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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节

  “没错,兀爷觉的你是个人才,大家一起共事,可得富贵,所以真诚邀请秦兄加入。”
  “只要你来,你就是八大金刚之首,邬某甘居次席,奉你为兄!”
  邬行风道。
  “条件很诱人,老子也想每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有美女相伴啊。”
  “只可惜,你们给兀逊当狗,他又给老鬼当狗,说到底,还是被人压一头的奴才命。”
  “你告诉兀逊,等他什么时候当上了鬼使,再来跟我谈吧。”
  “不过,就怕他还没做上鬼使,老子捷足先登了,嘿嘿,我不介意他给我当奴才的。”
  秦羿眨了眨眼,痞气笑道。
  “放肆!”
  这回连龙塔也坐不住了。
  “这么说,秦兄是瞧不起我们,执意要与我们为敌了?”
  “我很好奇,你现在得罪了女王,又得罪了我们,你凭什么在女儿国待下去?”
  邬行风强忍住怒气,冷笑问道。
  “应该还要再加上一个,老鬼!”
  “我凭什么,当然是我自己!”
  秦羿无比自信的笑了起来。
  “好一个凭你自己,那咱们就走着瞧?”邬行风脸上弥漫着毒蛇一般的阴森笑意。
  “酒不错,谢了!”
  秦羿一口闷干,把酒杯倒扣在桌上,扬长而去。
  一个人要想在逆境中求生存,必须得有对手,兀逊就是抬高秦羿的踏脚石,他可以与任何人合作,唯独不能与兀逊。
  再者,兀逊的儿子兀傲就是惨死在他手上,这可是一笔血仇,一旦秦羿身份公开,誓必生死相向。
  望着秦羿消失在门外的背影,邬行风脸上的笑意僵滞,化作了满脸的寒霜。
  “砰!”
  “竖子猖狂,不得好死!”
  他手中的酒杯应声而碎。
  “人各有志,不必强求!”
  兀逊自里边隔间缓缓走了出来,无可奈何叹道。
  “兀爷,属下无能,劝服不了秦羿。”
  邬行风满脸愧色道。
  “怪不得你,这人的野心很大,他的目的是抢夺老鬼的位置。”
  “话说回来,他比咱们有种啊。”
  兀逊冷然道。
  在女儿国老鬼是除了国师之下,最有权势的人,掌管所有的奴隶,尤其是拥有出海特权,是无数人羡慕的皇差。
  兀逊这些年几乎网罗了二号馆所有的高手,名义上他才是奴隶之王,但无奈他一日不能挑翻老鬼的宝座,他就得给人当奴才,顶着奴隶的头衔,像条狗一样被呼来喝去。
  “行风,让你准备的事情如何了?”
  想到这,他双目一寒,沉声问道。
  “很快就能成了,到时候就是兀爷力克老鬼,荣登大使之时。”
  邬行风自信满满道。
  “很好,一旦我成为鬼使,你就是二号馆的奴主,我必保你前程无量。”
  兀逊许诺道。
  “多谢兀爷,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弟兄们,让我等祝兀爷早登鬼使宝座。”
  邬行风激动不已,举杯同邀。
  众人皆是大喜,纷纷相贺。
  “行风,这小子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也不能留着。”
  “你得想办法收拾他,他一天不死,我心里总觉的扎着根刺,不痛快。”
  兀逊与众奴隶饮了一番后,狠辣道。
  “嘿嘿,兀爷放心,我已经找到了致他于死地的法子,有两套方案。”
  “第一套是不能让他白死了,姓秦的现在声威正盛,这时候谁要在斗兽场上干掉他,那就是万众瞩目的大英雄。”
  “这个造势的好机会,可不能错过啊。”
  邬行风道。
  “有道理,不过我身为斗王,去挑战一个白银,未免有些太掉价了。”
  “你们中间有谁愿意的,可以试试。”
  兀逊道。
  “哼,老子早看姓秦的不顺眼了,兀爷,我跟他打。”
  “还有我,这小子太猖狂了,要不揍扁他,我就不叫龙塔。”
  龙塔与涂远同时应战。
  “好。涂远是黄金斗士,龙塔是大师斗士,你们两个都是擂主,可以一战。”
  “不过,斗兽场的规矩你们是知道的,只能以下挑上,所以你们得想个法子,让他们主动来找你。”
  兀逊道。
  “兀爷放心,这只是第一套方案,实在不行,我还有一道杀手锏,必定可置他于死地。”
  邬行风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意。
  ……
  秦羿离开迎春楼,颇是大感头疼,找不到司马复,回去没法向司马青交差。
  眼下最重要的事是干净把修炼提上来,应对兀逊等人的挑战,在没有找到药泉之前,秦羿唯一能走的就是炼体一途了。
  秦羿的炼体术,采取的是地狱莽荒一派的路数。
  莽荒一族居住在地狱最幽寒的八寒地狱,是赫赫有名的战斗民族,族人个个都是狂猛无比的勇士,有无穷无尽的气力,生饮魔兽、妖兽之血,凶残无比。
  他们拥有地狱里最强的肉身体质,不修炼任何功法,更不需要炼气,靠的就是强悍无比的力量与金刚一般的肉身,碾压一切。
  一个普通的莽荒族人能跟一个四丈夜叉的力量媲美,遇到莽荒之王这样的战神,甚至可以单臂举山,一人冲杀千军万马,无往而不胜。
  莽荒族认为,人的气力可以无限增长,肉身可以无限的增强,而且力与强度都是能够炼出来的,只要每次以数倍于己身的苦训不断的训练,便能持续增长气力与肉身强度。
  莽荒族的人,从六岁起便开始了苦训,训练之法无比的残酷,待到成年时,便已经拥有了惊人的气力。
  然而,这种法子的弊端也很明显,相当于以训练提前透支本元来换取力量,容易短命。
  在地狱,妖、鬼、以及各种地狱异族的寿命大多在千年以上,莽荒族最长寿的大概也就四百来岁,也就相当于中年丧命。
  不过这难不倒秦羿,在女儿国只需三万斤的气力,几乎便可以通杀兀逊等人。至于击杀老鬼、国师,就不是炼体术能解决的,那必须是借药泉,催发真气以后的事了。
  他目前也就五千斤左右的气力,还差六倍,秦羿有把握在一个月内突击到三万斤。
  而要做到这些,他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是兽血、炼场,再就是丹药。
  想到这,秦羿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还是得去黑珍珠啊。

第一千三百三十章你看错了我
  自从斗兽场之夜后,黑珍珠把自己关在了断情居,她需要好好的放空、反思自己。
  断情居后山,黑珍珠换上了一袭黑色的长裙,站在母亲的坟头,一曲哀思悲曲后,这位女儿国以凶悍、毒辣闻名的女总管流下了两行清泪。
  “母亲,你说过男人天生骨子里就贱,女人不管地位再高,在他们眼中都只是下半身的玩物。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所谓的真情,人能靠的只有自己,所以你隐居在断情居,终身不出一步,直至孤独终老。”
  “你说你最大的错误,就是认识了那个男人,并有了我。更可笑的是,这个男人利用了你,骗取了你所有的一切,他离开的时候是那么潇洒……”
  “只可惜苦了你这个傻子……”
  黑珍珠抹掉眼泪,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
  在女儿国,女人都是到了二十二岁那年,在不老泉内祈求神灵,在喝下圣水后,便会孕育生灵,这也是女儿国为什么所有的女人,几乎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白净、美如天仙。
  而黑珍珠不同,她的母亲本是女儿国的大总管,是位居女王、月光婆大祭司之下的第一权臣,在缪正上岛前,有一年大浪把一个英武不凡的浪子送到了女儿国的海滩边。
  男人对于女儿国来说是一种危险的生物,那人被上一任女王关押在黑牢内,日夜受尽折磨,而动了仁慈之心的母亲在看守男人的漫长岁月中,与他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偷吃了禁果,并怀上了她。
  母亲不遗余力的帮助男人,沉醉在所谓的爱情不能自拔。
  男人说,海的那边有浩瀚的沙漠,有辽阔的草原,若离去,必带你看遍世间繁华。
  母亲信了,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偷到了不老泉的圣水,并为他安排了一切逃生路线。
  然而,那个男人在一个深夜,杀掉七十多个卫士后,悄无声息的逃走了,走的时候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更可笑的是,走之前的那个夜晚,母亲与他同床共枕,男人咬着她的耳朵重复那说了一千遍一万遍的甜言蜜语。
  男人走后,母亲心如死灰,自闭于断情居,每日深夜以绝情花刺扎心,在鲜血与眼泪中,终究郁郁寡欢。
  黑珍珠从小就顶着“杂种”光环,自卑的活着,母亲痛了会打她,醉了会打她,哭了还是会打她。
  她自幼在阴郁、啐骂、哭泣中成长,那颗单纯的心,敏感而又不安,母亲死后,她像条狗一样,避开所有的人,小心翼翼的活着。
  说来可笑,缪正上岛后,引来了奴隶,乱了岛上的纯正之风,她才重现于天日。
  因为相比于岛上胡静那些贱货,她是如此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