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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想写“惊魂六记”,是一种冲动,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冲动。
    一种很惊魂的冲动──惊的也许并不是别人的魂,而是自己的。
    因为这又是一种新的尝试。
    尝试是不是能成功?
    天知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尝试过太多次。
    有些成功,有些失败。
    幸好还有些不能算太失败。
    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该要让人惊魂的。
    荒山,深夜,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除了一双炯炯发光的眸子,全身都是黑的,就像是黑夜的精灵,又像是来自地狱的鬼魂。
    如果是你,忽然在黑暗的荒山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你惊魂不惊魂?
    一刀要砍在你脖子上,一枪要刺在你肚子里,你惊魂不惊魂?
    不惊魂才怪。
    我要写的惊魂,并不是这种惊魂。
    恐怖也有它独特的意境。
    “意境”这两个字,现在已经不是个时髦的名词了。
    现在大家讲究的是趣味,是刺激,是一些能令人肉体官能兴奋的事。
    意境却是属于心灵的。
    所以恐怖的故事才必须有意境。
    因为只有从心灵深处发出的恐怖,才是真正的恐怖。
    那种意境,绝不是刀光血影,所能表达的了。
    那才是真正的惊魂。
    好莱坞的电影“大法师”就表达了这种意境,它的画面、影象、动作、声响,都能令人从心底生出恐惧,一种几乎已接近恶心的恐怖。
    可惜写小说不是拍电影。
    小说没有画面影象,也没有动作音调,只有用另一种方式表达。
    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表达出一种真正恐怖的意境来?
    文字。
    无论写什么小说,文字都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环。
    故事当然更重要。
    没有故事,根本就没有小说。可是故事中真正令人恐怖的却很难找寻。
    有人说,鬼故事最恐怖,鬼魂的幽冥世界也最神秘。
    可是又有谁真的见过鬼魂?
    这种故事是不是也太虚幻?太不真实?
    我总觉得在现代的小说中──无论是哪一种小说,都一定要有真实性。
    所以我写的“惊魂六记”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小说,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
    只有等各位看过才知道。
   
    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