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季译注
【说明】
本篇的主要内容,是叙述陈国历史发展的兴亡过程,同时简要记载了杞国的世系源流,篇末兼及概括简介了十一位尧舜之际著名历史人物后裔的下落。
在本篇中,太史公首先充分表现了中国史家强调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的鲜明特征。汉代著名史家荀悦曾指出:“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汉纪·高祖第一》)但他基本上还只是注意树立正面道德楷模,以为后人法式。实际上中国史家总是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和教育,即所谓“彰善瘅恶,以树风声”。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总结中国史学经验时就明确提出了这一点:“今更广三科,以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史通·书事》)并特别强调“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同上),对于“干纪乱常,存灭兴亡所系,既有关时政,故不可缺书”(《史通·人物》)。司马迁正是如此。本篇并未巨细不遗、平铺直叙地记载陈国史实,而是选择最能反映陈国君臣道德品质的典型事例来叙写,以达到“其恶可以戒后”的目的。
荒婬无道,是中国古代****社会君主极权政治的必然现象,也是导致统治阶级内讧、国家丧乱的主要原因之一。司马迁在本篇着重写了陈厉公好婬而丧生,陈灵公荒婬而失国,孔宁、仪行父因婬乱而逃亡他国,通过这些事例,太史公对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无情的鞭挞。
在本篇中,还体现了太史公善于剪裁、重点突出的史家手法。例如“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滕、薛、驺,夏商周之间封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江、黄、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于传云”。太史公大胆删削了与历史发展关系不大的小柄事迹,避免了蓁芜不弃的缺点,从而使文章的主旨更加鲜明。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时代发展的局限,司马迁于强调人事之际,还不能完全抛弃某种程度的天命迷信思想,所以在引用古代文献如《左传》时,对其中的一些占卜预言未加批判地移录进来,带有一定的神秘主义色彩,降低了作品的思想性,需要我们批判地去对待。
【译文】
陈胡公满,是虞帝舜的后代。当初舜还是一个平民时,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了他,住在妫汭,他的后代就借此地名当姓氏,姓了妫氏。舜死后,把天下传给禹,舜的儿子商均是一个诸侯。夏代时,舜后人的侯位时断时续。周武王战胜殷纣以后,又寻找舜的后人,找到妫满,把他封在陈国,来供奉帝舜的岁时祭祀,就是胡公。
胡公死,其子申公犀侯继位。申公死,其弟相公皋羊继位。相公死,又立起申公之子突为君,就是孝公。孝公死,其子慎公圉戎继位。慎公时正当周厉王之朝。慎公死,其子幽公宁继位。
幽公二十年(前841),周厉王逃到彘地。
二十三年(前832),幽公死,其子釐公孝继位。釐公六年(前828),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前796),釐公死,其子武公灵继位。武公十五年(前781)死,其子夷公说继位。这年,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前778)死,其弟平公燮继位。平公七年(前771),周幽王被犬戎杀死,周王朝首都东迁洛邑。秦国开始成为诸侯。
二十三年(前755),平公死,其子文公圉继位。
文公元年(前754),娶了蔡国之女为妇,生下儿子佗。十年(前745),文公死,其长子桓公鲍继位。
桓公二十三年(前722),鲁隐公即位。二十六年(前719),卫人杀死卫君州吁。三十三年(前712),鲁人杀死鲁隐公。
三十八年(前707)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鲍死。其弟佗之母是蔡国之女,因此蔡人为佗杀死五父和桓公太子免而立佗为国君,就是厉公。桓公病后国内大乱,国民离散,所以两次发来讣告。
厉公二年(前705),生下儿子敬仲完。正值周太史经过陈国,陈厉公让他用《周易》为儿子算卦,得到的卦象是《观卦》变《否(pǐ,痞)卦》,周太史说:“这叫做能看到国家的荣光,利于做天子之宾。他大概会取代陈国而自己据有国家吧?不是在陈国,大概是在别的国家吧?这事不会发生在他本人之世,大概是发生在他子孙之时吧?如发生在别国,一定是在姜姓国家。因为姜姓是太岳的后代。事物不能在两个方面都充分发展,大概要等到陈国衰亡,他的后代就要昌盛了吧?”
陈厉公娶蔡国之女为妻,蔡女与蔡国一个人通奸,陈厉公也屡次去蔡国乱搞女人。七年(前200),被厉公所杀的桓公太子免的三个弟弟,大的叫跃,二的叫林,小的叫杵臼,一同让蔡人用美女引诱厉公,然后三人与蔡人一起杀掉厉公,而立跃为国君,就是利公。利公是桓公的儿子。利公即位后五个月就死了,二弟林继位,就是庄公。庄公七年(前693)死,小弟弟杵臼继位,就是宣公。
宣公三年(前690),楚武王死,楚国开始强大。十七年(前676),周惠王娶陈君之女为王后。
二十一年(前672),宣公后来有宠爱之姬生一子名款,宣公想立他为太子,就杀掉了原来的太子御寇。御寇一直喜欢厉公之子完,完害怕祸连自己,就逃到齐国。齐桓公想让陈完做卿,陈完说:“我作为寄居在外之臣,有幸能不做劳苦之役,就是您给我的恩惠了,我不敢担任高官。”桓公就让他做工正之官。齐懿仲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陈完,先算一卦,卦辞说:“夫妻好比雄雌凤凰双双飞翔,鸣叫应和响亮清脆。妫姓的后人,将在姜姓之国蕃育昌盛。五代以后就将发达,地位与正卿并驾齐驱。八代以后,无人能与之相比。”
三十七年(前656),齐桓公讨伐蔡国,蔡国战败;齐兵趁势侵入楚国境内,向南直至召(shào,邵)陵,军队返齐时经过陈国。陈国大夫辕涛涂嫌齐军过境騷扰,就骗齐桓公说由东路沿海返齐更好。齐桓公明白真相后大怒,把辕涛涂抓了起来。此年,晋献公逼十死自己的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前648),宣公死,其子款继位,就是穆公。穆公五年(前643),齐桓公死。十六年(前632),晋文公在城濮大败楚军。此年,陈穆公死,其子共公朔继位。陈共公六年(前626),楚国太子商臣杀死父亲楚成王,自立为君,就是楚穆王。十一年(前621),秦穆公死。十八年(前614),陈共公死,其子灵公平国继位。
陈灵公元年(前613),楚庄王即位。六年(前608),楚国征伐陈国。十年(前604),陈国与楚国媾和。
十四年(前600),陈灵公和陈国大夫孔宁、仪行父都与夏姬通奸,而且贴身穿着夏姬的衣服在朝中嬉笑。大夫泄冶劝谏说:“国君和大臣如此婬乱,让人民如何效法?”陈灵公把此话告诉孔宁、仪行父二人,二人要求杀死泄冶,陈灵公也不禁止他们,于是二人果然杀死了泄治。十五年(前599),陈灵公和孔宁、仪行父在夏姬家饮酒取乐。陈灵公对二人开玩笑说:“夏徵舒长得像你们。”二人反唇相讥说:“他长得也像您。”夏徵舒听了十分生气。灵公喝完酒出来,夏徵舒藏在马棚门口用箭射杀灵公。孔宁、仪行父吓得逃到楚国,灵公太子午也逃往晋国。夏徵舒自立为陈侯。夏徵舒过去是陈国大夫。夏姬是御叔之妻、夏徵舒之母。
陈成公元年(前598)冬天,楚庄王以夏徵舒杀死陈灵公为由,带诸侯之兵讨伐陈国。并且对陈国人说:“别害怕,我只是诛杀夏徵舒而已。”可是杀了夏徵舒之后,借势就把陈国吞并,作为楚国的一个县而占有了,楚国群臣都为此向楚庄王祝贺。这时申叔时从齐国出使回来,独独不表示祝贺。楚庄王问他为什么这样,申叔时回答说:“俗语说得好,有人牵牛抄近路,踩坏别人庄稼地,田地主人追过来,把牛抢来归自己。抄近路踩人田确实有罪,可是因此就把他的牛夺来,不也太过分了吗?现在大王以夏徵舒杀君为不义,因此征集诸侯军队,讨伐夏徵舒以申张正义,可是事毕之后却占有陈国,贪图人家土地,那么今后还怎么号令天下!所以我不祝贺。”楚庄王听后说:“讲得好!”于是从晋国接回陈灵公的太子妫午,立为陈君,象过去一样治理陈国,就是陈成公。孔子在读历史时看到楚国恢复陈国主权一段,说:“楚庄王真可谓贤德。轻视千乘之国而看重一句有益之言。”
八年(前591),楚庄王死。二十九年(前570),陈国背叛与楚国的盟约。三十年(前569),楚共王征伐陈国。此年,陈成公死,其子哀公弱继位。楚王因陈国有丧事,罢兵回国。
哀公三年(前566),楚兵包皮皮围陈国,后来又饶了陈国。二十八年(前541),楚国公子围杀死楚王郏(jiá,陽平“家”)敖自立为楚王,就是楚灵王。
三十四年(前535),原先时,陈哀公从郑国娶妻,长姬生下悼太子师,少姬生下儿子偃。哀公又有两名宠幸的妾,长妾生子名叫留,少妾生子名叫胜。哀公最宠爱留,把他托付给自己的弟弟司徒招来照顾。哀公病了以后,三月,招杀死了悼太子,把留立为太子。哀公很生气,想杀掉招,招发兵包皮皮围哀公,哀公自缢而死。最后招还是把留立为国君。四月,陈国派使节去楚国报告丧信。楚灵王闻说陈国内乱,就杀掉陈国使者,派公子弃疾举兵征伐陈国,陈君留逃往郑国。九月,楚兵围陈。十一月,灭掉陈国。命楚公子弃疾做陈公。
招杀死悼太子时,悼太子的儿子吴逃到晋国。晋平公问太史赵说:“陈国这次算最终灭亡了吧?”太史赵回答说:“陈国是颛(zhuān,专)頊(xū,虚)的后代。等陈氏在齐国得到政权之后,陈国本国才最终灭亡。陈国祖先从幕到瞽(gǔ,古)叟,都未违背天命。加之舜的完美道德,一直到遂,世世恪守其道。等到胡公之世,周天子赐姓,命他供祀舜帝。而且具有大功德之人,应享受百代的祭祀。虞舜享祀的百代之数尚且未满,大概将会在齐国继续享祀吧?”
楚灵王灭陈后第五年,楚国公子弃疾杀死灵王自立为楚王,就是平王。平王刚刚即位,想友睦以得诸侯之心,就找到过去陈国悼太子师的儿子吴,立他为陈侯,就是陈惠公。惠公即位后,上溯到哀公死的那年来接续陈国纪年作为元年,空空借了五年。
十年(前524),陈国发生火灾。十五年(前519),吴王僚命公子光伐陈国,攻取胡、沈而归。二十八年(前506),吴王阖庐与伍子胥打败楚国攻进郢都。此年,陈惠公死,其子怀公柳继位。
怀公元年(前505),吴王攻破楚国后,驻扎郢都,召见陈怀公。怀公想要前去,陈国大夫说:“吴王最近志得意满,可是楚王虽然逃走,但与陈国是旧交,不能背叛陈、楚之交。”怀公就以身体有病为借口推辞了会见。四年(前502),吴王又召见怀公,怀公害怕,只得前往吴国。吴王生气上次陈怀公不来,扣留了他,终于死在吴国。陈国于是立怀公之子越为君,就是湣(mǐn,敏)公。
湣鲍六年(前496),孔子至陈国。吴王夫差征伐陈国,攻取三城而归。十三年(前489),吴国又来征伐陈国,陈国向楚国告急求救,楚昭王带兵来援救,驻军城父,吴军撤兵。此年,楚昭王死在城父。当时孔子仍在陈国。十五年(前487),宋国灭掉曹国。十六年(前486),吴王夫差北伐齐国,在艾陵大败齐兵,又派人召见陈侯。陈湣鲍害怕,前往吴国。楚国因此征伐陈国。二十一年(前481),齐国大夫田常杀死齐简公。二十三年(前479),楚国的白公胜杀死令尹子西、子綦,袭击楚惠王。楚国叶公击败白公,白公自杀。
二十四年(前478),楚惠王复国,举兵北伐,杀死陈湣鲍,于是灭掉陈国占为楚有。此年,孔子去世。
杞国东楼公,是夏代大禹的后代子孙。商朝时其封国时断时续。周武王战胜殷纣之后,寻找禹的后代。找到东楼公,封他在杞,以供奉夏后氏的祭祀。
东楼公生子西楼公,西楼公生子题公,题公生子谋娶公。谋娶公正值周厉王时代。谋娶公生子武公。武公即位后四十七年死,其子靖公二十三年死,其子共公继位。共公八年死,其子德公继位。德公十八年死,其弟桓公姑容继位。桓公十七年(前567)死,其子孝公丐继位。孝公十七年(前550)死,其子文公益姑继位。文公十四年(前536)死,其弟平公郁继位。平公十八年(前518)死,其子悼公成继位。悼公十二年(前506)死,其子隐公乞继位。七月,隐公之弟遂杀隐公自立为君,就是釐(xī,西)公。釐公十九年(前487)死,其子釐公维继位。湣鲍十五年,楚惠王灭掉陈国。十六年,湣鲍之弟阏(è,厄)路杀湣鲍自立为君,就是哀公。哀公即位十年死,湣鲍之子敕(chì,赤)继位,就是出公。出公十二年死,其子简公春继位。即位一年,即楚惠王之四十四年(前454),楚灭掉杞国。比陈国晚灭亡三十四年。
舜的后代,周武王封于陈,到楚惠王时被灭掉,有《世家》记载。禹的后代,周武王封于杞,楚惠王灭掉它,有《世家》记载。契(xiè,谢)的后代是殷商王族,有《本纪》记载。殷朝灭亡后,周朝封其后代于宋,齐湣王灭掉宋,有《世家》记载。后稷的后代是周朝王族,秦昭王灭掉周,有《本纪》记载。皋陶(yáo,姚)的后代,有的被封在英、六之地,楚穆王灭掉它们,没有谱牒记载。伯夷的后代,在周武王时又被封于齐,叫做太公望,陈氏灭了它,有《世家》记载。垂、益、夔(kuí,奎)、龙,他们的后代不知封于何地,没有听说过他们。以上十一个人,都是尧、舜时著名的功德之臣;其中五人的后代都当过帝王,其余的则是著名诸侯。滕、薛、驺,是夏、商、周三代时所封之国,很小,不足挂齿,就不论列了。
周武王时,封侯封伯的还有一千多人。等到周幽王周厉王以后,诸侯以力相攻互相吞并。江、黄、胡、沈之类的小柄,数不胜数,因此就不采录于史传之中。
太史公曰:舜的道德可谓达到极点了!让位给夏,而以后经历夏商周三代仍享受祭祀。楚国灭掉陈国之后,田常又取得了齐国政权,终于还是一个封国,百代不绝,后代子孙著盛,被封赐土地的人很多。至于禹,在周时其后代就是杞国之君,很弱小,不值得一说。楚惠王灭掉杞以后,禹的后代越王勾践就振兴起来。
【原文】【注解】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①,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②,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或续。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①庶人:指不做官的平民。②崩:古代天子之死称“崩”。③封国:天子所裂土颁封的诸侯国。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①,周厉王奔于彘②。
①十二年:应为“十四年”。参见《十二诸侯年表》。②奔:逃亡。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①,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釐公卒,子武公灵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②,周东徙③。秦始列为诸侯。
①釐公六年:应为“釐公四年”。可参见《十二诸侯年表》。②周幽王宠褒姒(sì,似)而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申后之父申侯联合缯(zēng,增)国,犬戎攻幽王,杀于骊山下。③周东徙:周平王时,将周朝首都由陕西镐(hào,浩)京迁往河南洛邑。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娶蔡女①,生子佗。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①文公未娶蔡女,佗亦非蔡女所生,司马迁误,说详后。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①。三十三年,鲁弑其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鲍卒。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②。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③。
①实际上是卫国大夫石碏(cuò,错)与陈侯合作,派人在陈国境内杀死州吁,详情参见《卫康叔世家》。②据《左传·桓公五年》:“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并非蔡人杀免。又《春秋·桓公六年》:“蔡人杀陈佗。”实际上,桓公先生太子免,又娶蔡女生子名跃。陈佗先杀太子免而自立,蔡人又为跃杀佗,立跃,是为厉公。《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五父即陈佗,显非陈厉公。司马迁误记。③赴:同“讣”,报丧。此段文引自《庄传·桓公五年》,因为陈人两次向鲁国通报陈桓公之死,所以造成其死日记为二天(甲戍、己丑)。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①,卦得《观》之《否》②:“是为观国之光③,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④?不在此,其在异国⑤?非此其身⑥,在其子孙⑦。若在异国,必姜姓⑧。姜姓,太岳之后⑨。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⑩?”
①《周易》:西周时的一部占筮算卦之书,其中也反映了时人的思想及部分史实。全书分为六十四卦,每卦八爻,共计有卦辞六十四条,爻辞三百八十四条。占卜时,根据所得的卦、爻辞来预言吉凶。筮:用一种特殊的草棍来当占卜的工具。筮法是:取筮草五十根,先取出一根为太极。然后将四十九根分为左右两份以象两仪,然后再将右边一份中取出一根棍置于左手,然后以四为组分数左、右两份,将其余数记下刨出;以余下筮草再按上法分左右以四来数,将余数再刨出;剩余筮草再按上方数一遍,将余数刨出。最后剩余筮草数目必为四的六、七、八、九倍。六为老陰、七为少陽、八为少陰、九为老陽。此为六爻之第一爻。如此法行六遍,即得出六爻,卦象确定,是为“本卦”。六爻中有老陽则须变为陰,有老陰则须变为陽,又得一卦,是为“之卦”。②《观》之《否pǐ,痞)》:即筮得之本卦为《观》(),之卦为《否》(),因为本卦的第四爻(由下向上分别为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是老陰,故要变为陽。按照筮法规定,一爻变,以本卦的变爻的爻辞预言事物。陰爻又称为“六”,陽爻又称为“九”。故此卦要用《观》卦的“六四”爻辞来预言。③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是《观》卦六四的爻辞。意思是:能看到国家的强盛,利于成为君主的上宾。④本句意为:他可能要代替陈国而做诸侯吧。因为《观》卦是巽(风)上坤(土)下,《否》卦是乾(天)上坤下,据《左传·桓公五年》说:风为天于土上代表山,占有山里出产的各种宝物,上面照耀着天光,下面占据着土地,是当国君的象征。⑤风在上土在下,则表示要顺风远行,所以说要在异国为君。⑥此其身:这个人之身。指敬仲完本人。⑦二句说敬仲完本人并不能成为国君,而是他的后代。因此《否》卦乾(君)上坤(臣)下,所以敬仲完还只能是以臣朝君,做君主之宾,而《观》卦则说明从远处见到国之强盛,故说其子孙能成君主。⑧姜姓:此处指姜姓国。⑨因为只有山岳才能配天,所以说敬仲完的子孙将在姜姓国成为国君。⑩本句意思是:陈国衰亡后,敬仲完的子孙才会在异国昌盛起来。
厉公娶蔡女,蔡女与蔡人乱①,厉公数如蔡婬②。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③,是为利公④。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①乱:不正当的男女关系。②数:屡次。③与蔡人共杀厉公:误。应是蔡人杀佗,而且是七年以前的事。《谷梁传·桓公六年》:“陈侯(佗)喜猎,婬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又《公羊传·桓公六年》:“(陈佗)婬于蔡,蔡人杀之。”被杀原因有歧说,但陈佗死于鲁桓公六年(即陈厉公跃元年,前706)则《左》、《公》、《谷》均同,《史记》显误。④是为利公:据考,史无利公,参见梁玉绳《史记志疑》。按厉公名跃,于前706年立,七年而死。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强。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①。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②,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御寇素爱厉公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羁旅之臣③,幸得免负檐④,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⑤:“是谓凤皇于飞⑥,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⑦。五世其昌,并于正卿⑧。八世之后,莫之与京⑨。”
①《左传·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②嬖:宠爱。③羁旅:寄居作客。④负檐:劳苦。背东西为负,扛东西为担。檐,通“担(擔)”。⑤占:指占卜之辞。⑥凤皇:同“凤凰”,传说为百鸟之王,雄之凤,雌为凰。凤皇于飞,是《诗经·大雅·卷阿》里的一句。意为凤凰在飞舞,于字无义。⑦育:子孙蕃育。姜:指齐国,为姜姓国。⑧并:并列。⑨京:大。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①。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申生。
①《左传·僖公四年》详载此事:“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其可也。'申侯曰:`善。'涛涂以告齐侯,许之。申侯见曰:`师老矣(军队作战太久了),若出于东方而遇敌,惧不可用也。若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扉屦,其可也。'齐侯说(悦),与之虎牢。执辕涛涂。”辕涛涂本为了陈、郑二国利益,反被郑申侯出卖,所以明年他报复郑申侯,以至于郑申侯被杀。详见《左传·僖公五年、七年》。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①。十年,陈及楚平②。
①《左传·宣公元年》:“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十二诸侯年表》说是因为陈、宋背楚服晋,所以楚伐之。②平:媾和。《左传·宣公五年》:“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①,衷其衣以戏于朝②。泄冶谏曰:“君臣婬乱,民何效焉③?”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④,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徵舒怒。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⑤。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徵舒自立为陈侯。徵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①通:通奸。衷:贴身穿。③效:仿效。④二子:指孔宁、仪行父。⑤厩:马棚。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徵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徵舒而已。”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①,群臣毕贺。申叔时使于齐来还,独不贺。庄王问其故②,对曰:“鄙语有之③,牵牛径人田④,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为贼弑君⑤,故征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⑥,则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⑦,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⑧,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⑨。”
①县陈:把陈作为(楚国的)一个县。有:占有。②《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之问:“夏徵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献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③鄙语:俗语。④径人田:从人田中走过以抄近路。⑤贼:杀害。⑥利:贪。⑦君陈:为陈国之君。⑧史记:古代把历史文献统称“史记”。⑨乘:四匹马驾一辆车为一乘。千乘之国:有一千乘车的国家,指国家不小。
(二十)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陈倍楚盟①。三十年,楚共王伐陈②。是岁,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兵去。
①倍:同“背”,背叛。陈倍楚盟,指陈国参加鸡泽之盟事。《左传·襄公三年》:“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柄,陈成公使袁侨如会(以晋侯为盟主的鸡泽之会)求成。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②此前后楚数次伐陈,皆因陈叛楚之故。陈成公二十九年,“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三十年“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陈人不听命。臧武仲闻之,曰:`陈不服于楚,必亡。大国行礼焉(指闻丧罢兵),而不服;在大犹有咎,而况小乎?'夏,楚彭名侵陈,陈无礼故也。”“冬,楚人使顿(陈附近的小柄)间陈而伐之,故陈人围顿。”见《左传·襄公三年、四年》。
哀公三年,楚围陈,复释之①。二十八年,楚公子围弑其君郏敖自立,为灵王。
①《春秋·襄公七年》:“楚公子贞帅师围陈。十有二月,(鲁襄)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陈侯逃归。”《左传·襄公七年》:“楚子襄围陈,(诸侯)会于以救之。”“陈人患楚。庆虎庆寅(陈大夫)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陈哀公弟)往而执之。'楚人从之。二庆使告陈侯于会,曰:`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陈侯逃归。”
三十四年①初,哀公娶郑②,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③。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④。招卒立留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⑤。
①三十四年:应为“三十五年”。据《十二诸侯年表》及《左传·昭公八年》。②娶郑:娶郑侯女为妻。③属:同“嘱”,托付。④自经:自缢。⑤《左传·昭公八年》详载此年陈事:“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二人均为哀公之弟)。哀公有废疾(重病),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过杀悼太子偃师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缢。干徵师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胜愬(sù,诉,告诉)之于楚。楚人执而杀之。”“陈公子招归罪于公子过而杀之。九月,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吴为偃师之子)围陈,宋戴恶会之。冬十一月壬午,灭陈。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葬。楚人将杀之,请置之,既又请私(解小便)。私于幄,加绖(dié,迭,丧带)于颡(sǎng,嗓,额头)而逃。使穿封戍为陈公。”
招之杀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吴,出奔晋。晋平公问太史赵曰:“陈遂亡乎①?”对曰:“陈,颛顼之族。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自幕至于瞽叟,无违命②。舜重之以明德③。至于遂,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后,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④,其在齐乎?”
①遂:终,竟。②违命:违天命。违天命则会被废绝。③重之以明德:加之以完美的德性。④本句意为:虞舜应享的百代之祭祀还未数满,因此陈不会亡。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弑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①,空籍五岁矣②。
①本句意为:陈国五年无君,现惠公立,其纪年要上溯到哀公死之年,而以次年为惠公元年。②籍:通“借(藉)”。
十年,陈火。十五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二十八年,吴王阖闾与子胥败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虽亡,与陈有故①,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②。四年,吴复招怀公。怀公恐,如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湣鲍。
①故:旧交。②谢:推辞。《左传·哀公元年》追记此事甚详:“吴之入楚也,使召陈怀公。陈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逢滑当公而进,曰:`臣闻,国之兴也以福,其亡也以祸。今吴未有福,楚未有祸,楚未可弃,吴未可从。而晋,盟主也;若以晋辞吴,若何?'公曰:`国胜君亡,非祸而何?'对曰:`国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复?小柄犹复,况大国乎?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楚虽无德,亦不艾杀其民。吴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而未见德焉。天其或者正训楚也,祸之适吴,其何日之有?'陈侯从之。”
湣鲍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①,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②,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于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于城父。时孔子在陈。十五年,宋灭曹。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如吴。楚伐陈。二十一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杀令尹子西、子綦,袭惠王。叶公攻败白公,白公自杀。
①事在陈湣鲍八年。据《左传·哀公元年》:“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指阖庐入郢召陈侯,陈侯谢之不去一事)。秋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②《左传·哀公六年》载:“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湣鲍,遂灭陈而有之①。是岁,孔子卒。
①《左传·哀公十七年》载其事:“楚白公之乱,陈人恃其聚而攻楚。楚既宁,将取陈麦。……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卒师取陈麦。陈人御之,败,遂围陈。秋七月己卯,楚公孙朝率师灭陈。”
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①。殷时或封或绝②。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以奉夏后氏祀。
①苗裔:子孙后代。②或封或绝:有时受封,有时绝祀。
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娶公。谋娶公当周厉王时①。谋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桓公十七年卒②,子孝公丐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隐公乞立。七月,隐公弟遂弑隐公自立,是为釐公。釐公十九年卒,子湣鲍维立。湣鲍十五年③,楚惠王灭陈。十六年,湣鲍弟阏路弑湣鲍代立,是为哀公。哀公立十年卒,湣鲍子敕立,是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简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灭杞。杞后陈亡三十四年④。
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
①本段杞国纪年,多有讹误,或为司马迁之误记,或为《史记》流传抄写中之脱讹。今据《左传》及(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将其可考者简注于下。周武王克殷至周厉王逃彘,计二百余年,而杞东楼会至谋娶公仅传四代,显然有误。②桓公十七年:即鲁襄公六年。《春秋·襄公六年》:“六年春王三月,杞伯姑容卒。”是年为公元前567年。有此可推出以下几点:一、桓公在位七十年,而非十七年。据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世本》,桓公姑容是杞成公之弟,而非杞德公之弟。又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杞成公卒”,即公元前637年。桓公以弟继成公立,至公元前567年死去,在位七十年。二、本篇纪年漏脱杞成公一代,据《左传》杞成公曾取鲁女。确有其人。三、德公应为惠公。据《世本》惠公在位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与《左传》合。四、即使如此,纪年仍有脱漏。由襄公六年(前前567)向上推:桓公七十年、成公十八年、惠公十八年、共公八年、靖公二十三年、武公四十七年:合计184年。即武公立于公元前751年。其父谋娶公当周厉王时,即以厉王末年(前841)算,谋娶公在位九十年,显然误。③十五年:应为“九年”。据《春秋》哀公八年(前487)杞釐公死,湣鲍立。哀公十七年楚灭陈,正当湣鲍九年。④自“楚惠王灭陈”至杞国灭王之纪年有误。按本篇计陈灭后湣鲍在位七年(湣鲍九年陈灭、湣鲍十六年被杀)、哀公十年、出公十二年、简公一年:合计三十年。与“后陈灭三十四年”不合。
舜之后,周武王封之陈,至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①。禹之后,周武王封之杞,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②。契之后为殷,殷有本纪言③。殷破,周封其后于宋,齐湣王灭之,有世家言④。后稷之后为周,秦昭王灭之,有本纪言⑤。皋陶之后,或封英、六,楚穆王灭之,无谱⑥。伯夷之后⑦,至周武王复封于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⑧。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⑨。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⑩。余乃为显诸侯。滕、薛、驺,夏、殷、周之间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
①世家:即本篇《陈杞世家》。②世家:即本篇《陈杞世家》。③本纪:即《殷本纪》。④世家:即《宋微子世家》。⑤本纪:即《周本纪》。⑥谱:中国古代记载一姓一族氏族来源、世代系统及谥法名号的史书。⑦伯夷:此为尧舜时之伯夷,非商周时之伯夷。⑧世家:即《齐太公世家》。⑨本纪:即《秦本纪》及《秦始皇本纪》。⑩五人:指舜、禹、契、后稷、伯翳。
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厉之后,诸侯力攻相并①。江、黄、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著于传(上)〔云〕。
①并:吞并。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历三代①。及楚灭陈,而田常得政于齐,卒为建国②。百世不绝,苗裔兹兹③,有土者不乏焉④。至禹,于周则杞,微甚,不足数也。楚惠王灭杞,其后越王句践兴⑤。
①血食:享受后代子孙的祭祀。因古代祭祀要杀牲取血,故名血食。三代:指夏、商、周三朝。②建国:天子所封之国。③兹兹:兹,本意为草多貌,引申为蕃盛的意思。④有土者:得到封地的人。⑤因为越王句践是禹的旁系后代,故与杞联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