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说你今天下午在少年宫呆了一下午?”
饭桌上,陈桉父亲一边夹菜一边状似无意地问。
“嗯,在金老师旁边的琴房练琴来着,他有空了就过来给我指导几下。”
陈桉说着站起身,把椅子推向饭桌。
“我吃完了。”
“你还好吗?”
“想起点以前的事情。”陈桉知道余周周一定善解人意地不会追问。他朝她笑笑想要说点别的,突然看到她黑色衬衫的右臂上面有一块小红布,再仔细看看,赫然发现其实她戴着孝。
注意到他的目光,余周周笑了笑,“外婆去世了。走得很平静,78岁,也算是高寿了,我们都没有太难过。”
“如果我没记错,你外婆,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对吧?”
余周周点点头。
“其实,我觉得得了老年痴呆症的人就像是彻底脱离了时间的束缚,完全活在美好的回忆里。那也许是人类唯一能够战胜时间的途径,”陈桉轻笑着拍拍周周的肩膀,“其实很幸福,不必难过。”
相比某些人,幸福太多。
陈桉同父异母的弟弟出生的那天,他的外公在下楼倒马桶的时候中风发作直接滚下楼梯,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没有抢救的可能了。
陈桉从一个医院赶往另一个医院,甚至都没有人发现他不见了。一个新生命到来,一个腐朽的生命离开,生活就靠着这样循环不息的迎来送往维持着一精一妙的平衡。
他们迎来,陈桉独自送往。
五年级的孩子,那点正在发育靛力用来对抗死后速朽的僵硬,还是显得有些稀薄。陈桉就在人来人往的小医院走廊角落勉力给外公换上寿衣,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一样地咸。
甚至到了最后,那具因为死后面部僵硬而改变了相貌的尸体,看起来是那样陌生。陈桉所有的努力,都只不过是大脑空白的状态下机械地完成一项艰难的任务而已。
医生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复杂,同情和怜惜中混杂着疑惑不解。在护士将外公推向太平间的前一刻,陈桉突然想起了顶顶重要的一件事情。
他在书包前后左右翻找了半天,终于凑齐了50元钱。
然后轻轻地塞进外公那件廉价上衣的口袋中。
外公,谁敢说你窝囊。
陈桉在心里轻轻地道别,努力地眨眨眼。
陈桉外公烧头七的那天是周六,陈桉假借迎接上门推拿的医师的名义跑下楼,用小卖部买来的简易打火机将口袋中揣着的几张写着“一亿元”的白纸点着,性地烧给了外公。
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心里没有一丝悲伤,反而有种荒谬的喜悦。
关于妈妈哪一边的一切事情,都必须要悄无声息,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陈桉的继母至今不知道当年陈桉的妈妈为什么会去世,当然至少是表面上浑然不知。陈桉能够有机会在每周六跑去探望外公外婆,也正是利用了父亲好面子这一点——既然一切如他对新妻子所说的一样,那么为什么孩子不能去看看自己的亲外公?
他跟着妈妈和Dominic度过的短短一年,仿佛燃尽了自己身体中所有的属于童年奠真和恣意,在岁月正烧得红火滚烫的时候,被兜头狠狠浇了一盆冷水,激烈挣扎的白气下,陈桉用最快的时间冷却下来,才发现自己原来硬得像钢铁。
“外公,不管怎么样,这是假钱,你花的时候小心点。”
他对着积雪中那几片边缘带着些微火光的黑色碎屑轻声说,呼出的白气一下子模糊了视线。陈桉突然间感到一种无能为力的不自由,那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所无法描述清楚更难以寻找到解脱之道的愤懑不满。
抬起头,远方终于走过来一高一矮两个身影。
那个正梦游般对着空气讲话的小姑娘,被妈妈拍头唤醒,不好意思地看向他,清澈的眼睛,弯成了两个月牙。
“你叫什么名字?”他亲切地蹲下身问她。
“余周周。”
“对了,你记不记得,当年问我蓝水的事情?”
余周周有些惊讶地一愣,旋即微笑,眼睛弯弯,俨然还是当年的小模样。
当年。
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认真地看着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如果是你,会用蓝水去救人,放弃见上帝的机会吗?”
陈桉那句敷衍的“当然啦”突然梗在喉咙中。
他第一次收敛了自己淡漠无谓惮度,非常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如果他手中真的有这样一块蓝宝石,他会去救谁?妈妈?Dominic?外公?或者,父亲?
又是这样的大雪天。他轻轻叹了口气。
“不会。”
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认真对待一个小娃娃。
也许是因为,在小姑娘随做推拿的妈妈到达之前,陈桉就在和保姆絮絮叨叨的闲话中拼凑出了关于这个笑眼弯弯的小姑娘的父亲的传言。
当然,要费力剔除掉许多刺耳的幸灾乐祸和尖酸刻薄。
余周周,两个姓氏的结合,最普通不过的起名方式。就如同陈桉,爱情开始的地方,那棵恣意舒展的树。
他们一时冲动,他们别有用心,当年犯的错误就明晃晃挂在这些还未开始人生的孩子身上,永生不灭。
“我会。”
却没想到小娃娃斩钉截铁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如果我爱他,就会。不爱,就不会。
陈桉有些讶然。一个这样小的孩子,满口爱不爱的,一看就是电视看多了。
然而他却懂得,懂得那种孩童心中那种最为简单的是非观,不过就是因为能从自以为正义的一方得到关爱。因为你对我好,所以你是好人。
正如他在妈妈和Dominic死的时候哭得像个小疯子,让本来就见不得人的事情差点被掀翻在台面上。即使现在他知道,哪怕是出于孝道和追求真爱,母亲为了给外公治病,冲着父亲的钱财而结婚,之后又带着陈桉和Dominic私奔……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这一切都只能被谴责,连最后的车祸,都是“苍天有眼”——奸夫□死于非命,无辜的孩子毫发无伤。
你最爱的人,他们都不是“好人”,或死于非命,或蜗居于陋室孤独终老苟延残喘,总之都应了“恶有恶报”,偏偏你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和道德天平倾斜的方向保持一致。
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忙,陈桉独自一人熬了过来。想哭的时候不该哭,不想笑的时候却要笑,应该爱的人无法亲近,不该爱的人却在临睡前拼命想念。他自己回头看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最终与命运握手言和,彼此不再逼迫。
所以练就了一颗波澜不惊的心,在过早的年纪。
他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好歹还是陈家的宝贝孙子,聪明,优秀,多才多艺,惹人喜爱?
至少要好过那个需要大雪天和妈妈跋涉半个城市讨生活的小女孩。
但是真的会很好吗?陈桉环视这个被很多同学羡慕的豪华的家,突然因为自己的那句“不会”而感到深深的难过。
他在六岁的时候,也会愿意用蓝水去救活那两个人的吧——陈桉在心里默默祈祷,祈祷那个消失在大雪尽头的小姑娘,即使背负着上一代人的错误,挣扎前行,也不要和自己一样,在十二岁的尾巴,已经没有想要拼尽全力保护的人。
他不爱任何人,也没有人任何人爱他。
他家里有钱,自己也不笨,资质优良,没有任何压力,继母也顺利生出一个儿子,转移关注,继承期望。
他知道父亲对他也没什么感情,留着他,只是因为那句“要不是看你长得像我”。毕竟是自己的血脉。
陈桉幼年最恐惧的时候曾经盯着镜子担心自己一夜之间长出一头和Dominic一样的金发,后来也就渐渐无所谓了。
什么都无所谓。
“那你呢?还是不会放弃吗?”
陈桉不知道应该回答什么。
是不会放弃,还是没有可以为之放弃蓝水的人呢?
“不过,直到现在,我的答案仍然是,我会为了爱的人放弃蓝水。”余周周温柔地笑了笑,“比如大舅和舅妈啦,林杨啦,……你啦。”
最后一句话有一点点的犹豫,可是出声的那一刻,仍然是坦然的。
这个女孩子一直这样坦然坚定,比年少时候变得更加平和快乐。
平安长大。
陈桉不是不动容。
他想,至少在这一点上,一切还是如愿以偿。
其实,他骗了她很多。
他骗她说自己没有学过奥数,没有上过师大附中,他给她编造了一个主角的游戏,一切的一切,并不是如余周周所想地那样为了将她变成他。
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她不要变成他。
一顿饭平平静静吃完,雪越下越大,却丝毫没有遮掩住地上的星光。
“上次……上次你提到的女朋友……”余周周停顿了一下,似乎理清了思路,“你已经二十九岁了吧?你和她有结婚的打算吗?”
他回手轻轻拍拍她的头:“连你都开始关心这种问题了啊。”
“你一直都没有女朋友,这次终于有了一个,都两年了,你也这个年纪了,我很自然地就觉得你要结婚了嘛。”余周周说这些的时候,眼睛没有看陈桉,语气仍然有一点点不自然。
“我一直都没有女朋友?”陈桉笑起来,“你调查过我?”
“你当年的大学同学现在做了我们这一届的辅导员,我打听一些事情……又……又不犯法……”
他再次亲昵地揉揉她的头发:“恩,对,不犯法,”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分手很正常。其实……其实就是觉得恋爱的时候,人的心里不是空落落的。尝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不过时间一长,那种所谓的热情一过去,就比以前还空。就和吸毒似的。”
陈桉说完自己先愣住了,侧过脸,看到余周周也睁大了眼睛,十二分认真地看着他。
似乎一不小肖入他的内心。
“我说了我是凡人,别用神仙堕落的眼神看我,”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就是这个样子。”
我就是这个样子。
从六七岁到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他已经,很努力了。
至少,终于有一天,他能够轻轻松松地对一个人说,我就是这个样子。
他从北方追寻到不下雪的上海,一直想要找到的东西,也许这辈子都无法寻得。
“也没什么。你知道,分手只是因为,我突然间发现,大家都有些碰不得的地方,她有她的,我也有我的。”
她们崇拜他,欣赏他,可是谁也不知道真正的陈桉是什么样子。因为他不愿意分享真实的那一面。他所寻找的,不过是像小时候一样,能够让他放松坦诚地敞开心扉,不再少年老成的怀抱。
恣意张扬,仿佛六岁那一年。
可是当年少年老成的少年,已经渐渐接近老成的年纪。
两个人平静地道别。女孩子已经长大,有些像他,然而心底由内而发的温暖,属于她自己。
他远远看着她向一个高高的男孩子跑过去,雪地靴在薄薄的新雪上踩出一串脚印。
她和他们,路的尽头总有一个人在等。
兜兜转转,本以为已经道别,没想到在人群中等待红绿灯的时候,竟然又站在了他们身后。
陈桉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喊余周周的名字。
因为正听到男孩子用年轻的语气说,“我怎么不知道,你跟我讲过的,你迷恋过的偶像嘛。”
语气中有小小的介意,又有小小的不以为然。
别扭的样子。
陈桉听得分明,不由得微笑。
是啊,迷恋过的偶像。
没想到余周周却非常认真地纠正他,“我以前也以为我是迷恋一个神……我是说,年长的大哥哥。但是不是。”
“那是什么?”
陈桉几乎能够想象得出小丫头认真地瞪着眼睛的样子,这么多年,印象一点都没有模糊。
“就是普通的女人喜欢男人的那种喜欢啊。”
红灯变黄灯。
“就是最最普通的,想和他在一起,想让他很开心,自己也会很开心,哪怕做得都是些无聊的,既不高深也没有仙气儿的事情——就是那种感觉啊。其实很简单的。是我自己想复杂了——其实,就这样简单的。”
黄灯变绿灯。
“喂喂喂你又炸毛干什么,那是以前啊,我现在喜欢你也是普通的女人喜欢男人的那种喜欢啊——”
“切,少来,我可不是普通男人!”
陈桉没有动,目送两个蹦兵跳的小情侣过马路。
抬起头仰望,雪仍然和很多年前一样,从不知道哪个地方袭来,无中生有,落了满身。
普通女人喜欢男人的那种喜欢。
普通家庭的父亲,普通家庭的母亲,没有大出息也没有大差错的人生,手持一瓶蓝水,随时准备为普通的人放弃见上帝的机会。
他这么多年走过这么多城市,寻寻觅觅,只是希望能够找到一个人,心甘情愿地送出一瓶蓝水。
那瓶水,在记忆的大雪中,已经冷得结了冰。
“无论如何,我很高兴我成长的这些年,有一个陈桉。”
余周周临别时的这句话,他听了,只是笑。
“是啊,恭喜你。”
你多幸运,女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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