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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唐黛要饭的本意是为了治屁股的,只是新生事物总是格外惹人垂青,那天她在长安街头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众大老爷们均议论纷纷:“怪啊,你说这世道,咱见过卖身救母的,见过卖身葬父的,还真就从来没见过卖身治屁股的……”

于是当天唐黛被围观,当了一天的猴子,虽然没人真买她,大家零零碎碎也凑了些钱。此后唐黛便有了自己的职业——要饭。

唐黛要了十九天饭,期间被小偷偷了九次、被市井无赖调戏了二十九次、被城管衙役驱赶殴打了三十九次,但是唐黛活下来了。

她那个一喝纯牛奶就拉肚子的肠胃,如今可以消化放了起码四五天的馊馒头;她那身一沾汗就长痱子的肌肤,如今可以十九天只洗一次澡却连青春痘也不冒一个;她那一见生人就脸红的脸皮,如今可以抱着行人的大腿不给钱不让人走!

所以以前本文笔者家的老大跟笔者说,老师是一个很磨练人的职业,笔者认为他一定是没要过饭的。其实这世上最磨练人的职业不是销售,不是老师,而是——乞丐!

因为要不着你就没得吃,没得吃你就要饿死!

在要饭要到第二十天的时候,唐黛同志发现她每天的营业额都开始有所上涨,从第一天的零,到第二天的一个馊馒头,再到第二十天,她一天已经可以要到半吊钱。

你可不要小看这半吊钱,这在当时可是一个大家丫环一个月的月钱,由此看出,要饭,实在是一门前途无量的行业。

只是它的技术性比较强,首先你脸皮要够厚,得忍得住顾客的百般言语凌辱,其次你身体要够好,得受得起顾客愤怒之下的拳脚相向!

掌握了这两个基本要诀,你就必须要训练眼色,你得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哪些人心地善良,哪些人软弱可欺,哪些人心狠手辣、惹不得!毕竟要一次钱卧床休息三个月这种待遇,对于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馒头、时间就是生命的乞丐来说,是享受不起的。

当然唐黛学眼色这一窍门她掌握得特别快,一天只挨了四顿狠的,她就记住了!!

最后便是表演了,要知道表演也是要饭高手必须掌握的一门绝技,不然你怎么博取同情,哄出顾客囊中的银子啊?!

这个度就比较难掌握了,反正表情、语气、眼神都必须到位,不然你讲到一家X口死于灾荒、脸上却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不找抽么。

当然啦,一辈子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唐黛同志显然并不打算要一辈子的饭……好吧,就算必须要一辈子饭,至少也可以发展一个兼职吧……

说起唐黛这个人,我们还是得做个剧情提要才成。

唐黛,女,现年二十一岁,四川人士,职业嘛,就一幼师,还是实习的。爱好:写作,游戏,GV,美男。唔,对了,丫还是个业余的写手。

初入晋江原创网时丫曾立下宏愿,誓要扒光天籁,推倒妖舟,拳打饭卡,脚踏蜀客。

但是当她第一本大作写到三十二万字作品收藏数为两位数的时候,看看人家的两万字七千收藏,这娃开始抓耳挠腮,体会到何为天高地厚。

卑躬屈膝找编辑问之,答曰:题材冷门。

彼时古言题材大热,于是这娃痛定思痛,开坑写宫斗;未臾穿越大热,此君弃坑,主攻清穿,文至一半,现言转热,这娃再弃,换题材写都市娱乐圈明星重生。重生文写到一半,同人综漫HP大热,此君转写网王,文再至一半,网王降温,反琼瑶大热。

此君始明白,题材这东西——其实就是你是风儿我是沙,只是追在后面的很多人往往看漏了末尾还有一个B……

写作文的时候老师说文到最后还要做个总结,如果我们要对这个人做总结的话,也许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小透明写手。

有点点小才气,有点点小骄傲,有点点小自卑,不抄袭、不刷分、不抱团,只是埋头默默地更新。会因为涨了一个作收而兴高采烈,会因为编辑的一条消息而激动不已,会因为读者的一个评论而手舞足蹈。

好不容易终于碰到一个自己仰慕的大神,还得因为怕被人视为抱大腿而避嫌,不敢搭腔半句。

笔者私以为这应该是个值得尊敬的写手,须知这世间不论网络还是纸书,不为人知的写手对文字有着更胜于名家的热爱,所以她们能够耐得住寂寞。

没有名,没有利,所凭借的,便只剩下对文字的爱和忠诚。这斑驳史册,能数出无数一流文豪,但这些文坛大家之下掩埋着多少小透明,则永远无法计算。

唐黛便是这么一个小透明,以前在晋江的时候,纵然自己的小说冷得可以做企鹅养殖基地,她依然会推荐很多人的作品。这些人或许比她红,或者比她更冷,但这些文字永远是她所真正喜欢、没有高下之分的。

所以来到这个时代,当温饱问题被解决之后,她的爪子痒了,便思谋着重操旧业。

在现代,写文不难,咱有电脑啊,哪怕就一台上网本呢,往桌上一摆,码字多快啊。但这个时代就算穿越者再多、科技再先进,也没达到使用电脑的地步,准确地说,这个时代尚没有电力。呃,当然啦,在城郊大树下劈死王二麻子的那道闪电惊雷不算!

唐黛这几天一边要饭一边思谋着这个问题,这里用的都是毛笔,这对这种爪子敲惯了键盘的废柴来说,难度确实是太高了,唐黛无数次窝在长街角落时泪奔——早知道小学时候就不嘲笑书法班那般人傻叉了!

鲁讯先生说有一个叫阿Q的人他有一种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的,唐黛便打算深入学习——毛笔白纸算啥,总比用小刀刻龟壳强罢!!

她在当天下午收工下班时去商店买了文房四宝,掌柜的估计第一次见着要饭的买这些东西,还很好心地劝她:“要饭就好好要饭嘛,买什么笔墨啊,要对自己的职业充满热诚撒,整天就想着转行,一点乞丐的职业道德都没有。”

唐黛:……

长街周围白天不够安静,等晚上够安静了又没有光了。虽然唐黛想过凿壁偷光什么的,但始终没敢下手——真凿了人家墙……她赔不起吧?

所以她在问了路人甲已丙丁无数人之后,终于也打听了一个地方——兰若寺。

唐黛一到寺里就觉得这儿在月黑风高或风雨交加之夜,一定也是个汇聚奸/情的地方——因为它是一座破庙,而且这间破庙确实很破。

但唐黛依旧很满意,也许是离城较远的缘故,这里并没有其它的乞丐入住,如果细细打扫一下,也算是个清静之所。

唐黛拿一天没去要饭,腾出时间将破庙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翻,连斑驳的神像也给擦了个干干净净。

除了日常用具,她没置什么家什,一则是闲钱不多,二者财不可露白,这儿地处偏僻,若是来个歹人什么的,她估计自己也守不住。

而且半个月的要饭生涯,唐黛觉得自己对生活的要求好像越来越低了……

于是一天收拾打理之后,寺内地被扫得干干净净,一应杂物均堆于院子旁边,没有床,墙角有以前的木板上面有以往行人用过的干稻草,唐黛把稻草抱到院外晒了晒,秋阳仍烈,一天下来便也算软和。

她就置了一床最粗劣的被子,晚上裹住被子往干稻草堆里一蜷,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