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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国的军事同盟

一九六三年七月三日

在报上,我们时常可看到“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这个名称。到底,它是什么样的“组织”?它的力量如何?或许一些读者并不清楚。

“北约”是一个纯军事性的同盟。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个大西洋地区的国家集会研讨组成一个集体的防卫机构,以对抗苏联对西欧国家发动突击的威胁。这十二个倡议组织军事联盟的国家计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冰岛王国、挪威、丹麦、葡萄牙及意大利。其后,希腊、土耳其以及西德都先后加入该组织,这使得该组织共拥有十五个会员国家。在所有十五个国家中,除掉冰岛王国以外,其他每个国家都提供出相当的军事力量。

由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形成了一个集体的军事力量,拥有陆军、海军、空军等部队,并在一个总司令的指挥之下,而其军力又是由十四个主权会员国家所分别提供的,因此若干年来,其内部就一直遭遇到许许多多困难的问题。事实上,一个由许多国家的部队所组成的军事力量,其本身就存在着许多困难与障碍,由于每一个提供部队的国家,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因此每一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意志。十五个意志要想永远协调一致,自然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由于美国希望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拥有某种独立程度的核子阻击力量(不受制于任何一个会员国),因此,存在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内部的困难,就变得愈为复杂。这中间包括了一个最为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由谁来控制这种核子的吓阻力量?同时又由谁来决定:何时以及如何在一个由许多国家所组成的军事力量中,来使用上述核子部队?这些问题,已经在根本上困扰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会员国。

由十五个国家所组成的驻屯在欧洲地区的集体化的陆空军,其统率者都是美国人蓝尼兹上将。他的办公室位于巴黎郊外,是在一座五角大楼型的、精致的建筑物中,他的头衔是“欧洲盟军最高统帅”。

蓝尼兹能够命令调动北约组织部队,但是却有相当的、若干的限制,在实际上,每个国家都对使用其本国的部队,具有否决的权力——他们可以拒绝蓝尼兹将军对本国部队调遣的命令。

蓝尼兹将军手下的作战计划参谋,来自欧美两洲地区中的许多国家内,而其中以法国人、英国人及德国人占最多数。蓝尼兹将军的副手,是一位英国将军,而在全面指挥中欧洲地区的盟军的权力,又是一位法国将官。主管地面部队的指挥,是一位德国人。负责指挥南欧侧翼盟国部队任务的,则是一位美国的海军上将。指挥北欧侧翼盟国部队的,则是英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