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之后,疯子停止了惨叫和挣扎,安安静静的躺在地上。由于血腥味儿过于浓重,于是我朝独眼龙招了招手,示意他和我一道,将尸体弄到远一些的地方。
其余人也没有阻止,哈日查盖平日里嬉皮笑脸,这会儿也很沉默,皱了皱眉,掏出自己的法杖,最后点在了疯子的额头,嘴里念叨着我们所听不懂的古老咒语,片刻后,他庄重的神情一敛,撇了撇嘴,示意我们自便。
我和独眼龙抬着尸体往外走,远离人群时,独眼龙终于出声了,道:“当家的,那个人究竟什么来路?我张升没怕过什么人,真的,姓吕的我都不怕,但这个人实在是个变态,现在想一想刚才的场景,我这腿都不争气的发抖。跟他一起上路,真的安全吗?”
我只能苦笑,道:“这一点你到可以放心,我跟他合作过,对于自己人,这小子还没下过狠手。”
独眼龙心有余悸,道:“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那小子以前肯定受过什么严重的心理刺激。要我说,咱们根本就是被他骗了,他那哪儿是在刑讯,根本就是在取乐,没见他那张脸,笑的跟朵花儿似的。”
变态不变态,对于我们这些满手血腥,罪孽深重的人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或许哪一天死在外头,才是我们这些人呢最好的结局。
走了须臾,我觉得位置差不多了,便将尸体给丢弃,也不再多看,和独眼龙回了营地,洗了洗满手的血,缩进了帐篷里睡觉。这会儿是摄影师在轮守,他算是文质彬彬,所以今晚的场景,对他的刺激很大。这小子估计是一个人在外面害怕,因此不消停的走来走去,时不时弄出一些动静。懒货估摸着是浅眠,忽然吼了一声,对摄影师说,再敢弄出一点儿动静,就让他好看。
我虽然没瞧见摄影师具体的表情,但外面一下子就安静了,安静的仿佛只有风在吹。
不得不说,这一晚懒货的变态行为,深深的映入了所有人的脑海里,那是一种正常人对于不正常人的畏惧。有句话说的好,不怕遇到横的,就怕遇到疯的。
懒货虽然不疯,但在某些方面来说也差不多了。
迷迷糊糊中,我睡了过去。第二天众人起床时,队伍里的气氛十分沉默。以懒货为中心点,周围三米没人靠近,他自己倒是恍然不觉,一边吃饼干,一边继续打瞌睡,其余人收拾着装备。哈日查盖肩膀上扛着他那根不大不小的法杖,背着装备包,平日里笑嘻嘻的脸,这会儿黑的跟锅底一样。他一个人,承担了两个人的装备,懒货根本是懒的连眼睛都不想睁开,更别提帮忙了,由不得哈日查盖怨念横生。
收拾了东西,众人继续上路。
前方的褶皱山脉,山体已经清晰可见,之前远看时,只能看到横断切面,如同皱纹似的。如今靠的近了,便能看见生长在期间的雪树、红松、顶端的积雪,还有在山间浮动的雾气。
刘队终日里沉着的脸,在这一刻终于放松了,长长舒了口气,看了看自己腕间的手表,道:“今天下午我们应该就能到达山脚,进入第一步搜索范围,希望一切顺利。”
行走间,众人背后忽然传来噗的一声,我们回头一看,不意外的看到懒货正狼狈的从草丛里爬起来,显然是在走路过程中打瞌睡,所以又摔倒了。这一上午下来,众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便继续前进,任由懒货一个人在后面打瞌睡,摔倒,然后再爬起来继续打瞌睡。
中午时分,众人找了个干燥处休息,吃吃喝喝补充消耗的体力。懒货吃到一半时,嘴里叼着饼干就睡着了,独眼龙搓了搓手,说:“这小子是真睡还是假睡?我去试试。”说完,他猫着手脚过去,看样子是准备将懒货嘴里的压缩饼干给拔出来。
但独眼龙的手刚要碰上压缩饼干的时候,懒货忽然睁开了眼,嘴巴一动,饼干自己掉了,随后他站起来,目光直直盯着我们来时的路,说:“有东西在靠近我们。”
东西?
什么东西?
独眼龙显然还在发懵,我对于懒货的判断很清楚,于是立刻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寒风中,草甸随风轻摆,如同金黄色的海浪,除此之外,哪里能看到什么其它东西。懒货嘴里所指的是什么?这时,懒货道:“还呆着干什么,戒备,把枪拿出来。”我给独眼龙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照办,三人站在前方,对着懒货所眺望的方位戒备着。如果不是对于懒货的信任,在这种平静氛围下,估计很难有什么戒备心理。
而几乎就在我枪支上膛的瞬间,金黄色的草甸子,忽然出现了一条线,一天笔直的游走着的线,仿佛草甸子下面躲藏着什么东西一样。这条线的痕迹其实并不明显,如果不是我们事先警惕,估计很难发觉它。
懒货微微点头,示意就是那玩意儿,我和独眼龙也不含糊,立刻开始扫射起来。霎时间,枪声突突突不绝于耳,那条平稳前进的线,立刻骚动起来,紧接着,一个人形的东西,猛地自草丛中窜了出来。
竟然是那个已经被我一枪杀死的疯子!
他、他怎么又活了?
第667章 吞蚕
眼前的一幕让众人齐齐惊呼,我和独眼龙更是不含糊,子弹可着劲儿打,反正也不是我买子弹,就顾不上节约了。很快,那疯子被我们射成了马蜂窝,但让我意外的是,即便成了马蜂窝,它还是在动,并且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超着我们扑了过来。
疯子显然是记仇的,或者说他是记得懒货,因此第一个朝着懒货扑了过去。这时,我才发现疯子的背后,那根原本被砍断的‘手’,竟然又长了出来。
懒货关键时刻到是很精神,一见那东西扑过来,二话不说就拔出了刀。他也没有躲,被扑倒在地的一瞬间,手中的刀一左一右猛然交错合拢,刹那间,那颗人头便被砍了下来,咕噜噜滚到了一旁。
与此同时,脖颈断裂处,猛地便喷出了一股热血,全部溅到了懒货的脸上。
地上的疯子不动了,背后那只手也跟抽空了力气一样,软趴趴的掉在地上。懒货淡定的从尸体身下钻出来,大量的血几乎遮盖了他大半张脸,但很显然,懒货并不在意。他顺手掏出平日里擦刀的布,随意在脸上抹了几下,随后道:“这下子应该活不过来了。”
而此刻,我脑海里却不断的回放着懒货刚才砍下疯子头颅的那一幕。之所以这个片段不停的回放着,当然不是因为懒货那个动作有多么霸气侧漏,而是因为,那左右开弓削人头的姿势,我之前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那就是吴水!
当初,在时空岛上的徐福墓里,遇见那无皮尸时,吴水也是那样,双手握刀,一左一右同时往内切,然后瞬间削了对方的闹到。懒货刚才的动作,几乎和吴水一模一样。
同样的动作,同样的刀,会是巧合吗?
不。
我心里给出了否认的答案。
这不可能是巧合,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巧合。
懒货和吴水是什么关系?
这个疑问一但在脑海里扎根,就不可控制的生长起来。而这时,懒货已经换刀入鞘,踢了踢地上的尸体,摇头道:“看样子,他后背的东西应该是一种寄生体,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活过来。”说着,看了看周围目瞪口呆的众人,打了个哈欠挥手道:“行了,都别看了,这尸体还是烧了最保险,赶紧清理块地方烧尸。”
这一片都是草甸子,如果直接点火,整片草场都会燃烧起来因此,我们不得不利用铲子这些工具铲出了一片空地,紧接着将干草堆放在空地上,将尸体放在干草上,然后点火。
我也不是第一次烧尸体了,但每次这么毫无防备的去闻那种烧尸的味道,还是让人觉得胃里作呕。那味道其实不是太难闻,闻久了就像烤肉一样,但那种人肉烤焦的味道,顺着鼻腔一路吸到肺里,给人的心里暗示十分恶心。
众人捂着口鼻,退到边缘的位置,足足半个多小时,火才彻底熄灭,空地上只余下了一些没有燃尽的黑色碎骨,再加上草灰,凝结成了一个个焦黑的疙瘩。
整个过程中,最让我觉得刮目相看的是那个摄影师,他显然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景,最开始是吐的天昏地暗,片刻后,便迫不及待的架起相机拍摄,用他的话来说:这种当着面儿烧死人的拍摄机会,估计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了,不拍下来实在可惜。
这会儿火势燃尽,摄影师凑近了去拍那堆骨灰,说是记录照。但懒货比他先一步,蹲到了骨灰便说,用刀拨弄了一下那堆焦黑的东西。就在这时,一个手指粗,二十厘米长左右的东西,从灰烬中被挑了出来。
它浑身都是焦黑焦黑的,但却蠕动着,恰似一条漆黑的滚珠虫一样,看起来十分恶心。那东西长得很小,其中一端还有几个分叉,仔细一看,就像一只缩小的人手。
我立刻意识到,这缩小的玩意儿,很可能就是疯子背后的东西。用懒货的话来说,这玩意儿能寄生,寄生在人身上后,那人就成了‘不死之身’,所以疯子才会忽然‘复活’。
我没想到,连尸体都被烧成疙瘩了,这玩意儿居然还有生命力,如果刚才摄影师贸贸然的走过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
而此刻,那蠕动着的东西,则被懒货用刀给钉住了,钉在地面上。它挣扎着想要逃离,整个身体划过刀锋,霎时间被一分为二。
懒货似乎也没有料到这个场面,面露吃惊之色,立刻拔出刀,然而,一切已经晚了。那一分为二的东西,就跟蚂蝗似的,根本死不了,反而变成个两个,猛地从地上弹跳起来,一左一右,分别射向了朝它最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