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道:“你爷爷怎么突然改主意了?”
“爷爷刚才去祠堂察看了一下,门好像是从里面被撞开的,所以他觉得不是你们干的,是白狼铠甲自己飞出去的。”全明义解释道。
“自己飞出去的?”我瞪大了眼睛。
“以前它也飞出去过,当然我是没亲眼见过。”全明义似信非信的道。
白狼铠甲应该是感应到了百战将军甲的气息,不过我当时就有点起疑,它干嘛不直接在村子里开打,而是故意把苟明义引走?
我问道:“你爷爷有没有说过,以前白狼铠甲飞到哪里去了。”
“我记得他说,后山有一片湖,以前是匈奴坑杀俘虏的地方,阴气特别重,上次白狼铠甲都是掉在那儿,不过那里好像闹鬼!”全明义居然笑了:“晚上去肯定特别刺激!”
我心想这小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待会小心被吓尿。他说的那片湖阴气重,白狼铠甲本身已经是拥有灵性的‘器灵’,或许是去那儿吸收阴气。
全明义带着几个小伙在前面开路,他们从小在这里长大,对这片林子了若指掌,我们跟在后面,大有被人保驾护航的感觉。
李麻子说道:“刚刚还要弄死我们,一转眼成了帮手,这变化太突然,我都有点接受不了。”
尹新月说道:“不是有一句话吗?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我心想老爷子真是个现实的人,怕白狼铠甲丢了,马上又向我们求助。
不知走了多久,我听见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全明义大叫:“哎呀,你们快看,有两个古代人在湖边打架。”那些小伙也激动得嗷嗷叫。
我们走过去一看,前面是一块雾气缭绕的低洼地,中间有一片湖,银白的月光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一红一白两个身影在薄雾中相互厮杀,兵刃相交不断擦出火花。
红的自然是白狼公主,白的便是那个古代武士,百战将军甲与霍去病命格相连,我猜这古代武士其实就是霍去病,至少外形是他。
这里阴气浓郁,加上双方的本体都在,这场厮杀的激烈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看得人惊心魂魄。
尹新月说道:“霍去病和白狼公主本来是相爱的一对,为什么千年之后却相互仇恨呢?”
我苦笑:“这大概就叫作相爱相杀吧!”
一清道长急道:“快救救我家明义,他还在铠甲里面呢,刀枪无眼,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我说道:“道长,你放心,我待会先想个办法把他俩分开,再帮你侄子脱掉铠甲,你除了**障还会什么厉害的法术?”
“撒豆成兵!”一清道长答道。
“真的?”我大喜:“你会这招就太方便了,那我先去准备一下,对了,你带豆子了吗?”
一清道长一声不吭地从怀里掏出一袋黄豆。
我和t恤男着手开始准备,把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样往外拿,我们的计划是趁百战将军甲虚弱的时候,分开它俩,过去强行脱掉盔甲。
这要做自然有很大的危险性,另外,说起来很对不起全家人,按照我们的设想,这两副铠甲恐怕都要毁掉,这样才能保住苟明义的命。
站在商人的立场来说,这一次真是赔本赔到家了,报酬、阴物都没有,甚至连萃灵都不可能。但既然管了,我就得管到底,这叫职业操守!
我拿了一个小碗和一把小刀给李麻子,叫他去找全明义要点童子血,不要太多,半碗就行。
原计划我是打算叫一清道长放血,但现在既然有更好的选项,何乐不为?全明义年轻力壮,阳气也足,血的质量自然要比一清道长好。
李麻子去找全明义,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我从袋子里拿出一捆晒干的玉米秸秆和铁丝,开始扎一个草人,这草人扎得很讲究,头上戴着假发,身体里面还塞了一袋新鲜的羊内脏。
不一会,李麻子端了半碗血过来,称赞道:“张家小哥,手艺可以啊。”
“别废话,把血给我!”
我拿过血,淋在草人里面,玉米性温,羊也属于性温的动物,和人的属性比较接近,再加上霍家人的血,我是打算做一个和苟明义气息相近的假人,蒙骗一下百战将军甲。
当然不可能蒙骗太久,一旦它发现就会要苟明义的命,按照我们的计划,在百战将军甲识破之前,迅速把它消灭掉,这当然就要借助白狼铠甲之手了。
扎完之后,我叫李麻子帮忙给草人穿衣服,这衣服也是从苟明义的行李包里找的。我还特意挑了几件体味最重的,先穿好内衣,又给他穿上裤子和夹克,然后戴上棒球帽,惟妙惟肖,别说蒙鬼了,就是蒙人都绰绰有余。
t恤男那边也准备妥当,我叫其它人暂时留在这里,和t恤男、一清道长朝那片湖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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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七章 战争与和平
一清道长说道:“快点,时间不多了。”
我回头一看,尸兵已经被杀得不剩多少了,我和t恤男冲到法阵中央,开始脱这身铠甲。这铠甲是前后两片,在肋骨的部位有皮带捆起来。
可这皮带不知道系得什么扣,死活也打不开,我着急起来,刚刚的小刀也没带,恨不得用牙咬。
牙咬?对了!
“尾玉,快出来!”
小尾玉听见召唤,从我怀里钻出来,第一句话就是:“啊,这是什么地方,好恐怖!”
“别废话,快用牙咬开。”我说道。
“可是……这不是阴物吗?”小尾玉吃惊的说道。
“不管了,赶紧的咬。”
“你说的哦!”
尾玉咧开一嘴尖牙,开始咬,速度快得很,到底是肉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