了我面前,随机抓住我的手,顺势从一旁的**头柜里拿出刀片,二话不说在我手指上割了一下。
瞬间,血液就顺着手指滴入了鱼缸里,接下来,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原本奄奄一息的两条鱼,竟然很快的恢复过来,重新恢复了精神,游的欢快。
难道……难道是因为我的血?
第七十二章金肌玉骨
我目瞪口呆的盯着那两天金鱼,心想:天呐,我吃了牝牡元胆珠后,血竟然还有这种作用,我这算不算成超人了?
阿签端起那个小鱼缸,看着里面的两条鱼,继续用那种带笑的表情说道:“牝牡元胆珠,相传是句芒神鸟所赐,乃我族至宝。生死人,肉白骨……”说到此处,她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突然凑近,几乎跟我鼻子对着鼻子:“据说,活人吃下,可以变成金肌玉骨……”
金肌玉骨?
这个词,配合着她脸上诡异的神情,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什么意思?”我问道。
她呵呵笑了两声,盘腿坐到了我对面,撑着下巴道:“金肌玉骨,就是说你身上的每一块血肉和骨头,都比黄金和美玉更为贵重。吃了牝牡元胆珠的人,据说能容颜永驻,增寿三百。”
我干笑:“太夸张了吧。”
阿签点了点头,道:“听起来是有些夸张,能不能增加三百的寿命,谁也不知道,如果三百年后你还活着,那就可以证明这个传说是真的。你说,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我们羽门的人自己不吃,反而便宜了你呢?”
“呃。”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是啊,如果这东西真有这么宝贵,羽门的人恐怕早就自己吃了,还用得着等我们这些外人来盗?我不由顺势道:“你们舍不得吃?”
阿签笑了笑,道:“身外之物,有什么舍不得的?千百年来,我族有多少英雄为了守护家园而牺牲,若牝牡元胆珠能救他们,早就救了。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吃,你知道是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