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庆典,足足举行了七天七夜。
夜叉族人在狂欢的同时,黑三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知道一旦留了下来,他再也无法跟随自己的兄弟、主人,过去那些一起浴血奋战的日子将永远成为过往。
戈壁高崖上。
黑风暴终于退去,只剩下满目苍夷的沙岩。
风依旧吹,撩动着秦羿的银发。
他眺望着远处,心绪无比的宁静。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安静的欣赏这如画的江山,离别在即,他的心有心麻木,无痛无伤。
强者永远是孤独的!
“羿哥!”
黑三走到过来,单膝跪在了他的身后。
“起来说话吧,你如今是一方领袖,黑水之王,膝盖就是黑水的顶梁柱,怎能弯曲?”
秦羿没有转身,淡淡道。
“不,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黑三,是你拯救了我,拯救了夜叉一族。”
“羿哥,你对我们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黑三只恨不能掏了心肝,向苍天见证对你的崇敬之情。”
黑三眼眶通红,泪水在眼窝子里打转。
“你我是兄弟,说这些话没意义。”
“黑水地狱刚刚重建,那些各狱的使者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此后,你一定要多加防卫,千万不要再给人可乘之机。”
秦羿叮嘱道。
“是。”
黑三领命。
“好了,你回去吧,我该赶路了。”
秦羿看着站在戈壁下面,冲他挥手的米雪,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羿哥,我想跟你一起走,我不想做领袖,我也不想当什么地狱鬼王,我但求能追随你的脚步,浴血奋战,至死方休。”
黑三猛地站起身,鼓起勇气道。
他深知这一路上以来,先是孙飘雨三人的失踪,然后又是小舞的别离,这对重情重义的情义来说,绝对是残酷的折磨。
“不,夜叉一族是天生的勇士,交给谁我都不放心。”
“你比谁都清楚,你的这支军队,日后是攻打车明,征战地狱的利器,黑三,留下来,这是你的使命!”
秦羿转过身看着泪眼婆娑的黑三,深沉道。
“可是,羿哥,我,我真的舍不得你,我……”
黑三无比的痛苦,呜咽痛哭了起来。
他是一个流血流泪的男子汉,他告诉过自己离别之际,一定不能流泪,然而,他实在控制不住。
他永远不会忘记,面前的这位少年给他遮风挡雨,庇佑他一步步的崛起。
是秦羿给了他尊严,给了他智慧!
没有秦羿,就永远没有黑三!
“留下来,娶了那位漂亮的夜叉姑娘,让你的血脉传承下去。”
“一旦我决定回到十八狱之时,就是你我再次联手之时。”
“今日的离别,只为了明日的相聚。”
“再会,我的兄弟。”
秦羿拍了拍黑三的肩膀,身形在月色下如同飞鸟一般,几个起落,已经越下了高崖。
“羿哥!”
黑三痛苦狂呼。
英雄、王者永远都是孤独的,但黑三希望能是陪伴在他身边的最后一人,见证他传奇的一生。
羿哥,等着我!
夜叉族的勇士随时等待着你归来的消息,杀入十八狱,一起再建江山。
“师父,又走了一个,怎样,那傻大个没哭吧?”
米雪努力让自己笑起来自然一些,好看一些。
她刚刚站在底下,看到秦羿那落寞的身影,早已是哭过一场了。
“走吧。”
秦羿淡淡一笑,牵着马大步往前走去。
又走了一个!
不管未来几多风雨,我一定要紧紧的拽着师父的手,一辈子都不松开。
米雪在心头默默的告诉自己。
到了黑水河畔,谢斌的大船早已等候。
“侯爷,咱们下一站去哪?”
谢斌问道。
他原本可以回无生城复命了,只是出于对秦羿的崇拜,谢斌决定一路护送秦羿北上,只要这条船还能派上用场,他就一直当秦羿的船夫。
“二狱。”
秦羿简单道。
船沿着黑水河出发,往北边而去。
有无生地狱的手令以及丰厚的财物打点,一路上倒也太平。
这一走就是大半个月,秦羿借着这段时间,每日打坐调理,总算是恢复了修为,并突破到了合道初期。
这只能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是狂神丹的副作用再毒一点,他就完全废了。
第一千七百七十章上古龙珠
当到达二狱与三狱交汇之处时,大船转入幽冥河。
幽冥河是贯穿整个地狱的一条河流,虽然名头比不上黄泉河,犹如长江比黄河,但浩瀚、壮丽之景却丝毫不逊色。
大船在河流上逐浪而行,两岸湖光山色,美不胜收,令从未踏出冰雪城半步的米雪大开眼界,直呼过瘾。
二狱毗邻一层王狱,整个地狱为幽冥海与幽冥河所包围,海水面积达到了三分之二。
整个地狱被隔离成了四块,也就是四座巨型的海岛。
分别为四大龙王所管。
这四人据说是先天期龙神敖氏之后,乃是同族兄弟,其中二狱的掌管者敖光为东海龙王,也有称他为东海龙神的,连秦广王都没敢称神,敖光却敢,足见敖光的狂妄自大。。
西海龙王敖信、南海龙王敖义、北海龙王敖忠也都是渡劫期高手,由于这四人素来团结一心,再加上又是整个地狱掌管水师最多的,上百万年来,还从来没人能动过敖家的根基。
毕竟再能打的军队,到了海里,也只有任由宰割的份了。
“谢斌,我们到哪了?”
船转入大海后,航行了数日,远处方可见一岛,上面宫殿林立,甚是繁华。
“侯爷,咱们到西海龙岛了,这里的龙王是敖信。”
“侯爷,你看那艘船,从踏入西海后,已经跟了咱们三天了,怕是来者不善。”
谢斌道。
“无妨,先行上岸。”
秦羿淡淡一笑,抬手道。
他的身份经过无生城、沙兹城已经完全暴露了,就算车明不杀他,也会有许多过去的仇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过对秦羿来说,他早已经习惯了。
这至少证明,他在地狱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船靠了岸,众人下船登岛。
西海岛占地是四大岛中排行第二的,龙王宫更是修建的富丽堂皇,虽然不像是沙兹城那般奢华,但由于面积要大上数倍,西龙城古建筑林立,其中一座塔顶夜明珠万丈光芒,照亮全城,那气派绝非是沙兹城能比的。
“米雪姑娘,看到了吗?那就是龙珠!”
“龙珠是世间光能量最为精纯的宝珠之一,价值不可估量。”
“曾有这么一个传闻,龙珠在,则敖氏在,龙珠亡则敖氏亡。”
谢斌见多识广,边走边介绍道。
“咦,这还不简单,既然如此,羿哥直接去取了那颗龙珠,敖氏一族还不得完蛋啊。”
米雪好奇道。
“这龙珠哪有这么好取,知道龙珠为什么放在龙王塔上,甚至连护卫都不需要吗?”
谢斌指着远处的宝塔道。
“为什么啊?”
米雪不解。
“因为它的光芒!”
“龙珠是上古龙神死后的舍利所化,是当今地狱公认为数不多的上古神物之一,东南西北四颗龙珠,光芒万丈,威力无比,除了四大龙王,任何人接近他一丈之内,都会被至刚至烈的光芒所吞噬。”
“曾经有无数高手,其中就包括天魔宗宗主都曾亲自去盗宝,奈何最后无一人成功。”
“所以,这颗珠子只能看,不能碰,不能想,起了贪恋只会贻害自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