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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节

  “这傻逼给点吃的就安分了真比小孩子好哄。”这是我大部分时间的心理活动。
  “这傻逼闹他一下就给我吃的了真比小孩子好哄。”这是猫大部分时间的心理活动。
  不开玩笑的提醒一下看到这里的各位,猫跟狗这个物种完全就不是地球该有的东西。(没错它们是同一种物种我坚信不疑啊!)
  每当你觉得秀了它们一脸智商的时候,大多会被这些动物反秀一把,随其自己会无地自容,深深的思索作为一个人怎么会被动物给压制智商了……
  在我写到这里的时候,从小佛爷他们那个城市开始,一直到贵阳,我总共被猫压制了六千多次智商,其中六千次它是压倒性的胜利,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无法抹去的耻辱了,要是放在几千年前,我可能得被别人钉死在人类的耻辱柱上。
  “你咋回来了,小佛他们呢?”
  在一分钟前,我跟猫趴在阳台上吹风的时候,意外的看见了开车回来的大牙,用眼睛左右一扫描,发现小佛他们并没跟着回来。
  等他上了楼后,我这才好奇的走出房间,问了出来。
  “佛爷说了,让我去给沈国民提个醒。”大牙说道,随即进了一旁的屋子,翻箱倒柜的整理着家伙,据他说自己的枪是出问题了,回来就是找把新的。
  “你是去办沈国民?”我忍不住眼睛一亮,心说这孙子可是跟财神爷勾结的诶,财神爷怎么说也是我的大仇家,要是能顺手把沈国民给宰了,那么财神爷可就得蛋疼了,财神爷一蛋疼我就爽了啊。
  “没,就是给他提个醒。”大牙头也不回地说道。
  “要不我跟你去吧?”我说道,揉了揉眼睛:“有点困了,想出去找点事提提神。”
  听见我的话,大牙转过头看了看我,点点头:“行。”
  当时我还好奇呢,这孙子咋答应得这么干脆了?
  要知道,往常他都只是怕我,而不是像服小佛爷跟师爷那样服我,说直白点,他平常不怎么鸟我,我总感觉自己的这性格他是看不顺眼了。
  事后小佛爷才给我说明白,他让大牙回来之前就说了,要是姓易的想要跟着去,那就带着他去让他解解闷。
  小佛很明白我现在的感受。
  最近找人的线索都已经断了,别说是找当初带头的人了,就是找一些跟着去的伙计,那也难如登天,或许是有人发现了吧,发现这一切都有点不对劲了。
  长时间的找不到人,这对于我来说不是好消息,而且……我发现最近我头疼的情况越来越多了……好像是只要心情烦闷头就会开始疼了……
  如小佛爷所说的,我该去解解闷了。
  半小时后,我跟大牙到了一栋十来层高的大厦楼下,听大牙说某个沈国民的心腹就在上面跟人交易白面,我们去了就是抓现场机会,搞定人顺便把货带回去,让师爷转手卖到外地。
  “师爷都安排好了,这一段过去没人会盯我们。”大牙用黑色的麻布在手里的五连发上卷了几圈,包了起来,说道:“哪怕是咱们被人看到了也别怕,只要不是闹得太大,没人会管怎么,哪怕是白道的。”
  “我操,这么牛逼?”我笑着说:“师爷是给白道的神仙们塞了多少红包啊?”
  大牙耸了耸肩,说,谁知道呢。
  “一会你别动手,把人留给我。”我说道,拉开车门下了车,大牙在身后喊我,叫我把枪带上别空着手上去,毕竟这是……
  “我带枪干嘛,你不是带了吗?”我不耐烦的说,忽然间想起了陈九山他们的话,忍不住复述了一遍以此表明我的举动是对的:“你拿枪镇住他们,我搞定他们,枪不是用来杀人的。”
  大牙疑惑地看着我,问了句:“这话是别人跟你说的吧?我咋感觉有点耳熟呢……”
  “陈九山跟钱东来,你认识不?”我随嘴问了一句。
  大牙点点头,说,认识。
  “这话就是他们……妈的……我跟你在这儿解释个啥啊……”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转身一马当先的走进了大厦,大牙随后跟上。
  很久后,我想了想当初自己在那段时间的所作所为,忽然发现了现实这两个字的残酷性。
  那天我办了的人好像都跟我没有直接的关系,更别提有仇了,但是……
  妈的。
  好像不管是谁,在被现实逼得走投无路之后,总会变成自己最初最讨厌的人,并且乐此不疲的继续下去,很难醒悟,都觉得自己理所应当。
  在醒悟之后有人会后悔,有人不会后悔,但貌似一切都已经毫无意义了。
第38章 新人
  “喂,你确定他们是在这儿交易的?”我左右看着餐厅里的人群,忍不住一阵纳闷:“这里好像是人的婚礼现场啊。”
  大牙也是有点闹不明白现在的状况了,无奈地摇摇头,说是咱们继续看看。
  据他说,他自己也是接受了命令才来的这里,具体这里是干什么的他也不太清楚,自然更不会想到有人在这儿开喜宴了。
  我皱着眉头问了一句:“那人长啥样你记得不?”
  “记得,我见过他。”大牙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认识你不?”
  “不认识,但曾经见过我几次,都是几年前了,最近几年我们基本上没见过面,他在忙白面交易跟别的,很少出现在人前。”大牙耸了耸肩:“现在估摸着是认不出我了。”
  “那就行,咱们现在慢慢找他,不急,完全可以顺便吃个便饭再去找那孙子。”我说道,带着大牙走向了站在大厅外迎接客人的新娘新郎,故作熟悉地大笑着走了过去,往那新郎手里塞了五百块的现金,说着恭祝两位白头偕老之类的贺喜词。
  新郎也是一愣,但随即就释然了,毕竟客人这么多,他不可能人人都认识,更何况一上来就送红票子的还能是来蹭饭的?完全不可能嘛!
  就因为我利用了他这种必然的想法,我送了钱,直截了当的说没带请帖,是某个哥们叫来捧场的。
  至于这个哥们是谁,他也没问,我自然就没说了,带着大牙就自顾自的进了大厅,找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坐下。
  “咱们是来吃饭的?”大牙把卷着麻布的五连发放到了座椅后面,靠着墙放着,一脸的不自在,可能是觉得带着枪来这种地方实在是有失斯文,或是觉得不够礼貌,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当然了,以上的内容都是扯淡,实际上我们的真实想法就是:我操的在这儿得浪费多少时间啊那孙子呢?!
  隔了一会儿,天色渐晚,新人也开始进来搞演讲了,随之就是普通婚礼的流程,敬酒外带各种喝酒吃肉不亦乐乎,我还是挺自在的,但大牙明显是不乐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