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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白色浓稠是脑浆……
“这绝对是目前所有档案里最惨的案子之一。”法医重新戴好手套,把血布盖住榨汁机,“凶手是割掉死者头颅后,用手按进榨汁机的。唉,八成这又成一桩悬案。”
老天,这……
我在一旁听得嘴巴张的老大!我们是同类啊,这得有多大仇,才干得出来?
或许法医的话落入少妇耳中,让其清醒了几分,她一把抱住离得最近的王远河大腿:“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一连问了三句。
我们无法给出她想要的答案。婴儿又开始大声哭喊,少妇抬起头看向我怀里的婴儿,她冰冷道:“别伤害我宝宝。”话音刚落,发疯似的朝我扑过来,我有点措手不及,被抢过婴儿。忽然她变得安静,充满母爱的摇晃着婴儿,很快婴儿停止哭啼,安详的睡着了。
重案组的人赶来了,法医和鉴证科是直属市局的,向重案组汇报了下案发现场的情况,随后王远河带着城北分局的人撤离。
我正要离去时,重案组的有人瞧我穿着休闲装还停留现场,估计把当成了死者家属。他把我拦住,问道:“你和死者什么关系?”另一人嘴里嘀咕道:“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我是路过的交警,叫凌宇,只是停职了。”
“噢!是你!偶像啊。”说眼熟我的人反应特别大,拉住我的手:“我崇拜死你了,拳打记者,登上头条,前者是我最想干的事,后者是我做梦都想干的事。我叫唐然,请多多指教。”
得!
我啥时候有这个脑残粉了,还是重案组的。
重案组的人作了一下记录,各个角度全方位给本田车拍照摄像,把尸体运走,然后和交警大队打电话拖走了车,才带着抱婴儿的少妇回了警局。唐然的存在,让我免去了警局一日游。
交警大队拖走车的时候,我无意看到了车牌号:“bs527”,被黑色记号笔划了个大叉。
527?
十根葱……
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隐隐感觉好像有啥跟这起案子至关重要的线索被我忽略掉,但是无论我多努力的回想,就是抓不住它。我焦躁的抓了把头发,管它呢,这案子已经归重案组管了,我一个停职的交警,瞎跟着搀和什么劲。
凝望着地上的一大摊血迹。
这时,有人从背后拍了下我肩膀,我出于防范意识横着跳出一大步,弓起腰回过身,眯着眼打量着身后来人。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中年男人,络腮胡子快遮挡住半边脸,裹着黑色的风衣,他拄着一根金属拐杖对我微笑。
就冲这打扮,我情不自禁的把他与这案子的凶手联想到一起。我脑海中浮想联翩,他如果有什么不轨的举动,以我的身手,将其制服妥妥的,万一他是凶手,我立了功,重回刑侦大队指日可待!
我绷着脸问:“你是谁?”
“人。”
“废话,难道是鬼不成。”我没好气道,此人简短的回答更是让我充满了怀疑,我悄然蓄势虬起肌肉,想一举擒获他。
“想动手?”
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玩味的看着我。
草!这么屌?先拿下再说!
我轻喝一声,冲他奔过去,左脚点地借力,我高高跃起让身躯变得与地面平行,同时另一条腿如鞭子一样朝他抽打过去。从我发起攻击到近他身,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半空中看他一动不动,以为他被吓傻了,我有点犹豫怕他承受不住,所以把腿上力道卸去三分。
一道金属光芒急速掠过。
奇怪男人不动则已,一鸣惊人,手中的金属拐杖抡了半圈,点在我抽打过去那条腿的脚心,我失去了先机,在半空中也使不上劲,跌落在地,摔的七荤八素,我成“大”字型趴着起不来。
我那引以为豪的身手,堂堂搏击赛亚军就这么不堪一击?不,这人绝对是高手。
本来觉得会一击必杀,结果换来的是秒杀。
奇怪男人在我落地时,腿弹起一屁股骑在我身上,好在他不是重量级的,否则我肠子会被挤出菊花。他用金属拐杖抵在我的脖颈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心底发寒。
我忍着疼痛,艰难道:“你想怎样?”
“说说你对这桩案件的看法,最好别是从法医或者鉴证科那听来的,要你自己的见解。”他微微操控着金属拐杖,在我脖颈轻划了几厘米,充满了威胁的味道:“不然你的小命就……”
在死亡面前,一切都很卑微。我必须得活着,为了让父亲重见天日,为了活着,我选择了妥协。他的要求不算过份,我把从到达案发现场到重案组人离去这段时间的心中猜想和盘托出:“首先我想说,这里不是第一现场。”
“怎么说?”
“按法医给出的说法,死者被肢解后,四肢又被缝合回去,他那时是活着的,可也离死不远了。由于失血量过多,所以他被割下头颅时,血液不可能从脖子喷的满车都是,应是凶手故意洒的,造成这假像。其次……”我故意停住,想看看奇怪男人什么反应。
“说下去。”他没任何多余的废话。
我拼命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其次是,虽然我只往车里瞄了两眼,但可以肯定车内电源并没有被改造的痕迹,那是台大功率的榨汁机,里面的骨灰、血液、脑浆以及半个头颅,不可能伪造,绝对是现榨头颅……这个,也充分说明了车内不是第一现场。十根葱粘着泥土,插在死者断头处,绝非是凶手临时起意,也许他有特殊癖好,应该有特殊含义。”
奇怪男人似乎来了兴趣,问道:“那你觉得凶手是个怎样的人?”
我想了想,道:“太细了不敢说,凶手的作案手段上来判断,应有极端的性格,见惯了血腥的场面才能临危不乱,很细腻的布置完现场。有两个可能,第一,是与死者熟识的好友,第二,是名女性。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能和大半夜与死者厮混在一起。另外说句不相干的话,死者的车牌号上有bs这两个字母,或许它对于死者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我有种直觉,这bs与凶手的犯罪动机有莫大的关联。”
“没有任何一个线索是不相干的。”奇怪男人举起金属拐杖重重敲打我的后脑勺,“该打,该打。”
真他娘的痛!
他从我身上起来,俯视着我:“你愿意和我共事么?”
“别以为你身手比我好就为所欲为,你到底是何方神圣?”我爬起来问,拍打着衣服沾的灰尘,“我身为一名警察,可不会干作奸犯科的事儿。”
“我也是一名警察,不过警种特别,在非常规部门d.i.e工作,你爹曾经有恩于我。我还知道,你想当刑警而不是交警。虽然我满足不了你的愿望。”奇怪男人拔了一根胡子,意味深长的道:“但我可以给你更大的权力。恩,我只能报到这。为你爹翻案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我赠你羽翼,是用来炖汤还是飞翔,就看你自己了。”
d.i.e?
die,在英文里是死的意思,那什么鬼部门,我活二十几年还没听过。
他转身离去,渐渐消失在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