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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300节

    281
    等我醒来,我发现自己坐在墙角,大概是有好心人或邻居把我当成一个宿醉归来的醉鬼,烦我挡道,便把我当一块绊脚石拖到墙边,我发现已到中午,我的汽车就停在对面,我清醒过来,细细回想自己的丑行,长叹一声,我想我已忘记自己的神秘使命,我重新获得某种为人的常识,慢慢站起,打开汽车门,从车座上找到一盒烟,抽出一支,用汽车上的点烟器点燃,吸了几口,抖擞精神,顶着仍旧不时袭来的醉意,走回家,坐到沙发里,鼓起勇气,去例行公事般地熬过荒唐透顶的新的一天,继续我与这个世界之间的奇怪的关系,我虽已苟延残喘,但仍暗下决心:要有耐心,要坚持,过一天是一天,直至把无聊进行到底。
    282
    一次次地,那些无聊让我陷入恶心,为了对付我的恶心状态,我给自己制定计划:每天服用四只死苍蝇,早一只,中午两只,晚上一只,但愿苍蝇能救我的命。
    事实上,在我的房间里,一只苍蝇也找不到,因为苍蝇早就被无聊的我给打光了,一天到晚在一个房间里走来走去,给自己找事干,手里难免不拎一个苍蝇拍,再狡猾的昆虫也斗不过灵长目的人,这是我的观点,99年夏季,由于我有充足的时间与耐心,因此,根本用不着去上街买"必扑"、"蚊香片"之类的东西,我宁愿亲自消灭敢斗胆钻入我家的任何昆虫,而且,只要发现除我之外的任何一个活物,我必十分兴奋,因为总算有事可干了,我转动机警的脑袋,仔细观察、谛听,那些小飞虫怎么可能逃出我的毒手?有时,我甚至不忍心一拍子打死它们,而是决定再与它捉捉迷藏,我发现,其实那些小飞虫十分容易对付,我只须发现它,并把门关上,到那时,在那么一丁点的空间内,小飞虫是很难与我的苍蝇拍较量的,如果我不肯通融,那么等待它们的将是悲惨的灭顶之灾。
    283
    那是一段比无聊还无聊的日子,空白的日子,一塌糊涂的日子,回头想想,连线索都找不到,除了消灭昆虫以外,我还干了些什么呢?我想,使劲地想,如同一个失忆症患者在努力治疗自己的疾病一样,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再晃荡几下,希望能掉出些什么事情,可是,什么也掉不出来,里面空空如也,仿佛有人把里面的事情偷走了一样。
    一定是有人把某些事情偷走了,当然,不可能全偷走,还留下一些,它们存在于我的日记中,我翻开日记,里面充满了有感于生活而发出的污言秽语,其用词之肮脏甚至超出我自己的想象,以为是别人替我记的,真没想到99年叫我这么不高兴,从日记中,我发现自己旧的恶习毫未根除,而新的恶习倒是层出不穷,如果良心真是自己的法官的话,我简直就可以把自己送进监狱,可即使呆在家里,享受着比铁窗生涯还要自由的无聊的生涯,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值得自夸的事情,我的良心一定是叫什么人给收买了,它对我的恶习与恶行毫无感觉,由此,我可断定,在我身上,根本没有良心这东西,以后要是有人对我说起我没良心,出于诚实,我想我一定要忙不迭地点头称是。
    284
    99年夏季的一线曙光是认识了一个演员,叫高彭,这个名字代表着他的父亲姓高,母亲姓彭,他还有个网名,叫做高朋吹雪,由于上网时髦,因此,网名也比真名时髦,于是大家都叫他高朋吹雪,简称吹雪,吹雪在戏中时常扮演保持着随地大小便等乡土情结但却十分多情的青年农民,但现实生活中却与农民毫无关系,他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脸上长着几个青春痘,穿大袋裤,带夜视小眼镜,他曾在大庆的一部电影里担任过男主角,过春节时与我相识,当时是在大庆家打麻将,他带来一个喜爱赖账的漂亮女友,两人打一家,轮番上场,像比赛一样尽快把钱输掉,好腾出时间相互指责,因此,那场麻将打得两人大伤和气,伤到了两人回去要不尽快上床就会分道扬镳的地步,事实上,吹雪的女朋友特别厉害,是个二十出头的悍妇,两人吵架时,吹雪毫无例外地占尽下风,令人不解的是,趁女友上厕所之际,吹雪竟眨眨眼睛,不安地问我们:"我是不是对她太狠了?会不会伤着她?"吹雪就用这种与生俱来的心理优势搞得我们瞠目结舌,也许正是因此,吹雪与女友的关系看来十分牢固,按指导消费杂志的分类,属于聋子配哑巴之类的绝配。
    吹雪是个一团和气的热心肠,山东人,又喜爱四处游玩,朋友一大把,亏得有他不时打电话约我出去玩上那么一晚,要不那段时间我非得在家沤出绿毛不可。
    下面的一则日记记录了我与吹雪一起度过的一夜。
    285
    今天晚上我正郁闷得紧,忽接吹雪一个电话,约我去巴娜娜鬼混,大喜,慌忙上路,在迪厅门口给吹雪打了一个电话,吹雪出来接我,并把我带了进去,我与吹雪上了电梯,然后进了迪厅,吹雪把我领进一个包间,不久,便有一同情无聊者的豪侠过来,手提一个塑料袋给大家发药,每人一片,我问是什么药,吹雪告诉我,叫蓝蝴蝶,是一种兴奋剂,我用啤酒冲下,过后不久,又追了几口大麻,于是糊里糊涂地飞了起来。
    在迪厅,我飞起来以后,电子音乐听来只剩下节奏与强弱,身体很容易被音乐所引导而运动,我虽飞起,但仍有一点个人意志,我仍可以观察别人,我发现,兴奋剂的作用在于,它可以使人假装忘掉情感、道德伦理、文化等强加于人的东西,只剩下人的本性。我注意到,姑娘在飞起以后,上身最常做的就是两个动作,一个是招手,另一个是用胳膊像是挡住什么似的,而下身的动作是晃动髋部,我认为,姑娘的上身动作表明了她们真正的本质,招手表示她想引人注目,阻挡表示她们的矛盾,即,又想让人感兴趣又不想被侵犯,晃动髋部是性欲的显示,而男人的表现则不同,一种人与女性一样,另一种沉浸孤独中,独自摇头,再有就是拉着一个姑娘跳舞,但舞蹈重点在于,他一般拉扯几下姑娘,姑娘看来非常愿意在他的引导下动作,我还见到一个男人把头扎在一个姑娘的两腿间使劲摇晃,似乎要钻进去的样子,我猜测,那表现出他对子宫的向往,他已对人生厌倦,希望重回母体――我认为,从这些动作可看出,男人最原始的愿望在于表现和控制,而女人在于抵抗与服从,两者相同的是性欲。
    最后要谈的是我自己,我发现,药物的作用时间约五六个小时,在生理上除了让人感到有些恶心以外,并无其他不适之处,我仍有观察能力,但不持久,很快,我便觉得音乐很吵,人很乱,过一会,这一切便显得不堪忍受,于是来到外面自己的车里,一个人坐着,虽然有点恶心,但还能对付,我也许是对兴奋药物过分敏感,一段时间内,我感到自己有几次几乎失去知觉,我对着仪表盘上的电子表数了一下脉搏,达每分钟95跳,而头脑简直可以说是自动地运转,思想在我头脑中飞快地运行,完全不受意志控制,我在药力还未消失前,从车上的工具箱里找到纸笔,把我在药力的作用下顿悟出来的假思想记录如下。
    286
    关于神存在的证据――神的存在需要证据。
    我们说出一个词与另一词,是靠什么联接的?
    是一个词由于某种奇怪的规则产生出一个词,还是一个词自己创造出另一个词,一个词接着一个词的出现,一个声音接着另一个声音的出现,一个文字(符号)接着另一个文字出现而出现,设第一个词是原因,说话结束为结果,就构成一个十分勉强的因果关系,这个因果关系缺少逻辑性,因为词与词之间的相互关联无法弄清,但效果却是显著的,(即使是对话,也是一个声音接着另一个声音。)这个过程是神秘的,是神存在的证据。
    数学没有感情,只是对世界的一种纯粹的认识或描述,数学中有一种假定的准确性,使人可以相信,而且,它十分客观,因此,那是神使用的语言。
    数学是神存在的证据。
    关于物理的各种学说只在被数学描述过的情况下具有意义。
    对于数学,物理是一种形式,因为在此它可以被当作数学的内容。
    离开数学,物理便流于空谈,成为没有意义的描述。
    人的认识对于物质无能为力,使用数学后,人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物理时代。
    人在这个时代上停留得太久了,必须发明新的、进入物质的角度。
    物理定律中有神的影子,它是一种神的映射,一种无可更改的必然。
    物理定律是神存在的证据。
    化学元素周期表上的空缺表明,神到过那里,继而又离弃了这门学问。
    同素异形体表明,分子的构造或然性太多,不够准确。
    神不存在于分子中。
    音乐不是神发明的,因为音乐中含有感情。
    最纯粹的音乐能够与神接近。
    音乐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它的意义在于一片混沌。
    音乐不描述任何意义时,神会使用它。
    音乐在描述人的心灵时,它的精确性也令人怀疑。
    现代音乐要么十分单调,要么不够单调。
    总体来说,神与现代音乐没有关系。
    神的定义:
    神是一切事物的终极原因。
    也许,神是一种对神自身的认识,是一种纯意识。
    事物是意识的表现形态(这不是唯心主义),这就如同我们自己对自己的了解一样。
    思想会自动出现。
    这是神存在的证明。
    一件事物在人脑中是如何形成的?
    这个过程无法解释,是神存在的证据。
    一件事物为何有那么多描述?
    这表明,描述本身与事物相距太远,因此,描述是无意义的。
    思想出现的规律或规则是什么?
    答案是,神在里面起作用。
    从本质上看,任何结论都是盲目的。
    或者说,任何结论都是错误的。
    神是盲目的吗?
    从对于事物的结论中,看不到神存在的证据。
    神如果是一种意识,那么它很可能是盲目的。
    与人的自由意志相对,也可能,神有一个目的。
    也许,神的目的在于认识它自己的存在。
    或者,神的目的在于控制或使用一切力量。
    神与力量的关系无法搞清,每一种力量都可能是神本身,也可能是神的一个使者。
    神或者是在创造,无中生有,或者是在毁坏,也就是有中生无,总之,从人的角度看来,神是在做着一件事,不然我们如何能看到那么多现象,或者说迹象?
    这是神存在的证据。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能够感受到神,因此,神具有人格,与此相对立的,神也具有物格。物质与神的关系人无从知道。
    从这个描述无法推断出,人具有某种神性。
    但是,在数学家与物理学家身上,可以看到一种清晰,一种精确,一种简洁,一种缺少玄虚的表述,这又像是某种神性在人身上起作用。
    必须给出一个定义才能讨论人的神性与物性,比如:
    神的人格是:神是一个认识,一个知道,一个过程,一个了解。
    神的物格是:一种遇到外部力量之后的保持。
    相信是什么?
    相信是一种强烈的幻觉。
    对于人,它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幻觉。
    具体表现是:人的信念。
    这个幻觉是神存在的证据。
    神是宇宙的意志。
    神是人的认识的终极,但人不可靠,他会由于某个偶然而终止认识,这时,神就必须找到人的代替品。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神有停止工作的一刻。
    神似乎总在工作着,从不停息,但人却无从了解神的工作。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人在宇宙中是最高等级的。
    人是由有机物构成的。
    构成人的元素,自然界都有。
    自然界的元素或是质料比人身上具有的要多得多。
    自然界创造了人这么一种认识,同理,也能创造别的认识。
    神也许有很多选民。
    人太简单,从构造上看,人由碳水化合物构成,太脆弱。
    只有客观的知识对于人才具有价值。
    常识是除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有的能力。
    从认识的角度看,常识无意义。
    人的感官所产生的感情是对认识的一个阻碍,因为它只同人本身交流,而无法与物质交流。
    神没有感情,感情与认识毫无关系。
    看――视觉,眼睛,显微镜,望远镜,还有,红外线仪,光谱仪,频谱仪等等,哪一种看到形式是物质本身?如何才能"看"到神?
    人认识的方式:
    顿悟:顿悟里包含的人性过多,因此,顿悟出来的思想缺乏说服力,因而缺乏价值。而且,顿悟本身也只是一个公设,一个猜测。
    逻辑:逻辑中不含人性,是一种对事物的组织,它比感情更简洁,更具体,更客观。同样,逻辑也建立在公设上,并使公设更清晰。
    逻辑是神存在的证据。
    人性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复杂的,但在具体事物上,人性的目的十分明确。
    神是完美的,是简洁的,但神的目的不明。
    在认识事物时,人性与神性始终在人身上交织。
    痛苦:认识的本质,也是神存在的证据。
    痛苦起源于人对坏事物的预感,或幻觉。
    对于一个事物来说,所谓坏事,就是使它不能保存原来性质,是使它改变、转化、异化或是消失、瓦解的一种性质。
    痛苦与快感一样,是客观存在的。
    存在:有,相对于无。
    这是神存在的证椐。
    欢乐:人存在的证明。它是主观的。
    人发明了数学,这是可能与神交流的惟一的工具。
    也可能数学是神教给人的。
    如同大人教给孩子说话。
    事物的演化:
    意志――宇宙――地球――自然――无机物――有机物――生命――细胞――人。
    人以后也许还有阶梯,也许没有,但最后一步还应回到意志。
    原因:这个过程最完美,最简洁,因而,是神存在的证据。
    自由意志:人与神都有的一种东西。
    自由意志存在的形式是神存在的证据。
    自由意志与无意志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这个事物就是神。
    认识通向两个方面――一个是:痛苦――毁灭――虚无。
    另一个是:喜悦――建设――完美。
    神是由这两种力量综合而成。
    意识是不是一种力量?
    意志是不是一种力量?
    意识与意志,两者互为对方的表现形式。
    两者的背后是一种力量。
    力量是什么?
    命名?
    分析?
    一切事物的原因?
    语言自己会思想吗?
    思想是语言与神的游戏――还是――语言自己的游戏?
    符号比语言更高级――在某种法则的作用下,符号的排列组合之后显示出的意义是否存在于法则之中?
    不言而喻的事物是什么意思?
    "我的思想",它的意思是否是我个人的意志与语言的游戏?
    想:什么意思?
    想的方式:因果律。
    想的本质是否在于组织一个可陈述的形式?
    神在现代存在的形式之一:加权资本。
    权力是人格的。
    资本是神格的。
    在现代,资本在摆脱了权力之后,跃升为大于权力的一种力量。
    资本的本质是调节,过程是:创造――调节――满足――新的需求――创造。
    资本创造很多满足需要的东西――当满足之后,资本便创造需要。
    资本是一种积极但盲目的力量。
    资本加权后,形成了一种决定人类历史的力量。
    权力的目的是开拓空间。
    开拓空间的目的是开拓资源。
    权力所能开拓的资源是有限的。
    资源开采使用完毕之后,权力便会力不从心,让位于加权资本。
    加权资本的一个例子:
    不加权资本:
    我有一元钱,我却不能提取。
    加少权资本:
    我有一元钱,我有提取权,但只能提一元钱。
    加多权资本:
    我有一元钱,但我除了提取外,还可透支一元钱。
    知识与权力结合之后,产生了加权资本。
    现在,知识承担了权力的使命,知识中的实用知识,也就是技术,正在开拓新资源。
    资源有限,因此,就必须发现新的资源,这就靠发明新的知识。
    合理地使用调节资源:要靠加权资本,所谓商业,就是这么回事。
    加权资本是我能看到的一个新事物,有史以来,人类只在这个时代出现了这件事。
    资本最终是否能从一切角度调节人,从而把人异化成一种认识的生物呢?
    资本是盲目的吗?非理性的,还是理性的?
    资本的内部斗争:理性,非理性。
    理性胜利:人将变成(进化)成一个认识的存在。
    人只是认识的一个阶段。
    人无法超越空间与时间。
    时间与空间是人创造的认识形式,除此以外,没有意义。
    人要超越时间,就先要超越空间。
    如果人会变成一种有实体或无实体的认识,这样就会长生不老,人就可超越时间。
    认识没实体,空间中若没有实体,也就会取消空间,从而超越空间。
    感官不可靠,这是确定无疑的。
    世界的本质绝不是一个画面,也绝不是一个声音,也绝不是一种有关软硬的质感,更不是一种味道,更不是一种感觉,一种观念。
    世界的本质更像是一个定律,一个百分之百有效的定律。
    在世界的本质中,绝不存在意外、偶然之类的东西。
    速度、节奏与音色构成了声音,对于人,它能传达一点信息,比起符号来,这类信息缺乏价值。
    资本有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
    人现在处于毁坏破坏解构阶段,它的特征是:技术发达,思想退化。
    资本解构了一切,直到标准。
    美被瓦解了。
    伦理被瓦解了。
    道德被瓦解了。
    直至瓦解到思想――资本也许就到了末日。
    过去,一个事物,不在一个方面有意义,总会另一个方面有意义,现在,事物对于资本,只在金钱方面有意义,从而瓦解了其他意义。
    资本与思想遭遇时,资本可能被认识,也就是说,被消解。
    认识消解一切。
    认识不知能否消解神意?
    人会再次建立标准,那时就会到达一个建设的阶段。
    人必须建立一种与神直接对话的语言,以便有机会倾听神吐露的秘密。
    作为认识的生物,一旦人知道了神的秘密,意味着人的使命完成,人便不必存在,但也可说是神直接要人消解。
    或许,认识与神重合。
    或许,认识取代神。
    这是终极。
    是无?还是有?是否终极不是一个存在,而是一个虚无?
    也许,生命比想象的还要有力――还要积极。
    生命不够简洁,太罗唆。
    生命,一种积极的力量。
    神的力量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也许两者都有。
    神的秘密是什么?
    通过对后现代社会的观察,我认为,种种迹象表明,我们已处于资本的控制之中,加权资本已取得了第一位,但人们还未意识到。
    资本是个怪兽,它把我们带向未知,资本取得成功的速度很快――现在它已渗入人类的大脑――学术机构。
    科学不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是人类的好奇心。
    恶心。心慌。
    蓝蝴蝶让我很兴奋,写下上面的文字。
    我还有更多的想法,更多讨论,但我已不再想记下去了。
    就到这里。
    287
    两天后,我把那几页假思想拿出来,冷静看过之后,认为毫无价值,除了连篇的颠三倒四的昏话以外,别无其他,甚至连一个稍稍完整的表达方式都算不上,而且,就这么些昏话,还是我日常看书思考的一切碎片,根本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其作用只能供擅长思想的人取笑而已。
    两天后的日记中还有一些自我分析,颇能说明我那时的状态,放在下面:
    我认为我不适合用兴奋剂,我认为它是那些平时不习惯思考的头脑的良药,而我不行,我最兴奋的状态不在于形体表现、性欲、控制之类,而在于表现头脑中的思想,当思想在我头脑中硝烟弥漫时,我没有感到放松,而是感到一种思想的痛苦与快感,与我平时具有清醒的意识时并无两样。因此,我推断,在我个人的生活当中,我以为无所谓的精神生活,实际上已占据了不少世俗生活的领地,我在长期的孤独中,渐渐变成了一个现实生活的思考者,而不是生活者,这使我有时越过了普通生活,也就是说,被普遍意义上的生活抛之门外,这样的效果是,我很不快乐,我对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不熟悉,通过东拼西凑的自我教育,慢慢地有了一点叫我莫名其妙的精神生活,我想,这不对头,会让我变成一个精神病患者,因为精神生活不符合我的天性,对我来讲,如果我相信精神生活,那么,我便会坠入狂妄,而且,对我来讲,最好的生活是从容不迫的市俗生活,有点钱,有点时间,有点色情,有点可谈论的话题,有点能够分享这一切的朋友,如此而已,而且,由于我缺乏应有的训练与准备,精神生活的痛苦多于快乐,我对痛苦十分畏惧,因此,我要极力争取摆脱,甚至,前两天的经历,使我审视自己的生活之后,决定努力改变一下现状,我想我应立刻投入行动,我的行动最好是继续争取拍戏,多做一些事务性工作,多多与人在一起,创作和拍摄一些轻松的东西,好让我自己感到更自在,除此以外,我还能如何呢?
    288
    后来,我又磕过几次药,发现磕药生活枯燥空洞,十分单调,没什么意思,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289
    由于经常写作,我很了解一件事,那就是所谓作者的想像力,我认为,想象力即幻觉――那些预言家就是受幻觉强烈袭击的人,他们的预言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他们只是在讲出他们的幻觉,充满丰富幻觉的作品令我很反感,认为那是不负责任地把胡言乱语当才能,有些蠢货竟还理解地说,那是对生活真相的隐喻,去他妈的吧!放着真相不直接说,转来转去地瞎隐喻个什么劲儿呀,也不嫌麻烦!但凡谁要是想在我面前卖弄什么一钱不值的想象力,我都叫他走人滚蛋,什么东西!自己胡思思乱想想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发表浪费别人的时间呢?可以说,对于异想天开的作家,我避之惟恐不及,要是我说话算数的话,一定叫他们统统去见鬼,写到这里我直后悔前面提到的博尔赫斯,把他与中国谜语作者相提并论真是高抬了他,谜语还有被猜出来的时候呢,而他炮制幻觉垃圾却实难猜透,他蒙人可真有一手,当然,作为一个文体学家,他也后继有人,更多新秀将会把他昏话连篇的作风发扬光大,这一点我是不会怀疑的。
    可我怀疑另一点,那就是我的写作,到底里面有多少是幻觉呢?
    搞不清,就像搞不清那些遍布世界的宗教到底是算集体迷信活动还是算集体审美活动一样。看来,就任何一件事,说说自己的观点很容易,而按照自己的观点做出来却很难保证,也就是说,说一套做一套完全是社会守则,它置身于人的能力之外,放之四海皆准,唉,如此说来,我犯不着担心我说的是什么了,因为无从着手,我只须不断地说下去就成,管它呢!反正我要写的是一本名著,名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吸引不管什么人的注意,而不是什么追求真相,再说我还能这么宽慰自己――反正写名著与追求真相也不一定矛盾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而且,我注意到,既使是我自己的好恶也受着心情的影响,心情好的时候,我甚至能写一篇论文证明这个世界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看谁都不顺眼,连把《圣经》当色情小说读的兴致都没有。据我观察,所谓客观地写作也不过是一种愿望罢了,谁去关心能否做到呢?
    重要的是,我要接着写,接着写,写嗡嗡,写一个姑娘,写我的生活,我的市俗生活,我的精神生活,写那些没边没影儿的事情。
    290
    99年夏季一过,天气变得凉爽起来,一天夜里我接到嗡嗡的电话,她高兴地告诉我,她花了1300块钱在宿舍里装了一个电话,现在,她可以随便打电话啦。随后,她又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那就是,她今天白天陪一个同学到西单去逛商店,把钱包丢了,里面有1000多块钱,心里特别特别不痛快,加上装电话,里外里3000块钱都没了,"心里一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一字一顿地说。
    "那怎么办呢?"我问她。
    "你安慰安慰我就可以,要不然,我就会觉得自己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就会很不高兴!"她说。
    "那我怎么安慰你呢?""你又明知故问是不是?""我可是真不知道。""那好,再见。"她假装生气地按下一串她那头的电话数字键,以加重语气,当然,我这边的听筒里传来一阵刺耳的怪响。
    "那我接你去吧?""那好吧――"她拖长声调,声音清脆地说道,"快点来,一起享受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就是享受嘛,你还罗唆什么,快点来吧,我一会儿到门口等你。"
    291
    事实上,我完全不用罗唆,我知道嗡嗡指的享受是什么,那就是跟我在一起,我想,她的这种享受观有问题,非得有一天,我倒了大霉,她就会懂得跟我在一起也会走向享受的反面,我是说,受罪。
    闲话少说,我把车开到嗡嗡团里,下了车,向着一排关着门的小平房喊了几声,一个门开了,嗡嗡蹦蹦跳跳地出来,一直走到我面前,抬腿踢了我一脚,嘴里说着:"是不是躲着我,不敢见我呀!"又用手指点了一下我脑门儿,你以为你把我赶走了就没事儿了?"接着挽起我的一只胳膊,笑嘻嘻地说:"老怪,咱们走,一起去享受享受。"我们走到汽车边,上了车,嗡嗡把头顶到我胸前,然后小声说:"人家心里可不高兴啦,上个月演出了一个月,钱全丢了,就买了一双袜子,才8块钱,衣服也没有买成,只有跟你在一起享受享受才会好。""那我们一起吃饭去吧?""不饿。""那我陪你在这附近散散步。""没力气。""那我陪你聊聊天儿。""没兴趣。""那我叫上老巍,咱们仨一起去看电影。""不愿意。""那我带你回家。""不去。"她白了我一眼,拖长声调说,"快走吧――"随后她把头扭向车窗外,得意地"吱吱"笑了起来,活像一只大老鼠,我知道,出于习惯势力,她又想对我撒娇了。
    292
    习惯势力,也许那是生活中惟一值得庆幸的内容,我成年后,知道很多事物诸如饮食、穿衣、谈话等等无不出于习惯势力,没有习惯的控制,我的生活就会更加混乱,没有习惯的安排,嗡嗡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会想到要对我撒娇,随着岁数变大,我认识到,习惯是一种对司空见惯的生活内容的熟能生巧,它如同条件反射,如同本能,从根本上支持着我继续耗在这个世界上――这明明是耍无赖么!因为只要我不自作多情的话,就会意识到,这世上有我一个不多,没我一个不少,所以嘛,好习惯坏习惯都是我的致胜法门儿,添一个是一个,我可不能轻意改掉我的任何习惯,那样,我的生活内容就会减少一大块,这种对自己的缺德事儿我可不能轻易做出来――我最好是写一首名为《我亲爱的恶习》的歌,时常唱给自己听听。
    但是,这首歌一定不好听,尤其是嗡嗡在向我弹出有关撒娇的调子的时候。
    293
    我与嗡嗡回到家,看着她进屋后十分熟练地开灯、放下小背包,并把它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又脱去外套,也挂在衣架上,再脱去鞋,从鞋柜里拿出拖鞋穿上,进屋后,她插上电热暖瓶的电源,随手用遥控器打开电视,然后回到厨房,打开热水器,又跑到洗手间洗澡,出来穿上一身干净而贴身的棉布衣服,用那把她用惯的蓝色塑料梳子梳着头,走到我面前,调皮地向我眨眨眼睛,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就如同她天天仍到这里来一样,我感到有些难过,当然,这不是出于习惯势力。
    "你要喝什么,水开了,我给你冲。"嗡嗡坐到餐桌前对我说。
    "红茶吧,你呢?""我也喝红茶。""那为什么?""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嗡嗡往一个小玻璃茶壶里倒进开水,然后放入一袋红茶,抬手从放茶杯的架子上拿出她的茶杯与我的茶杯,分别倒满,她往我的茶杯里放入一小块方糖,用一只小茶勺搅了搅,把杯子递给我:"给,喝吧。"我坐到她对面,与她一起喝茶,只见嗡嗡喝了一口,看我一眼,扬起头来,伸了一个懒腰,长出一口气,随口说:"真是享受!"我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她把茶杯往桌上顿一顿,"告诉你,我现在不高兴了,你倒是天天在这里享受,我呢,把钱包都丢了,哼!""这有什么享受的,不就是喝杯茶嘛。""就是享受、就是享受嘛,"她说着起身,从对面走过来,一下坐到我腿上,搂住我的头,揪了揪我的耳朵,"你说你是不是天天一个人偷偷地享受?""不是。""你再说!你再说!我告诉你,我已经不高兴了!"我知道,每当嗡嗡说我不高兴的时候,实际上,她都很高兴。
    "你坐椅子上好不好,把我腿都坐麻了,一会儿成瘸逼了谁管?""我就坐你腿上,就坐你腿上,我告诉你,今天我心情不好,你得好好照顾我,你一会儿还要给我做饭,不许赶我走,请神容易送神难,你把我接来,就算你倒霉,知道吗?"她假装出一副蛮横的样子,用手在我脸上指指点点,就像是在训我。
    "你饿吗?""一会儿就会饿。""那我做饭去。""做什么?""我有印度咖喱,咱们吃咖喱鸡块,米饭,配西红柿牛肉末汤,怎么样?""好啊好啊,"话音未落,她忽然挑起眉毛,生气地说,"我不吃了!""为什么?""你一定趁我不在的时候老和别的姑娘吃,要不怎么眼睛都不眨就能说出要吃什么呢!"我做了一个鬼脸,没理她,走进厨房,她跟进来,抱住我的一条胳膊:"老怪,你说你是不是?""是什么?""你是不是老躲着我跟别的姑娘一起享受,是不是?""不是。""一定是,一定是,"她在我面前上蹿下跳起来,且手舞足蹈,"你茶都没喝完就跑到这里做饭,就是想躲着我,人家钱包都丢了,也不安慰安慰人家。"我抱住她,吻她,她脸上露出笑容,我松开手,她说:"可是,我还是不高兴。""又怎么了?""我――我――"她支支吾吾,似乎想不出来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了,随后她甩开我的手,"我不理你了,妈叉儿的,我看电视去了。"她志得意满地扭出了厨房,我知道,她撒完娇,就会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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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我们睡在一起,乱搞时,嗡嗡还哭了,尽管她没有出声,我还是从她脸上的眼泪中发现了这一点,我想,她也许想我了,也许,她居然也长大到了解伤感的年龄了,我没有对她提这件事,她已20岁,仍像一块豆腐般的柔软,她的身体仍然多情而可爱,她睡起觉来仍然悄无声息,她身上仍散发出香喷喷的气味,一句话,很久未见,她仍未改变。
    我睡不着,下了床,穿好衣服,来到厅里,关上两道门,打开音响,一个人听音乐。
    一整夜,我听着舒伯特的三重奏,他的编号898的乐曲如此富于人性,那么甜蜜,那么忧伤,那么消沉,那种从音乐中流出的情感在我听来十分动人,仿佛我与舒伯特本人在黄昏之中,在喝下几杯美酒之后,默默地徘徊于河边,浑身上下被暖意簇拥着,此刻,我们肩并肩地走着,身上背负的人生不再冰冷,不再坚硬,而是以一种柔软多情的面貌出现,此刻,我宁愿在他的音乐中沉醉,就像一条鱼愿意在水中游弋一样,我暂时忘记多日的疲倦与沮丧,被幻觉中多姿多彩的人世间所吸引,陷入纠缠不清的情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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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刚亮,我睡去了,嗡嗡大概是中午起的床,我起来后,发觉屋子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她还拉着我看她擦过的角落,并用责怪的口吻对我说:"老怪,你以后也收拾收拾屋子,那么脏。"
    到了晚上,她照例拉着我坐在一起聊天,奇怪的是,嗡嗡非常喜爱跟我聊天,贫嘴也罢,东说西说也罢,只要是跟她说话就行,她对我讲起她们随歌舞团到外地演出,讲起她们同学谁和谁又吹了,谁和谁又好了,并不时看我一眼,说:"反正你也有她们的电话,看,这不是机会来了,还不赶快打去,臭流氓。"她总是这样,我是说,故意带着爱意把我说得特别可恨。
    她还刺探我,套我的话:"这一段我不在你过得不错吧?""还行。""行什么行!说,都操了哪几个姑娘,有没有我们班同学?""没有。""胡说――你成天到晚打她们主意,以为我不知道呀!""哪儿轮得上她们呀。""哟!你行呀――早晚得上性病,病死你!"奇怪的是,由于她的视野只停在她们团里,因此,只要是她知道我没有与她的同学有什么关系,她就放心了,别的她倒不太感兴趣。
    随后,我们又聊了些别的,电视新闻啦,明星私生活啦,拖拖拉拉地说了一晚上,最后,她像是说累了,忽然说:"我怎么觉得一切都那么没意思呀!"此言一出,我也颓了,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是,这话是出自嗡嗡之口,一个20岁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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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一天,她接到同学电话,要她回团排练,临走时,她有些恋恋不舍,但还嘴硬:"我告你老怪,我可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别以为能把我甩开,我就赖着你,跟你死磕,你听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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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以后,她仍不时要我去接她,有时,我叫上老巍,我们三人一起出去吃饭,驾车兜风。
    对于我们俩的关系,我对她也有过暗示,比如,我问她最近是否交到什么男朋友,嗡嗡始终对这句话反应强烈,有时她大嚷大叫,说我不要她,赶她走,还有时,她有点自怨自艾,偷偷地哭泣,并对我说:"可是,你已经把我给操了,反正也不值钱了,我就跟你这儿赖着。"更有时,她对我不理不睬,置若罔闻,一生气就半天。
    总之,她就如同一块贴在我伤口上的橡皮膏,贴着多余,撕下来又让我疼痛,因此,我一直不知如何才好,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嗡嗡留恋的是我身上的假象,我并不具备她喜欢的那些东西,我知道我会一再伤害她,因为她正处于人生的早期,她盲目地相信世上有一种使人们朝夕相处的情感,而我却早已不相信了,并且,我不愿意撒谎。
    也曾有过几次,嗡嗡以她的可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甚至让我暗下决心,我想过,也许我这一生都不会快乐,但看来我有能力让嗡嗡快乐,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不让她快乐下去呢?这又不费我什么劲,我只须不再去弄新的姑娘就可让她满足。
    但是,事过境迁,我便会怀疑自己是否能坚持下去,而且,嗡嗡是否会长久地满足于此呢?答案令人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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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一本叫我倒胃的纯情小说,我也没有丝毫在写作中言情的打算,纯粹的情感故事也许能打动很多无知的蠢货,但别想让我与那些著名骗子一起用情感去搭建莫须有的空中楼阁,我已30多岁,再恬不知耻也不屑于用情感来欺骗自己与别人,我写作,是用文字来寻找一种形式,一种关于表达的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我希望自己能发现点滴的生活真相,这是我的个人愿望,这个愿望在我写作时,十分可悲地始终没有得到满足,也许,这对破除我对写作的迷信有好处,但是,我深深意识到,情感,作为泛上生活表面的陈渣,无疑拥有为数众多的信徒,连我自己都无法不把情感注入到文字中去,这使得我的写作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它无法始终面对一种真实的存在,主观上,我不想当一个貌似无知的说谎迷,但我发现,由于无能,我一点正经事也没做成,写作这件事,只是被我用来填补了一些我的空虚时间,我想我是利用了写作,但利用得不够好,这表明我十分没有出息,失望之余,也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真面目,看来,除了荒唐地与骗子们一起争名逐利以外,我不可能有所作为了,事到如今,我手边剩下的事儿只是诸如攀比攀比类似昆德拉之类的畅销书作家,或是看看诸如达里奥。福之类的粗俗艺人的笑话,瞧着他领着一家人夹塞儿挤进诺贝尔奖大骗子的行列,不以为耻,反而傻逼到以为真的在糊口之余搞成了艺术,这一切,对于我的生活来讲,也算是一点无聊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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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狂妄由来已久,比如前世、来生这些概念,尽管没有一丝一毫证据表明这些事物确实存在,但人们仍旧愿意相信它,这种无法理喻的一厢情愿,可表现出人类情感的可笑之处,即在情感上,人们是多么地愿意相信自己离奇古怪的意愿,而把真相放在一边。
    在我看来,情感的首要特点就是一厢情愿,这种一厢情愿平空而起,肆无忌惮,它表现出情感的荒谬与可笑,情感为我们的存在找到一个又一个理由,在情感的作用下,这个世界被描绘成这样或那样,真的或假的,美的或丑的,善的或恶的,其目的无非是为人生找到一个可以一过的借口,最讨厌的一种情感便是好奇心,它以探索这个世界为乐趣,不管遇到多大的痛苦,都能被好奇心所理解,不幸的是,所有的情感都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这个世界并不因人的情感而存在,更与人的情感毫无关系,我可以这样说,世界对人的情感漠不关心,我还可以更准确地描述这件事:这个世界与我们的一厢情愿毫无关系,行星不依我们的情感而运动,恒星发出光然后冷却,与我的情感没有联系,情人离我而去,与我的情感没有瓜葛,我在变老,我在死去,这与我的情感仍无关系,事实上,我的情感是如此依赖于这个世界,一场洪水冲毁我的家园,一次地震使我的亲人惨死,这使我的情感受到震动,我的情感被这个世界牵着走,它戏弄嘲笑着我的情感且永远充满恶意,这才是真正的事实,难道不是吗?
    让我们承认吧,情感是人生的赖皮脸之处,它是那么卑贱地向着这个世界摇尾乞怜,希望得到怜悯与安慰,而这个世界却对这种一厢情愿不屑一顾,难道怀有情感的人们不觉得可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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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注意到,在精神生活中,情感干了很多混淆黑白的事情,它败坏了人们的欣赏趣味,使人们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那些不须艰苦的脑力劳动就可轻松到手的漫谈之上,并傻乎乎地自以为得计,真是无法弄!下面我就随手谈谈臭了街的"真善美",用以说明情感给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的灾难,虽然我知道,这种谈论对于麻木不仁的家伙是不会起作用的。
    通过观察与思考,我相信:
    未被发现的美是冷漠的,不具情感的,它让凡人无法领略,甚至让人望而生畏,它是一种神秘,一种怀疑,一种冷静而客观的假象,美一旦被冒险揭示,就会走向它的对立面,成为一种美的制度,美的暴力,一旦被这种暴力征服,我们就会成为匍匐在美脚下的乞丐。
    对于这种美,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未被发现的数学公式,或是一个物理定律。
    已被发现的美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毫无价值。
    善也不具情感,因为它的终点是一种判断,如同对一个命题真伪的判断,如同道德判断一样,它只有对与错,准确与不准确,它同样也是冷冰冰的,如同我们置身于其中而其毫不知情的宇宙一样,它十分神秘,令人望而生畏。在人类的历史上,善至今仍是一种理想,一个空缺,没有一种知识价值体系能把善收入帐下。
    对于这种善,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有待证明的数学命题。
    已被发现的善也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变得十分空洞,毫无意义。
    对于真,我想,它是假象的代名词,在真所存在的一切领域中,它竟肆无忌惮地欺骗着人的理智,使人们一次次上了经验的当,因为在"真"的领域里,被赋予了最多的情感色彩,我们宁愿相信我们脚下的土地是踏踏实实的,我们宁愿相信我们的感觉、知觉,我们甚至为其创造各种观念,这一切,表明我们是多么怯懦和可笑,我还是实话告诉你吧,在人类的知识领域内,我们至今仍未获得关于真的半点认识途径,我们只是漫无边际地胡猜乱撞,我们只是煞有介事地坐在假象的黑暗中,虚头八脑地犹豫不决而已。坦白地承认吧,人类是一种十分低级的生物,根本没有能力去认识那使人万劫不复的真相。
    对于真,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对世界的逻辑认识系统,它涉及的知识还未曾被全部发现。
    已被发现的真同样因为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变成了真的对立面。
    另外,我再次强调,真善美不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意愿,而是一种知识体系,是关于这个世界存在的客观性认识,所有的艺术与真善美毫无关系,虽然艺术打着真善美的旗号在世间行骗已久,艺术倒是有这个传统,但千万不要再继承下去了,做为感官方面的享受,波普艺术已提供足够的材料,谁要是在精神上接近了艺术,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疯子,一般疯疯就是所谓的妄想狂,就是艺术大师,疯得狠点儿就是预言家,两种疯法都令我反感,真善美做为一种或几种信念存在于人的头脑里就够可笑的了,就不要把它们往艺术上毫无必要地强拉硬扯了,那种提法与一个农民提到观世音并无二致,我想,这方面我就不用举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