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红的辣椒、这个是紫苏...这个肉...是牛皮?这是哪里的牛皮,牛皮上还带着筋,没有油脂也没有肉,这是牛蹄吧?”
林愁点头,
“炒牛蹄,大家尝尝看,羊腩煲也可以开锅了。”
从恒温箱里摸出几瓶带着冰碴的啤酒,
“唔,你们都喝三彩和清泉山是吧,有人喝啤酒么?”
燕子咦了一声,嘻嘻笑道,
“难得林子今天格外大方呢,我可要来一瓶。”
山爷哼哼着,
“这还是我带来的啤酒呢,顺水人情做的倒是理直气壮。”
沈峰先吞掉了一大条羊肉,烫的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呃...嘶哈...林子,今天的菜好像都挺下酒啊?”
林愁忽然站了起来,回厨房装了一碟东西出来,磨了一点青盐在碟子里,
“用羊腩蘸这个吃更香。”
“这是...辣椒?”
“恩,磨碎的烧辣椒。”
煮好的黄羊肉鲜嫩惊人、脂肪雪白,夹在筷子上像皮筋一样弹来弹去,蒸汽腾腾。
羊肉和狗肉一样,最好的吃法就是开汤炖煮、不能放盐,煮好后蘸着调料吃,这才能吃到最鲜美的肉质。
羊肉配青蒜,那口感简直可以用超脱来形容,羊腩带着皮,口感和滋味层层递进,锁住肉汁又带着独特的劲道,随着炭火愈旺,羊腩上的皮反而越发松烂软嫩,吃上去就犹如上好的黄油般丝滑,反而是羊肉,相比之下变得韧性十足。
山爷对林愁的手艺从来不吝于赞美,
“林老弟你这羊肉,简直就是爸爸级别,太鲜了,太香了!”
林愁笑了笑,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人家养的黄羊肉质太好。”
老人严肃的摇头,
“不,就是老头字我来做,也做不到像这样鲜美的味道,鱼羊是为鲜,小老板这一条大地鱼骨,放的好,放的妙啊!”
林愁道,
“可惜了,山爷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记得瞧瞧荒野上哪里有野韭菜开花了,炖羊肉配野韭花酱,那才是真正的绝配。”
山爷直拍胸口,
“得嘞,为了这一口羊肉,听见没,招子放亮点,抓紧把野韭花给林老弟找回来。”
白穹首讽刺道,
“我记得某些人信誓旦旦的雪蛤和蕨菜还一直没有兑现吧?”
第四百一十二章 投我以木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