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薄?”老板娘疑惑道。
“我找…鬼差查过了,生死薄上没有你的名字。”我也没打算隐瞒这点。
“我不知道。”老板娘摇了摇头,随后说道:“小常,想听听我和老甘的故事吗?”
我点了点头,大致猜到无非就是什么,我的老板,也就是她口中的老甘救了她一命,随后她为了报恩,所以化为人形嫁给了老板之类的吧。
然而,从听到老板娘的第一句话后,我就知道,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第一百三十二章娃娃鱼
老板娘要给我讲故事,我当然洗耳恭听。老板和老板娘一直以来待我不薄,虽然我是茅山术士,但妖物精怪和鬼怪僵尸不同,精怪和人类交往,只要不是凶恶之物,不但不会对人有害,反而有益处。
人分好人坏人,妖分好妖坏妖,只要老板娘无心害人即可。
“我和老甘认识的时候,他那时才二十岁,而我也已经修成人形。”
老板娘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打消了老板娘是因为老板曾经救过老板娘而感恩以身相许的想法。
接下来,老板娘细心地将她和老板交往的整个过程说了一遍,说得时候,满脸的幸福笑容。
老板名叫甘立军,以前的旧社会,从军比考大学更加受到人们重视,而老板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子长大了可以为国争光,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谁知道,老板出身之后,身体状况并不好,那时候国内战已经停止了,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大幅度地提高,还属于集体社会阶段。
家境贫寒的老板为了改善生活,在十四岁那年,在父母的帮忙下,开始学艺生涯,那时候的人,所谓的学艺,其实就是到外面学一门手艺养家糊口而已,而‘艺’最吃香的无非三种,木匠、工匠、石匠。
老板身体比较虚,更了一个木匠师傅学习木匠,学习到十七岁以后勉强出师后,便开始了打工之旅。三年的发展,已经让国内的消费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而打工第一波热潮也开始来临了。
老板出门的时候,父母给了他十块钱,他便带着木匠用的工具,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
十块钱,对于如今来说,从农村到县城的车费恐怕就不够,只是那时候,鸡蛋一分钱一个,一块钱可以买一大块猪肉,物价低得要命。
老板出门的时候,出了带着他的工具,还有他的野心!
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最大的品质在于吃苦耐劳和省吃俭用,老板从出门的那一刻开始,估摸着跟我一样,都想在大城市里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江山,不求名留千古,但求衣锦还乡。
十九岁时的老板辗转到了一个千年古镇--石宝镇(石宝镇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现隶属于重庆市忠县)。
石宝镇最出名的当属石宝寨了,那时候恰逢石宝寨翻修,老板带着一腔热血,加入到了翻修的队伍之中,石宝寨是旅游景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是看点很多,其中最让当地人眼热的便是石宝寨中的一条千年古鱼,古鱼在哪里,被称之为娃娃鱼。
娃娃鱼因为长相和娃娃的样子相近而命名。
老板娘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微微一笑,不是说老板娘是鲤鱼精吗?难道是娃娃鱼精?
然而接下来,老板娘便道出了我的疑惑,寨主为了增加看点,所以在鱼池里出了放置了一些娃娃鱼一小鱼小虾,只是寨主恐怕忘记了一个事实,娃娃鱼…是肉食动物。
而且鲤鱼生长的幻境和娃娃鱼的并不同,鲤鱼是淡水鱼不假,但是却是深水鱼,而娃娃鱼则是潜水鱼。
当时的养鱼池里面,放置了很多鱼类,鲤鱼、草鱼、鲫鱼等等,不得不说,鱼放进去多了以后,池子看起来的确可观性极强。
在鱼池里放入大量的鱼虾后,大白天,娃娃鱼就追着一大群鱼虾在池子里游动着,游客们看了以后,纷纷觉得好笑,虽然寨主也发觉到自己的错误,但不得不说,这样的确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所以不但没有停止放鱼,反而加大了放鱼的力度。
老板在石宝寨里当木工,自然没少看到娃娃鱼,甚至还不惜自掏腰包买饵料丢给娃娃鱼吃。
这一次翻修工作,持续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等到翻修差不多结束的时候,刚好是老板的二十岁生日,老板心情大好,所以就买了很多饵料来到了娃娃池边。
听到这里,我当时就知道,老板娘要么就是池子里的娃娃鱼要么就是池子里的鲤鱼,只是我都想错了!
老板娘不是娃娃鱼,也不是池子里的鲤鱼,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半人半仙,之所以称之为半仙,是因为那时候的老板娘,应该只是修成人体而已,还没有什么大本领,但是也勉强有些小妖法,所以可以称之为‘半仙’。
仙,只是一种尊称,事实上,世界上本就没有神仙,而仙,只不过是被神话了而已。
老板娘到石宝寨去游玩,看到了池子里的娃娃鱼,这一看,当时就怒了,因为整个水池非常干净,几乎是清澈见底,而且水也并不是很深,她可以明显地看到娃娃鱼正在追逐着一条鲤鱼。
同样是鲤鱼,老板娘当然不甘了,急忙跳下水援救,而那时候的老板喂完了食物,刚打算走,看到有人跳水了,急忙跑过去,将老板娘救了起来。
也许有人会问,老板娘既然是半人半仙了?启示老板可以救上来的?我当时也问了,只是老板娘说,那时候附近的人很多,她不便施法,唯恐伤及了旁人。
老板娘起来后,自然不甘心,不但没有对老板感恩,反而数落了老板一顿。而老板也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就跟老板娘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旁人也加入到了劝阻的行列,纷纷指着老板娘不通情搭理,老板娘一时有些难堪,就说道:“难道你们觉得看到那条凶恶的鱼追着一条弱小的鱼,你们心里就很开心吗?一点怜悯心都没有吗?”
“这是一个柔弱强食的世界,人是这样,鱼是这样,国家,也是这样!”老板开口说道。
这一句话,当然老板娘听了就愣住了,但随后说道:“既然是弱肉强食,你们人类就应该站在上帝的角度,看好戏一样看待鱼类的自相残杀吗?这就是你们人类口中的宽以待人严于利己?锄强扶弱?”
老板当时并没有说什么,而老板娘气呼呼地再一次跳进水池里,当真救了那条鲤鱼放生于长江中,这件事,本来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然而老板娘没有想到的时候,后来游离到了勉县之后,又一次碰到了老板,那时候的老板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在一家家具厂上班,两人再一次不期而遇。
这时候的他们,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本来相互之间不搭理也就算了,可是那时候的老板年满二十五岁,无依无靠,刚出门的斗志都被生活打磨得差不多了,再加上刚刚失恋,心情不好,所以主动找到了老板娘,两人一边顶嘴,一边喝酒,喝着喝着,老板就喝高了!
“记得当初你放生了那条鲤鱼,其实你这不是在救它,而是在害它!”
老板借着酒精,跟老板娘说出了一个事实!
原来那条鲤鱼在池子里已经生活了足足一年了,这一年里来,鲤鱼和娃娃鱼几乎每天都要斗上那么几场,而老板便是觉得鲤鱼肯定不是娃娃鱼的对手,所以才每天都带饵料过去,等到娃娃鱼吃饱了,鲤鱼也就安全了。
而一年之内,已经足以让鲤鱼习惯那里的生活了,甚至连饲养员都会在准备饵料的时候,给鲤鱼准备一份,换句话说,这两条鱼每天吃饱以后,都要大干几场。
鱼和人其实都差不多,有一个对手总是好的,长久以来的交战,让双方交战的目的,更多的是趋近于形势而已,至于结果,恐怕都不怎么在意了。
一年多的时间,相信娃娃鱼早就放弃了吃掉鲤鱼的打算,每天只不过把鲤鱼当成陪练的对象罢了。
而老板娘将鲤鱼救出来‘放生’,不但让鲤鱼陷入到了更大的危机中,毕竟长江里的各种水物品种繁多,和娃娃鱼这个单一的天敌比起来,鲤鱼要面对的天敌恐怕更多了。
而且鲤鱼在池子里生活了那么长时间,早就习惯了池子里的水性,未必就适应长江里的水。
而老板娘不分青红皂白,就自以为是地将鲤鱼放生了,其实不但不是放生,反而是杀生。
我听到这里,当时就问老板娘,“你不是鲤鱼精吗?难道你都没问过那条鲤鱼的心声?”
老板娘的答案是,她当时气坏了,那里顾得了那么多了,所以懒得问就动手了。
也因为这件事,老板娘对老板的印象大为改观,而后,两人的隔阂消除了,一来一往,也就熟络了起来,老板娘无水不欢,几乎每天都要喝一大盆水,而老板的问候也就主要围绕着‘喝水没有’来关怀老板娘。
相处的时间久了,难免就会日久生情了,他们尽力了普通情侣之间该有的所有过程,谈了一场足足维持了七年之久的马拉松恋爱。
期间,老板曾经不止一次地跟老板娘求婚,然而老板娘知道人妖殊途,所以每次都拒绝了,一直到有一次,勉县遇到了一场大旱,那个时候,整个河北都闹大旱,水源极其稀少,而老板娘没了水喝,当时就生病了。
老板为了治好老板娘,背着老板娘穿越足足走了好几千里路,几乎穿越了整个河北,区间,凡事有机会拿到水,老板不惜重金买过来,甚至用抢。实在不行的时候,老板就割了自己的手臂,让老板娘吸血饥渴。
这一走,就从河北走到了广东,广东是临海城市,水源自然充足,老板娘得到了充分的水分补给,身体就好了起来。
人、畜、妖都有心,有心,就有感动。
就因为这一次,老板娘旋转了以身相许,终于答应嫁给老板了,那时候的老板幸喜若狂,身无分文的他不是选择带着老板娘在广东住下来,而是带着老板娘回到了石宝镇。
这一次,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从沿海地区足足走到了长江,然后再源江而走!
我觉得当时很有可能是老板缺钱,坐不起车,毕竟男人嘛,有什么事都会自己扛下来,而且老板娘喜欢喝水,走江边,也不缺水。
然而老板娘是个女人,她想的没有这么多,她心里满满的全是感动。
他们到了石宝镇后,举行了一场小小的婚礼,婚礼之上,老板娘喝水,老板喝酒,没有菜、没有饭,甚至连酒,都是老板偷来的。
这场所谓的裸婚,举行的地点就是石宝寨,那时候的石宝寨其实还不是很出名,除了那些外来的旅游团以外,其他人是不收门票钱的(现在三十元一个人)。
婚礼的现场,就是娃娃鱼池旁。
“那条娃娃鱼呢?”听到这里,我忍不住问道。
老板娘叹了口气,淡淡地说道:“池子里的确有一条娃娃鱼,但是却不是以前那条娃娃鱼了!”
“以前那条呢?”我急忙问道。
老板娘满脸哀伤,“那里的人有两个说法,第一个说法是:在鲤鱼被我放生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娃娃鱼就绝食死了!第二个说法是:在鲤鱼被我放生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娃娃鱼就失踪了,据说是跳进了长江里。”
“结婚以后,老甘说‘以后绝不让我吃苦,更不会让我没水喝’,他带着我回到了勉县,在以前的厂里打工挣钱,因为我的厨艺很好,所以就带着我,用手里的资金,开了这件饭店养老。”老板娘继续说道。
我点了点头,长舒了一口气,人间自由真情在,无论是老板娘、老板、还是那条娃娃鱼和鲤鱼。
“老板知道你是鲤鱼精吗?”我问道。
第一百三十三章满天星
老板娘点了点头,“上次勉县医院的事发生后,我就告诉他了,而他看到你帮刘莹驱鬼,而且还能画符,所以就……”
“我明白了!”我点了点头,看来老板是觉得我对老板娘有威胁,所以才将我赶出饭店。其实老板想多了,我虽然是术士,但我绝不是一个无情之人,老板和老板娘真心相爱,而且没有任何隔阂,老板娘更没有害人之心,相反还很怜悯世人,跟着老板安心过日子。
当今世界,精怪尚且少见了,更何况是这么一个心地善良的精怪?
“谢谢你能跟我说这些。”我笑着说道:“以后我还能到这家饭店来吃饭吗?”
“当然了!”老板娘急忙说道。
我笑着点了点头,“到时候,可别忘了给我打折哦!”
“不收钱!”老板娘豪迈地说道。
我哈哈大笑几声,来到了楼下,对着胖子和刘莹招了招手,然而在让尸王跟着我,大笑着离开了饭店。刚开始被老板开除,我还有点不甘心,然而这个时候,我心情非常爽快。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开心,我只知道,老板真的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妻子,虽然老板娘没有办法替老板生下一儿半女,但是也算是老板前生修来的福气。
妖和人的结合,很少能生子,用科学的说法是,基因(DNA)有区别,无法传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就好比电视里面经常播放的新白娘子传奇,白素贞和许仙的结合,不也生下了许仕林?
我很少看电视,但电视里面有些事,还真的半真半实。
“半仙?我们现在去哪儿?”胖子弱弱地问道。
是啊!心情好归心情好,我现在该去哪里?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以后还怎么生活?
只是有一点我很肯定!
我必须要呆在勉县,因为韩朵刚刚失恋,这是我追到韩朵的最佳时机,我不想错过,而且她以后要是肚子饿了,我还能最快给她送饭过去。
胖子说我是犯贱!
其实我很想说,如果韩朵愿意做我女朋友,哪怕是让我再贱一点,又如何?
我也可以像老板一样背着韩朵穿越河北,只要她需要,我也可以为了她献血,为了她付出我的一切!
莫名其妙地,我走到了警局下面,看了看警局的大门,突然转头对着刘莹问道:“你们女孩子一般都喜欢什么?”
“啊!”刘莹被我问得先是一愣,随后哦满脸绯红,“这个…这个…应该是…浪漫吧!”
“浪漫?”我喃喃地念叨了几遍,随后问道:“什么是浪漫?”
“哈哈!半仙,你不行啊!”胖子大笑道:“比如送女孩子鲜花、玩具,活着带女孩子逛街、看电影、玩游戏,这就是浪漫!”
“这样啊!”我是懂非懂,别的不敢说,鲜花、玩具,那肯定是没问题的,我现在是有钱人了!两个月工资,好几千大洋呢!
反正我又不能留隔夜钱,那就索性奢侈一回吧!
“刘莹,你喜欢什么花?”我在这方面没有经验,就只能问刘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