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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和尚自称来自五台山,法号有斋。他拿出一盏油灯,找个观众点燃,他将灯吹灭,然后用手指一碰灯芯立刻就亮起来了,他吹灭,再用手指点亮油灯,如此重复几次,观众啧啧称赞。更为惊奇的是他拿出一个鸡蛋,置于阳光之下,过了一会儿,那鸡蛋竟然缓缓地凌空升起,悬浮在空中。观众全都站起来,伸长脖子,张着嘴巴,大和尚一把将鸡蛋抓住,在地上磕开,鸡蛋里空空如也,没有蛋清和蛋黄。他的压轴节目是一个魔术,助手滚出一个大缸,他让刚才表演口技的那个侏儒钻进去,然后一桶一桶地往缸中倒水,直到注满。他围着缸转圈,口中念念有词,突然他用手一指水缸,缸中的水竟然爆炸了,冒出一股浓烟,水中间翻滚起来,逐渐沸腾,又慢慢恢复平静。正当观众猜测缸里的侏儒会不会淹死的时候,那个侏儒从帐篷外掀开门帘走了进来,观众掌声如潮,大声叫好。
  手指点灯,鸡蛋悬浮,清水爆炸,这些民间巫术并不神秘,我们会在以后详细揭开秘密。大变活人的魔术其实很简单,缸是特制的,底部有暗格,侏儒藏在下面,另一个从外面进来的侏儒是他的孪生兄弟。
  这对孪生兄弟为观众表演的是一出哑剧,两个侏儒抢一把三条腿的椅子,通过摔倒、夸张的殴打、滑稽的肢体动作来引发观众的阵阵笑声。最后,背景音乐响起,一只羊上场,属于这两个小丑的时间结束。
  一只黑山羊拉着小车缓缓出场,车上载着两只小猴,山牙吹着笛子跟在后面。小猴向观众敬礼,巡场一周,观众被逗笑了,孩子们更是欢呼雀跃。接着,小猴又表演了齐步走、倒立、顶砖头,山羊用蹄子敲击一面小鼓伴奏,最后,使观众叹为观止的是山牙从衣兜里掏出一只老鼠,解开它脖子上拴着的细铁链,放到地上,老鼠嗖的一下蹿没了。然后,山牙打了个呼哨,那老鼠竟然后台蹿出,沿着他的裤腿攀爬而上,立于肩膀一动不动!观众的眼睛都看直了,山牙从肩上拿下老鼠,在它脖子上拴好链子,像抚摸小猫小狗一样把玩了一番,又放进衣兜。这只是一只普通的灰黑色的老鼠,如此训练有素,让观者大开眼界!
  下一个节目是杂耍,三文钱将几把刀子扔向空中,再接住,手法娴熟。使观众喝彩的是三文钱的飞刀表演,他搬出一个木板,蒙上眼睛,站在远处扔出飞刀,飞刀稳稳地插在木板上颤动着。
  最后一个节目是两个侏儒推出一架板车,车上放着一个大玻璃槽子,槽子中有很多蛇,一个女人端坐其中。
  观众散场,所有的悲喜剧落下帷幕。
  马戏团拔营而去,只留下很小的一堆灰被风吹着。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四海漂泊,江湖流浪。
  最初,马戏团刚成立的时候有过一头大象,是大拇哥从云南买来的,后来病死了。在那几年里,他们向陌生的城镇出发,那个侏儒骑着大象,仿佛是个骄傲的王子,在一百米的高空,放牧白头的苍鹰。
  1980年,他们在一个山脚下扎营,星星很大,低垂在旷野上空,风中有谷子碎裂的声音,还有花的香气。侏儒采摘大朵的野菊花,右手提着一串紫葡萄走进帐篷。另一个侏儒——他的孪生兄弟——穿着一双黄胶鞋,捉了很多萤火虫准备放在蚊帐里,回来时,在帐篷外面听到崩落的扣子的声音。两个侏儒开始打架,为了一个女人,那个胖女人拍着屁股大哭。
  1981年,他们在一片果园里扎营,河水清澈,梨花大雪般覆盖了整张席子,席子上坐着一个侏儒。如果有一只麻雀俯视这片果园,如果麻雀飞走落在县城里的电线上,阳光暖暖地照着,麻雀会看到一个胖女人牵着一个侏儒的手在逛街。果园里的那个侏儒在发呆,在观察梨花怎样把枝头压成美丽的弧线。
  丁不三和丁不四都爱着孟妮!
  山牙始终都没有驯服那只白头的老鹰,终于有一天,老鹰飞走了,再也没有落在他的肩头。
  大象还没有死的时候就拴在地上。在地上插一根小木棍,系上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绑住大象的右后脚,防止大象逃跑。我们都知道大象的力量,它可用长鼻卷起大树,甚至可以一脚踏死一只猪。为什么它会乖乖地站在那里呢?曾经有个孩子对此产生疑问,他问山牙,大象为啥不跑?
  山牙回答,它觉得自己跑不了。
  原来,这头象刚被捉来时,马戏团害怕它会逃跑,便以铁链锁住它的脚,然后绑在一棵大树上,每当小象企图逃跑时,它的脚会被铁链磨得疼痛、流血。经过无数次的尝试后,小象并没有成功逃脱,于是它的脑海中形成了一种一旦有条绳子绑在脚上,它就永远无法逃脱的印象。长大后,虽然绑在它脚上的只是一条小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系着小木棍,但它的潜意识则告诉自己:无法逃跑。
  三文钱,籍贯广东,大拇哥,云南巍山人。
  马有斋家在辽宁,父母双亡,只有燕子,年年飞回空无一人的庭院。
  马有斋爱吃肉,爱喝酒,爱抽烟,爱赌博,他是个假和尚。他喜欢寂静,他所理解的寂静是一条臭水沟悄无声息地流,青草长在沟边,他坐在沟边抽烟。背后的房屋并不是孤零零的,周围有几百所一模一样的房屋建在一起,每栋房里都有人在睡觉,他能感觉到一家人在睡梦中呼出的热气,其实他很想有一个家。
  在华城的时候,三文钱从垃圾箱里捡到了一个怪胎,马有斋也捡到了一个女人,女人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就死了。1990年,马戏团解散。
  我们在回忆往事的时候会记起多年前的某一个下午,场地上溅起灰尘,人们在欢呼,锣鼓和笛子发出美妙的音乐,或者是槐花的香气,或者是弥漫的桂花香气,或者破旧的房子,向北的窗户,是这些东西让我们记住了一个马戏团,我们记得的仅仅是马戏团这三个字,以及当时我们所感受到的其他东西。
  前传:罪全书 第十六章 相思情深
  长白山脚下有一个卖狗肉的小店,店主人是个老太婆,村里的年轻人都喊她孟婆婆,一些上了岁数的人则喊她孟妮。
  孟婆婆无儿无女,她这一生中,有过两个男人,还有三只狗先后统治过她的灵魂。
  她上半辈子和蛇一起度过,下半辈子和狗一起度过。在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就已经很丑了,只是没有现在这样胖。那时她在一个大玻璃池子里,池子里还有一百多条五颜六色的小蛇,她和蛇一起被人参观。这个马戏团压轴的节目就是推出来一个小车,车上有个大玻璃槽子,或者说,一个玻璃做的棺材,一个丑陋的女人坐在里面,她的身上,爬满了蛇。确实,这个玻璃盒子比小丑耍的把戏要好看。每当一个侏儒把玻璃棺材用小车推出来的时候,观众都会啧啧称赞,认为没有白花钱看马戏表演。围观者在鼓掌,可她听不见,她有点聋,她的戏是在玻璃里面演的,那个玻璃棺材便是她的整个世界。
  虽然她坐着不动,但这种表演很累,有时——例如1982年一个炎热的夏季下午,她就在玻璃棺材里睡着了,那些蛇在她身上蜷缩着,爬着。直到1983年的夏天她才开始习惯,才消除疲惫,感到一阵清凉,那是蛇这种冷血动物带来的清凉。从此,她变得越来越懒,甚至懒得走出玻璃棺材,只有撒尿拉屎的时候才出来,她打着哈欠,问问在帐篷外抽烟的山牙:“这是哪儿?”山牙大声回答:“贵州。”有时回答:“四川。”她就“哦”一声,撒尿完,继续回到她的棺材里,用脚把蛇踢到角落里,躺下就睡。
  有一次,她在睡梦中感到肚子疼,醒了,去厕所,她拉出来一条蛇。
  孟妮坐在玻璃池子里,日子久了,她的乳房就下垂了,身体也变胖了。有一次,她的屁股下流出了鲜血,浸湿了裤子,她没有感到一丝慌乱,也不能去垫上卫生纸,因为表演还没结束。那些蛇闻到了血腥味,开始咬她,观众发出了惊呼声,她依然坐在那里,面无表情,因为表演还没结束。这时,从幕后跑出来一个愤怒的侏儒,他用脚使劲地踩那些攻击她的蛇,然后把她扶了起来,她的屁股上还挂着一条蛇,侏儒把那条蛇拽下来,扔向了观众。从此,她开始感激他,并且以身相许。在一个胡同里,她和他遇到了几个醉汉,他们是去散步的,他躲避在她的裙子里,她举起路边的一辆自行车进行自卫。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夫妻。再小的男人也是大男人,再大的女人也是小女人。有时,她搞不清楚来睡觉的是哥哥还是弟弟,因为这对孪生侏儒长得一模一样。这两个侏儒都没有生育能力。她有了两个丈夫。
  后来,马戏团解散,孟妮带着其中的一个侏儒,回到家乡,开始过寂寞的乡村生活。她已经不确定手里牵着的这个小人是不是那个把她从蛇窑里拯救出来的人。这个小人脾气很坏,喜欢骂人,有时还打人,全村的人都讨厌他。他喜欢皱着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在一次酒后,他失踪了,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臭得厉害了,全村的人都跑到一个水塘里看打捞上来的尸体。
  喝醉了之后,他为他的父亲哭,为母亲笑,他40岁时醉死在一个池塘里。
  他什么都不会,他不会躲在裙子里表演口技,他不会藏在水缸里表演魔术,他是个废物。
  另一个侏儒跟随大拇哥去了云南,他俩从境外贩来毒品,卖给山牙,山牙再转手卖给三文钱和马有斋,解散后的马戏团组成了中国最大的贩毒集团。
  小店门前有一棵高大的槐树,那一年,槐花落得晚了,枝叶深处,喜鹊叫着。
  在槐树下,孟婆婆踩着老式缝纫机。另一个侏儒回来了,他站在路口,风从背后吹来,这使他有种君临天下的气概。
  “妮,你过得,还行吗?”
  她不回答,眼泪流了下来。
  孟婆婆杀了一只狗招待他。这只狗她养了六年。狗依偎在她的脚边,抬着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把刀,将它的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狗嚎叫一声迅速地蹿到了店旁的柴堆里,她向它招了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这温情转瞬即逝了。她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蹿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龇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像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像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戴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乳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地走,像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地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孟婆婆收获罂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