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恪无语,闷闷的答道,
“检查水质。”
“嘿。”
这是来自于山爷的一字短评,讽刺意味十足。
...
姑娘们那面开始玩起了扑克游戏,貌似要赢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个个张牙舞爪,连夜鸾和姜大小姐也参与其中。
林愁正打算过去看看,夏终徽满身尘土的冲进屋里,
“愁哥愁哥,你看我弄到了什么!”
然后将一个嗡嗡作响的庞然大物丢在桌上,几只明黄色的大马蜂从里面飞了出来。
“呀!”
一群女人顿时吓得尖叫起来,躲开老远个个齐刷刷的捂脸——果然对女人来说,脸,永远要放在第一位。
马蜂虽然不像一般的野蜂那么毒,可架不住它个大脾气暴。
要是真成群结队的展开攻势,蜇死个把普通人也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林愁眼疾手快一笼屉盖上去,这才让一群娇娇女免遭毒手。
“好样的。”
山爷翘了翘起了大拇指,“没被蜇?”
夏终徽,抹了一把衣服,一根根黑色的蜂针掉落在地,
“扎不透,我皮厚,嘿嘿。”
“奇怪,有马蜂我怎么没注意到,蜇到顾客就不好了啊,这是哪儿找来的?”林愁看了看这桌子上直径足有半米多的蜂窝,“这个季节,应该会有蜂蛹的。”
夏终徽一指,
“就在那边的树上,很远很远。”
行吧,那就该吃吃该喝喝。
到后山点了一把艾草过烟一熏,球状蜂窝里马蜂就跑的差不多了。
至于没跑出来的,也就死在里面了。
打开蜂窝后,林愁从里面取出了整整三扇满蜜的蜂巢,一扇蜂蛹,足有常人小指头粗细。
里面最小的一层,则是长了翅膀的蜂王蛹,林愁将蜂王蛹留了下来装好,准备让大傻带回去。
蜂王蛹摊鸡蛋,鲜嫩可口,对女人最好,想必夏妈妈肯定是知道的。
大傻只顾着傻乐,
“甜的,好吃!”
林愁道,
“行,那一会就吃它了,回头把这个给夏妈妈和小妹带回去。”
大傻不停的答应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好,好...给俺妈俺妹。”
林愁心道刚好趁着滚滚不在,不然这蜂窝连个渣滓都剩不下,早就得进了它的肚子。
蜂蛹是活生生的,这玩意很干净很好处理。
用恒温箱冻上一会,待蜂蛹表面微微发硬鼓胀起来的时候,下重油加姜葱花椒炸上片刻。
蜂蛹立刻就变得表面焦黄喷香,内里软糯绵密,当真是一道下酒的好菜。
三个人就站在厨里房嗑瓜子一样嗑着蜂蛹,一边“包扎”蜂巢。
“唔,又香又酥,好东西好东西。”
山爷嚷嚷着。
装满了蜂蜜的三片蜂巢被林愁切成巴掌大小,用翠绿的芭蕉叶将其包裹起来。
然后升起一炉炭火,待火苗消失只剩下通红的木炭时,将蕉叶包放在铁网上炙烤。
“烤蜂蜜”是非常难得的美味,对于明光下城区的人们来说,“甜”即是名词,也是形容词,理所当然的代表着富裕和幸福。
林愁小的时候,某年院子里就有一窝土蜂。
土蜂长得很小,蜇起人来是一点都不带含糊的,蜇一下就是一个鸡蛋大的包,好几天都不会消肿。
林愁的父亲就用烟熏的方法料理掉了这窝土蜂,将它们满门抄斩。
埋在地里半截的土蜂窝里只有巴掌大小的一小块贮满了蜂蜜,蜂蜜也是灰扑扑的很不美观。
中间几百个蜂巢中全是两个米粒大小的蜂蛹,顶着个黑鼻头滚啊滚的。
林愁的父亲用芭蕉叶裹着蜂窝烤给林愁吃,一开始林愁还不太敢吃,挺不情愿。
但在父亲的怂恿下咬了一口之后,根本就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