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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重生

    阿飞沉默了半响,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了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决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背窝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许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咛,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回留着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决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太快,因为他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台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衙,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运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肋下刺,往胯下刺,往耳边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个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乎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刃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上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来应该向后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谁知阿飞却像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阿飞的剑已自胯下挑起,自双铛间向上刺出。
    “哧”的,剑刺入对方的咽喉。
    流金铛虽已推上阿飞的胸膛,但使铛的人只觉喉头一阵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缩,无论如何也无法将铛翅再推出半分。
    他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胯下一片凉,大小便一起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的剑,这么准的剑!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间,四下一片死寂,没有人再出手。
    每个人都眼睁睁的瞧着这流金铛名家可怕的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他身上突然发出的恶臭。
    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是这恶臭,而是恐惧,他们仿佛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丑恶。
    他们并不怕死,但这种死法却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阿飞没有再出手,从人群中静静的穿过。
    剩下的还有九个人,眼睁睁的瞧着,一个人突然弯腰呕吐。
    一个人突然放声痛哭,另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来。
    还有个人突然转身飞奔而出,奔向厕所。
    孙小红又何尝不想痛哭呕吐?她心里不但恐惧,也很悲哀。他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卑贱。
    阿飞在前面走,手里提着剑。
    剑犹在滴血。
    就是这柄剑,不但夺去人的生命,也削夺了人的尊严。
    剑竟是如此无情!
    他的人呢?
    甬道的尽头有扇门。
    门关得很紧,而且从里面上了拴。
    这就是上官帮主的寝室,上官帮主就在里面,那李寻欢也在里面。
    上官金虹还没有出来,李寻欢显然还没有死。
    孙小红心里一阵欢跃,大步冲了过去,冲到门前。
    她整个人突然僵住!
    门是铁铸的,至少有一尺厚,世上绝没有任何人都撞开。
    上官金虹自然更不会自己在里面将门打开。
    孙小红突然觉得一阵晕眩,就像是一脚踩空,落入了万丈深渊!
    她再也站不起来,人倒在门上,泪如雨下。
    她整个的计划都已成空,所有的心血全都白费。
    这计划若是从头就失败,也许反倒好些,最痛苦的是,明明眼看着它已到了成功的边缘,才突然失败。
    这种打击才最令人不能忍受!
    阿飞怔在那里,突然间,他好像已变成了一只疯狂的野兽,用尽全力向铁门上撞了过去。
    他的人被撞得弹了出来,跌倒,再冲击,全力刺出一剑!
    剑折断。
    世上也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