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被奉为“正史”的24部纪传体史书的概称。它规模宏大,卷帙浩繁,共3249卷,4000余万字,整个编写过程长达1900多年。其中,除“通古今之变”的《史记》为通史外,其他各史都为断代史。魏晋南北朝时,称《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为“三史”,唐代以后,因《东观汉记》失传,补入《后汉书》《三国志》,称为“四史”,又称“前四史”;其后增加《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合称“十三史”;宋代又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五代史书》(即《新五代史》),合称为“十七史”;明代时又加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称为“二十一史”;清代加入《明史》,清乾隆四年又加入《旧唐书》《旧五代史》,合称为“二十四史”。整部“二十四史”,可分私修和官修两类。私修的史书有《史记》《汉书》《后汉书》等,都有署名作者;官修一般由“宰臣”监修,组织文人编撰。书成后,由领衔官位最高者署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有关部门组织、调集各大学、研究单位史学专家、学者,从1958-1978年,历时20年,完成了“二十四史”的全部点校工作,并由中华书局重新出版,堪称世界文献中的特大工程。
(吴淑娟 洪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