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月读书网 > 刑与凶 > 第373节 >

第373节

“总觉得不大对劲。”袁友冲摇头说:“你想,咱们开的是警车,不能随意变道,更不能胡乱加塞,所以偶尔边上车道相对比较畅通的时候,咱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安安心心的走这条道。”
“但后边的车不同啊,我留意到了,后边那车,再后边的,基本在周边车道相对畅通的时候都变道甚至强行加塞转过去了,就后边那辆车,锲而不舍的跟着咱们。”
“而且,咱们这条道相对畅通的时候,你看现在,他就咬的很死,生怕别人加塞似的,要真有车想挤进来,我估计他会直接撞上去。”
“可能人家司机素质比较高呢?”柴华依旧不太在意,说:“又或者路面经验不太丰富,不太敢加塞过去。至于咬的紧,也好理解啊,他自己不强行变道,不意味着就乐意让别人加塞嘛。”
“那前边这辆车呢?”袁友冲又往前一指,说:“他可就是加塞进来的,本身吧,硬挤到警车前边,我就忍不住想竖起大拇指了,也证明了他的技术和胆量,素质啥的也不必再多说。”
“可自从它挤到咱们前边后,就再也没变过道了,一下变成守序好公民,你说奇怪不奇怪?”
“嘿,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那个意思哎。”柴华听到这儿,也皱起眉,但依旧有些不以为意:“但,他们想干啥呢?跟踪咱们?然后呢?难不成还敢对咱起什么歹心不成?”
“我也不清楚,”袁友冲皱眉,说:“但还是小心些吧。如果只是巧合倒也罢了,但如果他们真有心跟踪,而且起了歹意……呵,有这动机与胆量的,可只有咱们正在追查的犯罪集团。”
“也对!”柴华一个激灵,立马认真起来,再不复方才轻松不以为意的模样。如果他们真是犯罪集团的人,那可是要命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小心些好,毕竟狗命要紧。
不过,本来堵车就相当累人,再要聚精会神的戒备着,简直就是个折磨,没多大一会儿,他额头上便见汗了。
更蛋疼的是,连他都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戒备着什么,只知道与前后车保持车距,小心防范着。
终于,又开了十分钟左右,车道忽然毫无征兆的变得非常通常,他明白,自己已经开出了“幽灵堵车”的范围。
可他非但没有放松,反而更加紧张了。倘若前后两辆车真的意图不轨,那么此刻,便有可能动手。
想到这里,他时不时的瞥一眼后视镜,想找个机会试图变道,摆脱前后两车。
然而,其他车道的司机们,似乎急于宣泄经历堵车后的憋屈,一个个开的飞快,基本都摸着限速线在开,唯有他们这条道,由于他们及前后两车的存在,相对还比较克制。
加上车辆密度依旧比较大,所以他愣是找不到机会变道。而且,时速也不免慢慢往上抬——毕竟马路不是他家开的,不可能允许他在快速路上优哉游哉的开着。更何况,他现在占着的还不是慢速车道。
没办法,他只好死死的留意着前后两车,以防不测。
就在他们时速突破七十时,前车忽然来了个急刹。见此,早就戒备着的柴华,也赶忙踩下刹车,也幸亏他与前车的车距,虽然在前车刻意压制的情况下并没多大,可也不小,应该是刹得住的。
可这个念头还没转完,他和袁友冲便忽的感觉到股明显且巨大的推背感,紧跟着,便瞅见自己与前车的距离越来越近……
“该死!后车压了油门!”他一边在心中狂骂,一边用力握住方向盘,防止撞击之下方向跑偏酿成更大的惨剧,同时不再犹豫,右脚死死的将刹车给踩到底。
终于,又一声巨响,警车与前车也撞上了……
第12章 取证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几秒,也可能十来分钟。
袁友冲抬起头,晃了晃晕兮兮的脑袋。
此刻,他还坐在车内,只是整个车舱都已经变形,本就紧张的活动空间,变得更加小了。
接着,他觉得自己左腿涨热非常,他试着动了动,便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便知腿应该是被夹住了。边上,柴华正趴在方向盘上,昏迷不醒,生死不知。
安全气囊已经瘪下了,想来里头的气体已经放光。
再见其胸口微微起伏,袁友冲松了口气,知道他还没死,便又往前后两个方向看了看。
车上的玻璃,统统都碎了,自己双手、面颊也被玻璃划伤,只是严重程度尚不可知。左手有三根手指严重变形,显然骨折了,倒没多疼,就是涨热的厉害。
“被夹在两辆车中间啊,蓄意制造车祸么……呵,这套路还真……”袁友冲心中冷笑:“幸亏早有戒备,菜花反应也够快,再加上车速不高,否则说不得就跪了。”
制造车祸以达成伤人或者杀人的目的这一套路虽老,但出现频率相当高,袁友冲也见怪不怪了。
毕竟,相比于故意伤人、蓄意杀人,交通肇事罪哪怕负全责,罪也不大,无非坐几年牢而已。
虽说,还有款罪名为“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与故意伤人、蓄意杀人罪等同,但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在于证明其“故意犯罪”的动机,但动机这玩意儿,很难找到下客观的定论。
就比如这会儿,前车忽然刹车,若解释为疲劳驾驶下犯困,不慎踩到了刹车,便相当难办。至于后车,来一句紧张之下误把油门当刹车,也能解释得过去。
至于“肇事”之前的异常行为,比如前车刻意控制车速,比如后车车距过小,只能作为最终判断犯罪性质及量刑的参考,并不能作为证据。
当然,若关于这类证明他们行为异常的证据——比如前后车司机相互认识等——足够多,自然也会影响到罪名的裁定,毕竟现行刑诉法,重的便是客观证据。
……
正这么想着,他忽然留意到,后车副驾驶车门打开,有一约莫三十岁上下的男人,正摇摇晃晃的往这边走。现场,制造了这场事故,他同样受到一定的伤害。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啊。
走了几步后,他忽然停下,掏出手机看了几眼,似乎在检查手机是否受损,随后打了个电话,便靠在已经变形的车体上休息。
过了一会儿,该车驾驶室门也被打开,司机下车后,甩甩脑袋,便也站在一旁等候着。又一分钟后,前车又下来两人,与他俩碰了个面。
见此,袁友冲用断了三个指头的左手,艰难的掏出手机——一边掏还一边再心里骂骂咧咧,说以后再也不把手机放左边兜里了——发现没坏,便小心翼翼的打开摄像头,拍了几张照片。
他还想录音来着,可惜这个距离,再加外界环境声音嘈杂,他都听不清对方说了些什么,更别说录音了。
不过,保守起见,他还是打开了录音功能,随后将手机扔下,用尚能自由活动的右脚踩着隐藏好,自己则同样弓着身子,打算装死。
片刻后,他听见说话声由远及近,便赶紧将自己呼吸频率放缓到极致。
“你们说,要不要看看他俩死了没有啊?”这是他听到的,非常清晰且完整的第一句话。
接着,第二句话便又钻入他耳中:“别管那么多,咱们的任务就只是撞车而已,完成了就好。”
“对,赶紧报警吧!”第三句话:“做多错多,咱们现在撑死了也就三年而已,但要让条子看出点什么来,可就惨了!”
第四句话:“嘿对,死不死关咱们啥事儿,没死最好,咱们责任还能更轻一点。”
“那行吧,我现在就报警。”吐出第一句话的那个男人说道,接着一阵沉默,便又听他说:“歪?妖妖灵吗?我这边出车祸了,你们快派人过来啊,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