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买臣休妻的故事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结婚十年了,孩子都上小学了,两个人却悄无声息地离婚了。
就在去年,我的一个学生,刚刚结婚才一年,小两口日子应该是蛮幸福的,却好好地就离婚了。
这让我想起当年,我的一个同学,刚刚和女朋友领了结婚证,只是还没办婚庆酒席。就在等着办婚庆酒席的两个月里,离婚了。
说到离婚,这大概是个既非常沉重又非常简单的话题。
沉重之处在于现在离婚率太高,而且是越来越高,人们对离婚现象也越来越麻木了,更多的单亲家庭,更多的情感与财产纠纷,让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让人看不懂。
简单之处在于,现代人对离婚现象见怪不怪,碰上离婚的现实也很容易接受。男人女人们离婚的时候不再死去活来,不再想不开,谁离了谁不活呢?所以在那部著名的电视连续剧《中国式离婚》里,决定情感进程的,我们当然可以说是宋建平;但决定离婚进程却是那位妻子林小枫。一个妻子,或者说一个女人决定了一个家庭的离婚进程,这要放在古代,那绝对是让人难以想像的。
说起古人的离婚,比起现代人来,那就简单多了,但也畸形多了。
最早有关离婚的法典明确地应该说是出现在唐代,但早在秦汉,甚至是先秦时期,就有了约定俗成的社会性规则。当然,严格来说,中国古代没有离婚,只有休妻,所以说这是一种畸形的离婚形式。有关休妻,《唐律》中规定了“七出”之法,但它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了原型,当然那时候不叫七出,叫七去,或者七弃,其实都是一回事,就是女人犯了这七条,也就是“七宗罪”,这男人就有权休了妻子,而且社会道德舆论与法律还都是支持他的。
到底是哪七宗罪呢?
说起来也很无聊,汉代《大戴礼记》的“七去”记载,第一条,“不顺父母”。注意它说的是作媳妇的不孝顺公婆,但字面意思是只要不顺着那就是不孝顺,那什么事儿都要顺着婆婆,实在是为难人,怪不得民间要说“多年媳妇熬成婆”呢。
第二条,“无子”。就是不生孩子,现代科学告诉我们,这个生不下孩子有女人的原因,也有男人的原因,可大多数时候还是男人的原因居多,责任怎么就都推到女人身上去了呢?
第三条,“淫佚”。这里它说的主要是婚外恋,也就是说男人在外面寻花问柳是正常的,但女人除了老公之外还有异性的亲密朋友的话,那就算是淫佚了。
第四条,“妒”。就是妒忌,都说女人小心眼儿,这是女人正常的心理特征嘛,况且爱人的眼里容不下沙子,要一点儿妒忌心都没有,那还有什么爱情呢?
第五条,“有恶疾”。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不生病啊,生病就得被休掉,这一条太没人性,太不人道。
第六条,“口多言”。我觉得这是这七条里最荒唐的,女人多说话也犯法,这不诚心为难人吗?男人多说话那叫能言善辩,女人多说话就叫“口多言”,而现代科学研究告诉我们,女性天生在语言上就比男性更具天赋,能说的反而不让她说,这七出之条果然很畸形,很违反人性。
第七条,“窃盗”。看上去这好像是七条里最合理,也是稍微能说得过去的,可事实上《大戴礼记》里主要指的是在自己家中的窃盗。家中一切财产都是男人的,女人不经男人同意私拿家中财物就属窃盗,怪不得男人们写的典籍里老说嫦娥奔月是“窃”了她老公后羿的不死药才升的天呢,这要放在现在,那些管着男人工资卡的老婆大人们可都怎么活呀?
所以我一直说,现在的女性都很幸福,没有生活在那个荒谬的年代里,可以不再生活在那种畸形的婚姻里。但反过来,男人们或许就有些失落了。尤其是有些大男子主义情结的男同胞们,想起古代那种以男人为绝对中心的婚姻生活,心里未免会有些复古主义的情绪。也难怪,现在越来越多的男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还不够,连离婚这档子事,像宋建平这样的,都得看老婆的态度来定夺,从某种极端的意义上说,就是被老婆休掉了老公,这种惨不忍睹、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的事儿,在古代怎么可能会发生呢?这无怪乎要引发男人们的复古情绪了。
但你还别说,别以为古代就完全没有“休夫”的事儿,这汉代的朱买臣休妻,它实质上就是一件“休夫”的离婚事件。
关于朱买臣休妻的故事,绝大多数人是从戏曲里知道的。确实,因为这个故事太独特,太离谱,在古代的影响太大,所以成为戏曲里代代传唱的重要剧目。到明清的时候,就有多部传奇演绎这个故事,其中的《烂柯山》至今仍在舞台上演出;留传至今的福建梨园戏剧本《朱买臣》甚至可能早于《烂柯山》等传奇的年代。这个故事还被更多的剧种翻演,最著名的就数汪笑侬改编的京剧《马前泼水》了。几乎可以这么说,差不多是自从中国有戏剧的时候起,朱买臣的人生际遇就被一代又一代人搬上了舞台。那么,戏曲里的朱买臣是怎么“休妻”的呢?或者说是怎么被老婆休掉的呢?
在戏曲里,这个故事大体是这样的:
说苍翠茂盛的烂柯山下,住着一位读书人朱买臣和他的妻子崔氏。朱买臣为人老实厚道,每日苦读诗书,但运气不好,科举考试屡屡受挫。而他家境贫寒,无以为生,只得到烂柯山上砍柴度日。 多年以来,崔氏跟着丈夫过着清苦的生活,渐渐地她有些不耐烦了,脾气越来越坏,她从心里看不起丈夫那副穷酸的样子,说话就越来越尖酸刻薄。朱买臣有口难言,只得默默忍耐。 有一天,天寒地冻,大雪纷飞,朱买臣饥肠辘辘,被崔氏逼到山上砍柴。他以为多砍些柴草卖掉,买回米面,妻子就会高兴起来。谁知崔氏另有打算:她让媒婆为自己物色了新的丈夫——家里还算富裕的张木匠。朱买臣一进家门,崔氏就提出要他写下休书。朱买臣痛苦地请求妻子再忍耐一时,等他考中得官,日子就会好起来。崔氏却坚定地表示,即使朱买臣将来做了高官,自己沦为乞丐,也不会去求他。朱买臣见她全然不顾多年的夫妻之情,只好写下了休书。不久,朱买臣考中进士,做了太守。崔氏得知后心慌意乱,她想木匠怎能跟太守相比?太守夫人享的是荣华富贵呀!她决定去找朱买臣,不要现任的丈夫了。崔氏蓬头垢面,赤着双脚,跑到朱买臣面前,苦苦哀求他允许自己回到朱家。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朱买臣若有所思,让人端来一盆清水泼在马前,告诉崔氏,若能将泼在地上的水收回盆中,他就答应她回来。中国人有句成语叫“覆水难收”,就是从这儿来的。崔氏听了这话,知道缘份已尽。她羞愧难当,最后就精神失常了。也有说她最后羞愧得自杀的,不过这好像多少有点有损朱买臣的宽厚形象,所以戏曲里大多不说崔氏最后是一种死亡的结局。
崔氏到底最后是自杀了?还是没自杀?是疯掉了?还是死掉了?不要小看这个结局,我认为要是为了衬托朱买臣奋斗历程的话,崔氏是羞愧得疯了还是羞愧得死了差别都不太大,但要这出戏的真正的主角不是朱买臣而是崔氏,那她是疯了还是死了的结局就非常之关键了,这不仅牵扯到这个女人的一生形象,还牵扯到朱买臣那个男人的本来面目,“人生自古谁无死”?但要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今天解读这个故事,就是为了不让朱买臣老婆的死,以及她死之前的光辉形象,被一种精神失常的假象给糊里糊涂地糊弄过去。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里有几个重要的疑点:
第一,朱买臣是汉代人,考得哪门子进士?《汉书》里有《朱买臣传》,明确写道朱买臣是汉武帝时期的人。考进士那是科举考试,而科举考试可是到隋文帝开皇二年才有的,那还差着六七百年呢?朱买臣想考到哪考去呀?不过话说回来,这在戏曲里也正常,京剧里连战国时候的苏秦都去考过状元。问题是这里为什么要把朱买臣的进取设置成科举考试呢?
原来汉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叫察举制,也就是说你有德有才,有了一定的社会声望,才会被地方基层政府层层推荐上去。在这种制度下要想脱颖而出,那要有好的名声,和不断的人生积累,不是一个阶段的奋发图强就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是要是这样的话,朱买臣在受到被老婆休掉的羞辱后,即使痛定思痛,也未必就能咸鱼翻身。而改成科举考试,这个故事就可以变成一个成功的励志故事了。崔氏就是朱买臣开始奋斗过程的那根导火线,是他命里注定要受的挫折,他只有经过被老婆休掉这一难,这一关,才能脱胎换骨,凤凰涅磐,走向辉煌和成功。换句话说,在戏曲里,朱买臣他老婆就是朱买臣走向成功的一个“托儿”!
第二个疑点,朱买臣被老婆休掉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他自己说的“算命的说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多,你跟我苦了恁许久(就是苦了那么久的意思),再过几年,可就该过好日子了。”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可笑,老婆要跟他离婚的时候,他找出来的理由不可谓不神奇,居然连算命的话都拿出来了,虽然后来果真是这样,也只能说是碰巧啊,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但在离婚的当时,可是一点影儿也没有的事儿啊。当然,这个我们可以不去管它,但从他的话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来,也就是崔氏跟他离婚的时候,朱买臣已经快五十了,就算他们二十岁结婚,事实上古人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人是十五岁,女人是十四岁,所以我们就算朱买臣穷,讨不起老婆,至少到二十岁也该结婚了。从二十岁结婚起,到四十几岁离婚,崔氏跟着他受穷,至少也受了二十几年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受不了,而就在朱买臣要考中进士前就受不了那份习以为常的穷了呢?要说是再嫁的老公条件好,她不过再嫁给了张木匠,又不是什么大款、大腕的;要说是跟朱买臣彻底没感情了,等到朱买臣做太守了,她怎么又肯违心地腼着脸又来求这个她已经没感情的男人的呢?
第三个疑点,朱买臣发迹后,崔氏既然肯腼着脸来找朱买臣,也就是说她已经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里子,甚至是脸皮、尊严什么都不顾了,怎么会因为一个“覆水难收”的智力游戏,就那么知趣地算了呢?疯了呢?这不符合一个悍妇、甚至是一个泼妇的表现嘛。说到底,在崔氏身上,体现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会有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朱买臣!
为了突出朱买臣的光辉形象,崔氏该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该舍弃的地方就舍弃,该被丑化的地方就被丑化,该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戏曲的故事情节在男权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之下,一切为了励志与奋斗的主题服务,一切为了朱买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务,可以说它就是一出那个特殊的男人时代的一出样板戏。所以虽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离奇,其实不过是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对婚姻生活里的男权主体意识没有半分的冲击。
所以就有了第四个疑点,朱买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么?有人会说,这不很清楚吗?她不是姓崔吗?事实上,朱买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烂柯山》和京剧《马前泼水》里叫崔氏,在元杂剧《渔樵记》里姓刘,在梨园戏《朱买臣》里她又姓赵。说老实话,我觉得让人愤怒的就是为什么朱买臣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写错过,而朱买臣的老婆在戏曲里大家就可以随便给她按个什么名字。有人会说,这种愤怒毫无意义嘛,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随便称呼的吗?这种事多了去了。本来也确实是这样,但在我看了《汉书?朱买臣传》之后,就觉得戏曲里这样对待、这样诬蔑这位没名没姓的朱买臣的妻子就尤其让人,最起码是让我觉得愤怒了。
《汉书 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是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我觉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戏曲的误导,那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
在离婚之后,朱买臣发迹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细节,颇为感人。《汉书》说“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俱上冡,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也就是说在后来朱妻另嫁之后,一次路上偶遇饥寒交迫的朱买臣,这个已经另外嫁了人的朱买臣原来的老婆还是主动地接济了他。这让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后,有一次随老公游沈园,偶遇原来的丈夫陆游,也主动给陆游递来一杯水酒,陆游因此才有了“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伤心感慨。这样的女子如此有情有义,怎会是一个悍妇和泼妇呢?
再后来,就是朱买臣发迹了。在回乡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小细节,“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就是汉武帝对朱买臣说:“你以前穷得要命,现在富贵了,不衣锦还乡,回去显摆显摆吗?”朱买臣就欣然答应了。可见朱买臣回乡前那种一朝得志,臭咸鱼翻身的心态。这回乡之后“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及送迎车百余乘。”回乡果然是显摆的,阵势搞得很大,也不管什么扰民不扰民了。
气势铺垫了之后,关键的地方来了,《汉书》写朱买臣“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说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现在的丈夫。
我就纳闷了,是偶然碰上的吗?怎么会这么巧呢?
是朱妻主动来见他的吗?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是像戏曲里说的那样,朱妻想跟朱买臣重归于好吗?那干嘛要跟他现在的老公一起来呢?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是朱买臣主动派人把这夫妻俩请来的呢?这一点可能性有多大,我们看后面的描写就能明白。
《汉书》接着说“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看上去还不错,朱买臣把朱妻和他现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里去住了。但是紧接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后,怎么过的,怎么聊的,怎么叙旧的,一切都没说,班固写《汉书》时只在她们去到太守府后紧接着来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经死。”
怎么突然就自杀了?就死了呢?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朱买臣的老婆到底是怎么死的了,不是死于神经性功能衰竭,也不是死于精神病,是上吊自杀而亡!那么她为什么要自杀?如果是羞愧得要死,那她一见到朱买臣的时候应该最羞愧,那时候为什么不死?初到太守府为什么不死?却要等羞愧之心晾了一个月了才去死?我们知道,再难过,再后悔,再羞愧,事头过了,劲头过了,也就渐渐平息了,怎么会平息了一个月后反倒选择了自杀?
《汉书》写到这儿,没有评论,只是冷冷地、客观地记了一笔。连班固都没说,谁又能说这个女人就是为羞愧而自杀的呢?况且实在没法面对前夫,她走好了,和他现在的穷丈夫回家好了。你过你的锦衣玉食,我吃我的粗茶淡饭。你当年贫穷,我跟你贫穷过;你当年落难,我也接济过你。就算是在上帝面前,这个女人也不欠朱买臣什么,她凭什么要为他而羞愧得自杀?
还有,就人类的历史来看,大多数人的自杀,要么求解脱,要么求反抗,我不由得经常会想,朱买臣妻子的自杀,到底会属于哪一种呢?
朱妻死后,“买臣乞其夫钱令葬。”就是为他丈夫借了钱、要了钱来安葬这位前妻。这未免有些做秀了吧?你都衣锦还乡了,你都一郡之太守了,你还要四处借钱来安葬前妻,不过是因为借钱可以把影响搞得大一些,搞得更让世人和媒体都感动些罢了。
读到这儿,我很佩服班固,他在朱买臣妻死的事上,一路写来,全无评论,但春秋笔法,自在其中。
最后一句也尤其得精彩,说买臣“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就是说他回乡唯一要干的事,就是当年对他有恩的人,他都一一报答了。有恩的报恩,那有仇的呢?看上去,在朱妻的事上,他好像是仇将恩报了,但朱妻的死,她的自杀却将一个狭隘男人的本来面目隐约地揭露了出来。
说老实话,在朱买臣休妻的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朱买臣,而是被称作“朱买臣妻”的那个女人。她固然是因为沾了朱买臣的光才名列青史的,但是看看她的为人,除去戏曲作品中对她的诬蔑不谈,我以为她虽然没名没姓,但并不辱没那部伟大的《汉书》。
在我看来,《汉书》里有名有姓的那么多角色,甚至包括朱买臣自己在内,就做人而言,都未必比得上这样一个没名没姓的女人。
说到名列青史,朱买臣和他老婆是因为离婚事件,而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则是因为结婚事件。说他们的结婚是一个事件,是因为他们的结合背后隐藏着重重玄机,让人雾里看花,捉摸不透。
请看下回: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是阴谋,还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