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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提利昂

北境漫漫,一望无涯。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

他们和国王的队伍于同一天离开临冬城,冒着细雪,穿过那一片人声马嘶、马车嘎吱和王后轮宫的呻吟。国王大道紧邻着主堡和城下市镇。国王的旗帜与车队,骑士和自由骑手就在该处转向南行,提利昂则与班扬·史塔克和琼恩叔侄二人往北走。

在那之后,天气越趋凄冷,四周更显沉寂。

国王大道逐渐变成一条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东边则地势低缓,平坦旷野无限伸展,直至极目尽头。石桥跨越汹涌的狭窄激流,农场围绕石墙木梁的聚落。路上来往颇为频繁,日落后极易找到歇脚旅店。

然而好景不长,离开临冬城三日之后,农田退去,只见茂密深林,国王大道也越来越人迹罕至。丘陵则日益陡峭,到了第五天,已经成了山脉,宛如肩负陈雪和陡峭岩峰的灰蓝巨人。当北风吹起,长长的冰针像旗帜一般从高耸的峰峦间飞溅而下。

山在西方,路往东北,蜿蜒穿过树林。班扬·史塔克称这座满是橡树、常青树和黑荆棘,看起来比提利昂所见过任何林子都要古老的森林为“狼林”,每到夜晚,森林里也确实传来远方狼群此起彼落的嚎叫,有时离他们还不甚远。雪诺的白子冰原狼听到便会竖起耳朵,却从不应和。提利昂总觉得那只东西有种令人极端不安的感觉。

扣除小狼不算,他们一行八人。首先提利昂依照兰尼斯特家的排场,带了两个随从。班扬·史塔克则只带着他的私生子侄儿,还有守夜人部队的一些牲口。但当他们在狼林边缘一栋木造庄园过夜时,又有一位叫尤伦的黑衣弟兄加入他们。这个尤伦驼着背,模样颇为阴狠,五官都躲在他那跟制服一般黑的胡子后面,但不难看出他是条汉子。他带了两个来自五指半岛,衣着破烂的农家子弟。“强奸犯。”尤伦冷冷地看着他们说。提利昂顿时领悟,长城上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总比阉刑好得多。

五个男人,三个孩子,一只冰原狼,二十匹马,还有一笼鲁温学士托班扬·史塔克捎带的大乌鸦,这样的一支队伍,想必是幅相当怪异的景象。

提利昂注意到琼恩·雪诺一路不住打量尤伦和他那两名阴郁伙伴,脸上挂着古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困恼。尤伦不仅驼背,而且浑身酸臭,须发油腻,虱蚤丛生又衣衫破烂,遍布补丁且甚少清洗。他的两名手下味道更难闻,人则既愚蠢又残忍。

看来那孩子误以为守夜人军团里全是他叔叔这种人了。倘若他真这么想,那么尤伦一帮人对他可算是个错愕的觉醒。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羶,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妹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提利昂站在他们的血盆大口间,震慑得说不出话来。瓦格哈尔的咽喉之大,大到你可以骑马进去,当然别想活着出来。米拉西斯体型更加惊人。而最硕大无朋,人称“黑死神”的贝勒里恩,则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伊班港以北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提利昂在阴湿地窖里伫立良久,盯着贝勒里恩空洞而巨大的眼窝,试着想像眼前这只巨兽生前的模样,想像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直到火把燃尽。

他的远祖凯岩王罗伦,曾与河湾王孟恩联军抵抗坦格利安的征服。那是约三百年前的事,当时七大王国真的是各自为政的王国,而非今日大一统国度下的属地。两军合计有六百诸侯,五千骑兵,以及五万以上的雇佣军和步兵。据史家记载,“龙王”伊耿的军力大概只有对手的五分之一,其中多半是从他之前击败的敌手军队中召募而来,忠诚堪忧。

两军在河湾沿岸的沃野平畴中相遇,在遍地结实累累、等待收获的金黄麦田上交战。联军发动冲锋,坦格利安军立时四散溃逃。短短几分钟内,史家又如此写道,连年的征服似乎就要划上休止符……但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两个妹妹投入战局之前的那几分钟。

这是历史上惟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嘛?”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着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

男孩静静地听完这番话。他虽然名分上没有史塔克这个姓,却有张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脸:脸长,严肃拘谨,喜怒不形于色。不论他母亲是谁,想必在他身上没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征。“那你在读什么?”他问。

“跟龙有关的东西。”提利昂告诉他。

“读这有什么用?世上已经没有龙了。”男孩语气里带着少年独有的确信。

“人们是这样说没错,”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吗?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还经常梦想哪天有自己的龙哪。”

“真的吗?”男孩难以置信地说。或许他认为提利昂在寻他开心罢。

“当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骑在龙背上,即便是发育不良,畸形扭曲的丑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开熊皮,站起身来。“以前我常躲在凯岩城深处的地道,燃起火堆,望着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幻想那是魔龙吐出的烈火。有时候我会幻想我老爸被火烧死,有时候则是我老姐。”琼恩·雪诺一脸既害怕又惊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杂种,别用那种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也有过这样的梦吧。”

“我才没有,”琼恩·雪诺害怕地说,“我不会……。”

“没有?从来没有?”提利昂抬起一边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对你也视如己出啰?还有你那异母兄弟罗柏,向来都跟你很亲是罢?为什么不呢?他得到临冬城,你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至于你父亲大人嘛……他一定也有正当理由,才会把你送去当守夜人……。”

“不要再说了,”琼恩·雪诺脸色阴沉地怒道,“加入守夜人是神圣的使命!”

提利昂笑笑。“聪明如你,怎会相信这种屁话?守夜人军团是个专门接收全国各地人渣废物的垃圾场,我瞧见了你看尤伦和他手下那两小子的神色,他们就是你的新弟兄,琼恩·雪诺,你可还喜欢?一脸死相的农奴、欠债鬼、盗猎者、强奸犯、小偷,还有像你这样的私生子通通都发配到长城上来,负责防范你奶妈小时候告诉你的各种古灵精怪。往好的方面想嘛,根本就没有什么古灵精怪;可是往坏处想呢,那地方冷得连命根子都要冻掉。不过既然原本就不准你生育后代,我看也没什么关系。”

“不要说了!”男孩尖叫着前跨一步,双手握拳,眼看就要掉下泪来。

提利昂突然很荒谬地有股罪恶感,他也朝前走了一步,想拍拍男孩肩膀安慰他,或是道声歉。

那只狼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他自始至终没有瞧见。前一刻他正朝雪诺走去,下一刻已被迎面扑倒在坚石地上,手中的书飞出老远。他被撞得喘不过气来,满嘴都是泥土血腥和枯枝腐叶。等他挣扎着想起身,背部却又剧烈地痉挛,一定是摔倒的时候扭了。他气恼地咬紧牙根,勾着一节树根,勉强坐住。“帮帮我罢。”他朝男孩伸出手。

突然,狼又出现在两人之间,它没有吼叫——这只该死的东西从不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用那双灿亮的红眼打量他,露出满口尖牙,这就够吓人的了。提利昂咕哝一声缩回地上。“不帮就算了,我就在这里,等你走了再说。”

琼恩·雪诺搓搓白灵厚重的白毛,却笑了。“求我,我就帮你。”

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觉体内一股怒气逐渐酝酿,只好强自按捺。这不是他这辈子头一次遭人羞辱,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何况这次还是他自讨苦吃。“琼恩,如果你肯出手相助,我将非常感激。”他温和地说。

“白灵,坐下。”男孩命令,冰原狼听罢蹲坐下来,那对红眼却始终不曾离开提利昂。琼恩绕到他身后,把手伸到他腋下,轻松地扶他起来,然后捡书递给他。

“刚才它为什么攻击我?”提利昂问,他斜眼瞟了冰原狼一眼,用手背揩了揩嘴里的血污和泥巴。

“说不定他以为你就是古灵精怪哟。”

提利昂瞪了他一眼,接着放声大笑,那是一股他全然没有预期的原始笑意。“噢,诸神在上,”他笑得差点岔了气,不住摇头,“我想我看起来确实蛮像的嘛!那要是他遇上真的古灵精怪会有何反应啊?”

“你不会想知道的。”琼恩拾起酒袋,交还提利昂。

提利昂拉开塞子,侧着头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宛如一泓冷火,流过他的喉咙,温暖他的脾胃。他把皮囊传给琼恩·雪诺。“你来点?”

男孩接过酒袋,谨慎地啜了一口。“刚才你说的那些关于守夜人的事,”喝完之后他问,“都是真的?”

提利昂点点头。

琼恩·雪诺神情肃穆地抿抿嘴。“那我就既来之则安之。”

提利昂朝他嘿嘿一笑。“私生子,真有你的。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那是大部分的人,”男孩道,“但不是你。”

“你说得对,”提利昂同意,“不是我。现在我连龙都很少去想了,这世上没有龙了。”他捡起掉落在地的熊皮。“走,我们还是趁你叔叔没出来找人之前回营去罢。”

回营的路虽然不长,但地面崎岖不平,等到赶回营区,他的双腿已经抽筋得厉害。琼恩·雪诺伸手准备帮他跨越一丛纠结繁密的树根,但提利昂却挥手拒绝了。他要自己走自己的路,一如他这一生。营地是一副令人欣喜的景象:人们围着一座早已废弃的庄舍倾颓的墙壁,搭起挡风的遮蔽,马儿都已喂饱,营火也生起来了,尤伦坐在一块石头上剥松鼠的皮。浓汤的香味溢满提利昂的鼻腔。他一跛一拐地拖着脚,走到正在搅拌热汤的仆人莫里斯身旁。莫里斯一言不发地把长柄杓递给他,提利昂尝了一口后交回去。“再多加点胡椒。”他说。

班扬·史塔克从他和侄子共用的帐篷里冒出来:“琼恩,你总算回来了。妈的,别一个人到处乱跑,我还以为你给异鬼抓走了。”

“他是被古灵精怪抓走的。”提利昂笑着告诉他,琼恩·雪诺也微微一笑。史塔克困惑地朝尤伦望去,那老头只耸耸肩,咕哝了一声,便又低头专心剥皮。

那只松鼠为肉汤添了点美味,当晚他们就围坐在营火边,配着黑面包和硬乳酪吃。提利昂让大家分享他的美酒,直喝到连尤伦都满脸通红。接着,大伙便一个个起身回帐篷去睡了,只剩下抽到头班守夜的琼恩·雪诺。

提利昂照例是最后去睡的人,当踏进手下为他搭建的营房时,他停下脚步,转头回望。只见男孩站在营火边,面色坚毅凝重,深深望进跳跃的熊熊火焰。

提利昂·兰尼斯特哀伤地笑了笑,返身进入营帐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