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节
我们从交易会场的东面逛到了西边桥边,一边走一边摇头,而最终却在一处奇香四溢的鼎炉边停下了脚步。
这摊位是一个白眉老头和几个体格精壮、逛着膀子的汉子守着的,这儿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黑压压一片,小白狐儿拉着我的手挤到前头,却发现白眉老头正带着人在这儿炼丹呢,瞧着架势,仿佛那丹药快要出来了一般。
受人追捧的,自然就是好东西,我拼着自己的身体优势,带着小白狐儿牢牢站住了前排位置。
我刚刚站定,旁边有人议论起来,最先说话的是个身材宛若竹竿的家伙,他疑惑地说道:“这个白眉老头到底是谁啊,咋围上这么多的人来?”
旁边的一个胖子商贾则扬声回答道:“药石狂人李大昂,当今天山神池宫排名第一的炼丹高手,这世上能够练得那洗髓伐骨金丹的,也就只有他一人了。狂人他老人家平日里的药物可是只供内宫贵胄所用,这一回可是得了我们这些行商进贡的药材太多,方才勉强开了这么一回,炼上三回洗髓小还金丹,一天一次,手快有手慢无,错过了那就只有等到下一个十年之期了——这么讲,你就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夸张了!”
哦,洗髓小还金丹?
我听过那洗髓伐骨金丹之名,这玩意对未入门中的少年人有着极大的促进功效,能够极大程度地提升一个人的修行资质,我师父那儿便有,当初小师弟入门之时,便曾经赐给他过,如此珍而重之,可见是十分珍贵。
小白狐儿紧紧抓着我的胳膊,一脸期冀地对我说道:“哥哥,我们买一点给小床单吧!”
我点了点头,这洗髓小还金丹既然是拿在街头公然售卖,虽说是神池宫为了聚敛人气之用,相比也比不上那洗髓伐骨金丹,不过这么热捧,自然也是有其独到之处,我买一点来,拿在手上,无论是董仲明,还是什么后辈,都是用得着的。
当下我也是打足了精神等待,与小白狐儿一左一右,抢占好了有利地形,随时等待着抢购。
那鼎炉巨大,足有两人高度,下面炉火正旺,三个光着膀子的学徒在给扇风,而白眉毛老头则在掌握火候,我们带了半个多钟头,那香气更加浓郁了,似乎马上就要出炉,而这时候从石桥那边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是阿史那将军和迦叶队长,除此之外,还有四五名穿着精美长袍的中老年,一看就知道在宫中的地位颇高,修为也厉害得紧。
阿史那将军带着一帮走马队,将这摊位和围观群众给隔离开来,一帮人你推我,我推你,群情汹涌,而就在这个时候,那白眉毛的药石狂人一声高呼:“祖师保佑,开炉了!”
他一声招呼,立刻有人将礼炮准备,九发一响,惊天动地,而在这般的喧闹之中,药石狂人挥舞着旗子作法,将灵气笼住,接着猛然一敲鼎腹,缺口生出,一滴一滴的金色浆液从那口子处自动滴落下来,而下方自有用大盘装着的冷却液,那是一种带着松脂和食用蜡香味的清亮液体,金色浆液滴落其中之后,先是猛地一沉,紧接着受力自动成为圆形的丹丸,外面包裹一层胎衣,玲珑剔透,精致可爱。
药石狂人用一双碧绿玉筷轻轻拨动,将成型了的丹丸拨到一边去,旁边自然有徒弟在此守候,十颗为一份,接着用那黄色小葫芦给装入其中,蜡纸一封,便算是完成了。
金色药液不断滴落,一开始断断续续,继而如连珠,而后变得缓慢,最后几近于无,我仔细地计算了一番,发现偌大的一个丹鼎之中,竟然就只有四百多滴药液,去除残次品,竟然只有三十来只葫芦。
不过即便如此,那药石狂人也依旧兴奋得面红耳赤,宛如喝醉了酒一般,而旁边的阿史那将军以及其他地位颇高的内宫贵胄,则纷纷朝那药石狂人拱手祝贺,庆祝他旗开得胜。小白狐儿瞧见这副场面,不由觉得十分诧异,悄声问我道:“哥哥,这般简单的事情,他们怎么高兴成这样?”
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正在整理葫芦的狂人门徒,这边低声说道:“炼丹之术,是与天偷力,最为简单,不但要避开苍天耳目,而且还要求拜四方神佛,这是天时,而后还需注意用料、配比、火候、时机、力度以及种种因素,棋差一招,要么就是满炉尽毁,要么就是大半废品,今天能够有这样的结果,也算是这位大师手段厉害,运气使然了,自然高兴。”
茅山之上也有炼丹之术,不过此法最为艰难,不比符箓之道简单几分,故而我能够懂得这其中的艰辛。
这边出了丹,一番周折之后,终于整理完成了,而那药石狂人和旁边几位贵胄商议一番之后,这才高声说道:“为了恭贺十年一期的交易会圆满成功,小老儿特地献丑,给诸位不远万里而来的客商炼制了一炉洗髓小还金丹,今天出炉一共四百四十五颗,一成废品,抛去其它,总共得三十九葫。小老儿与众人商议一番之后,为了答谢大家,这一葫便卖两千贝币,谢绝议价,若是有兴趣购买者,可以到这里,跟小老儿的徒弟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听到这价格之后,我与小白狐儿互看一眼,心中咯噔一下,想着惨了,居然差了两百贝币?
小白狐儿一脸紧张地看着我说道:“哥哥,怎么办,买,还是不买?”
我瞧见一瞬间就变得无比汹涌的人群,哪里还敢有半点儿犹豫,当即从怀里掏出二十张百元贝钞,大声喊道:“我要一葫,我要一葫!”
抢购,在一瞬间进行,那场面,后世也就只有以某种谷物命名的网络公司抢购手机能够比拟,不过最终我还是靠着自己的身体优势,抢到了一壶,当下也是摸着略有些暖意的小葫芦,心有余悸,而这时小白狐儿一脸苦相地对我说道:“哥哥,怎么办,我们有两百块的缺口,怎么补?”
我倒没有这种的担心,对她说我们的暗标不一定能够中,接着带小白狐儿回到了那聚宝斋的店面,等待着暗标结果的公示。
然而等到中午,那暗标的结果终于公示出来了,三个八宝囊、一套羽麒麟,居然最终都中标了。
我一打听才知道,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开市第一天,有许多外地来的行商还没有将手上的东西给处理出去,所以暂时没有什么购买能力,要不然以八宝囊这样的宝贝,什么样的天价,都有可能炒起来。
我和小白狐儿都傻了眼,怎么这么寸,还差两百贝币,到底应该怎么办?
第三十八章两百贝币闹局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而两百贝币,真的就让人有些头疼了。看着暗标的结果揭晓,人群中发出了一阵巨大的叹息声,无数人追悔莫及,而有一个人简直就崩溃了。一下跪倒在地上,呢喃道:“怎么会这样,四万?我出了三九九九九,原以为是个好兆头,结果就差了一贝币?”
这事儿说起来就真的有些无语了,买东西又不是卖东西,明明两千块,非要卖1999,弄得好像便宜许多一般,这事儿卖方可以糊弄人,而买家哪里能够耍弄这样的文字游戏?
只是那人转念一想,赶忙安慰自己,说别急。别着急,事情还没定呢,说不定那个报价虚高的家伙手上并不一定有这么多钱,要是如此,作为第二报价的我,或许还有希望。
那八宝囊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出身行商的这些人倘若是有上一个,自然也不用这般的辛苦,所以许多人都有志在必得之势,而这时聚宝斋也适时宣布了中暗标者的编号:“1024!”
听到卖家热情洋溢地说出了我的编号来。旁边的人纷纷猜测。说这个编号好新,一听就知道是今年才来的新人。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巨款呢?
带着这样的猜测,那些落标的人倒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停留在了原地,等待着结果最终的揭晓,买卖一锤定音。
第一天上午的暗标投放,总共有二十多件物品,而那八宝囊和羽麒麟套件则是本场次的最高价,我瞧见那些被点了名号的买家陆陆续续走上了前去,凭着自己的玉牌,与店家进行交易。心中不由觉得略慌,而这时小白狐儿拿出了刚才采买的一堆东西,可怜巴巴地对我说道:“哥哥,要不然咱们把这些东西都给当了,换点钱吧?”
正说着话呢,上面又叫了一回编号,是在催促我赶紧过去与之交易,显然我报出的高价也让聚宝斋一方感觉有些不太靠谱,或许只不过是个捣乱的家伙,虽说也交了订金,但是到底还是拿不出这么多贝币来。
叫了两回,我再不上去,估计别人就直接流标,准备以次高价格成交了。
我当下也是不在纠结,而是举起了手中的玉牌,高声地应了一下,接着就上了前台来。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效率并不算慢,所以之前的那一堆物品很快就交易完成了,而交易额则在几千到数万不等,而这时那些人完毕之后却没有走,都转身朝着我看来。
聚宝斋主事的是一个满面笑容的山羊胡老头,他颇有架势地朝着我微微一拱手,然后说道:“多谢阁下照顾小店的生意,这能纳一米见方空间的三件八宝囊,八块拥有合体连心之术的羽麒麟玉玦,一共作价九万贝币,承惠了!”
他将那两样引人注目的物品包裹精美,让旁边的伙计拿到我的面前,然后朝着我望来。
众人瞩目,我倒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将手往怀里伸去,不慌不忙地拿出了藏经阁一并赠送的钱袋,然后故作镇定地说道:“掌柜的,这数额有些巨大,不如我们到旁边去交易?”
我这边刚说起,旁边看热闹的人就不乐意了,纷纷嚷道:“这怎么行,要是你们在角落里搞些什么猫腻,岂不是让我们这些落标的人白白陪着了?不公平,这不公平……”
这事儿无论怎么扯,都谈不到公平上去,不过不知道那山羊胡是怎么想的,居然就从善如流了,朝着我客客气气地拱手说道:“客人,小店的伙计别的不行,在数钱上面,倒是不比旁人差,您若是不介意的话,我们就当众交易,也免得别人说闲话,您说是不?”
这话儿都说出了口,我也是骑虎难下,当下也是硬着头皮,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如此也挺好,那就这么办吧……”
说着话,我将钱袋里面的贝币给取了出来,一沓一沓的贝币货真价实,绝对没有仿制的可能,因为这玩意就是特殊的符箓,瞧见这一大堆的贝币被我变魔术一般地拿了出来,旁边群情汹涌的围观群众立刻哑火了,没有再提出刚才的质疑,毕竟猜测终归只是猜测,而这一沓沓带着宝光的贝币砸出来,真材实料,哪里还敢多嘴?
不过瞧见这么多钱,旁边依旧还是有人非议,羡慕嫉妒地说道:“哎呀,这1024不知道是哪家豪门的公子哥儿,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这么多钱来,也不知道卖了些啥玩意,当真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唉哟唉哟,我可心疼得要死!”
这话儿说起来有些占便宜了,不过我却并不理会这种满满酸意的话儿,而且略为紧张地看着旁边点钱的伙计,晓得不管如何,人家总是不会数错的,而少的这余额如何补上,还真的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呢,说不定就要被这伙好事之徒给搅和黄了。
而就在我考虑着如何找山羊胡掌柜搭话,看看能不能打个折什么的,那伙计却已然将钱给数完了,抬起头来,扬声说道:“共计八万九千八百二十四块贝币,公子爷,数额不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