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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艾华川最近有点郁闷,或者说,有点倒霉。一件和他几乎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事件,却给他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扰。这些天来,他已经数不清自己到底回答过多少遍那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了,所以当这个新捕快上门的时候,他原本做好了打算,要把这些日子积蓄的火气在他身上狠狠地爆发一次——虽然艾华川一向是个知书守礼到近乎懦弱的读书人,但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呢。

  但他刚刚酝酿好了情绪,等见到来人之后,一腔怒火就不得不收敛起来。来的竟然是一个女捕快,而且是一个年轻靓丽的女捕快,脸上的笑容足以令人迷醉。艾华川是读书人,读书人都懂得怜香惜玉,面对着这个名叫岑旷的女捕快,他当然不会表现出半点的粗鲁。

  “这个问题其实我已经回答了上百遍了,但我还是只能给出同样的答案,”艾华川对岑旷说,“我不认识那位叶侍郎,他更加不可能认识我。事实上,他发疯的那一天,是我们第一次打照面。至于为什么他会那么害怕地盯着我,到最后怕到去自杀,我更是完全不知道。”

  艾华川一边说话,岑旷一边盯着他的脸,看得这令老实书生脸上一红,心里微微生起一些绮念。他并不知道,岑旷是在用叶空山教导的方法,观察他的面部表情,以判断他是否说谎。岑旷很希望能捕捉到一丁点说谎的痕迹,但遗憾的是,这个书生看上去比任何人都更加诚实。

  “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岑旷拍拍艾华川的肩膀示意他别太紧张,不过这一拍让他的脸更红了,“不过你还可以仔细想一想。也许你的确和叶侍郎没有任何关系,但会不会是你的父母或是其他亲人认识他,而他看到你吃惊,不过是因为你的长相和你的亲人很相近?”

  “这个问题也是其他捕快早就问过的了,”艾华川说,“我家从我曾祖父那一辈开始,就在天启城里开小食店,售卖祖传绝技的烧饼,一直是小本经营,从来不会到哪里去招惹是非。现在那家店还是我哥哥在打理,而我则是四代人里的第一个读书人。你如果不信,可以去查我家的背景,随便怎么查,但你会和其他捕快一样失望的。”

  岑旷相信。所以她只能叹一口气,很不甘心地再问一些其他的问题,希望能发现一点与众不同之处。这也是叶空山告诉她的,要注意一切别人很可能忽视的小细节。

  “能告诉我,出事的那一天,你在那条街上干什么吗?”岑旷问。

  这个问题抛出来之后,她惊讶地发现艾华川原本只是微微发红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那种扭捏尴尬的神态,完全像是被抓住的偷情男女。不对,也许光说“像”都还不足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岑旷毫不犹豫地认定,这样的窘态绝对和男女之事有关。这样的事情,当事人通常不好意思说出口,这种时候就需要做出一些让对方放心的承诺——至于该承诺能否兑现,那就另说了。

  “我来到这里,关心的只是叶征鸿的死,其他事情一概和我无关,”岑旷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和善可亲,“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可以说出来,我一定替你保密。我保证。”

  艾华川踌躇了许久,终于低着头,用蚊子叫一般的声音说:“我那天路过那条街,是想要去邻街刘铁匠的店铺,给刘夫人送点东西。刘铁匠那一天恰好有事出城……”

  岑旷明白了。这种红杏出墙的勾当,这样外表知书达礼内心咳咳咳咳的书生,小说里实在见得太多,没什么值得惊讶的,所以她尽力把鄙夷留在心里,表面上仍旧若无其事地问:“送什么东西呢?”

  “一盆花,”艾华川说,“刘夫人喜欢养花,我恰好养活了一盆品种珍稀的好花,就给她送过去了。”

  一盆花?岑旷眉头皱了皱,忽然间浑身一震。她想起来了,在描述叶征鸿死状的卷宗里,的确提到了这个书生手里捧着一盆花。而在叶空山受到精神攻击失去知觉之前,最后只留给了岑旷一个字。

  那个字就是:“花!”

  花!这就是叶空山最后想要告诉岑旷的:让他父亲瞬间发狂失去理智的并不是这个书生,而是他手里捧着的那盆花!正是那盆花强烈地刺激了叶征鸿,才导致了接下来的惨剧。

  “什么花!现在在哪里!”岑旷一把揪住了艾华川的衣领。

  “您先放开我我才好带您去看啊!”艾华川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同时也更加加深了他对女人的认识:这真是一种比六月的天气变脸还快的动物,看起来这么温柔可爱的女捕快,下手也能那么狠。

  岑旷很快在艾华川家的后院里见到了同样类型的花。这种花颜色素白,花瓣上有淡淡的紫色斑点,加上茎叶挺拔,看起来淡雅而不失大气,岑旷虽然不怎么懂得鉴赏花朵,也觉得此花清丽脱俗,让人看了心生愉悦。

  “这种花除了我家的后院,在东陆任何地方都是见不到的,因为水土不服,种了也会很快死去。”艾华川不会放过在漂亮姑娘面前卖弄自己的机会,“我也是托人带来的花种,从古书里好容易才找到的方法,先后养死了十多盆,最后才终于找到合适的栽培方式。尽管这样,这些花的生命依然很短暂,你看现在开得很灿烂,再过半个月,就会枯萎死亡。”

  “这又是何苦?让它们好好呆在原来的生长地不好吗?”岑旷觉得有些不忍心。

  “花嘛,原本就是拿给人来观赏的,只要有一瞬间的灿烂不就足够了?”艾华川不以为然,“至少刘夫人非常喜欢这种花,她看到我拿过去的那盆花时的表情,简直美极了。”

  岑旷摇摇头,不准备继续这个话题。她接着问:“那么这种花的原产地到底在哪里?”

  “在西陆,雷州的山区里,西南部山区,”艾华川说,“在某些西南的深山里,这种花开得满山遍野都是,可惜一带出山区就种不活。”

  “它有名字吗?”

  “学名我还真不知道,雷州山区里的山民叫它‘紫玉箫’。”艾华川回答。

  岑旷有些意外:“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文雅啊,不像是山民起的。”

  “他们说,那是以前途经雷州的有学问的旅行家所起的,因为花白如玉,上面又有紫色斑点,并且当深夜的山风吹过长满这种花的山谷时,会响起一种很奇特的类似箫声的声音,这种声音大概来源于它的叶子。”艾华川一边说,一边从地上捡起一片长而细的绿叶,交给岑旷,向她做了一个把东西放在唇边的手势。

  岑旷会意,把这片树叶放在唇边,运气一吹,果然发出了一阵呜咽般的声响。

  “还真像是箫声,可惜听起来……有点凄凉。”岑旷说。

  紫玉箫,一种产于雷州深山里的美丽的花,在东陆几乎见不到。外表朴实内心风流的书生艾华川想方设法将它培养成功,然后端着一盆花兴冲冲地去送给他的情人刘铁匠夫人。半路上他遇到了叶征鸿,叶征鸿一见到这盆花就发疯了,扑向了狂奔的惊马。

  这就是真正的事情经过,这当中的疑问是显而易见的:紫玉箫对叶征鸿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他也曾经像艾华川那样,捧着紫玉箫去讨好情人?可他又为什么会那么害怕呢?

  岑旷知道空想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找到叶征鸿和紫玉箫之间的联系,必须还得去盘问叶征鸿身边的人。现在他的大儿子叶寒秋大概还在宛州公干,二儿子叶空山昏迷不醒,唯一能问的,恐怕还是管家叶添。

  “……老爷并不喜欢那些花花草草的玩意儿,”叶添说,“他是军人出身,不喜欢那种调调。前两年他的脾气越来越古怪,大夫建议他养养花,陶冶一下性情,他养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花草实在太难伺候,把花圃里所有的花都连根拔起扔掉了。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劝他养花。”

  岑旷不甘心,从身上取出一朵艾华川给她的紫玉箫的干花:“你确定你在家里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花吗?”

  叶添仔细看了一会儿,摇摇头:“确实没有。老爷种花挺没品位的,种的都是那些艳俗的市井之花,没有这么好看的。”

  岑旷收回干花,有些失望地转身走开。难道是叶空山判断错了?也许叶征鸿并不是因为看到这盆花才发狂的,而是因为看到了一些其他的被所有人忽略的事物,或者干脆他就是产生了幻觉,比如把正准备去和情人幽会的艾华川看成了一个魔鬼,或者是他几十年戎马生涯中遇到过的可怕的对手……

  “你家老爷去过雷州吗?”岑旷忽然醒悟到了其中的关键,“他以前打仗,去过雷州吗?”

  “去过,当然去过,”叶添毫不迟疑地回答说,“老爷三十五岁的时候,被皇帝派到雷州剿匪,经过大小七次战役,全歼了当地势力庞大的匪患。那是他一生中最光荣的战绩。”

  岑旷悄悄地在心里叫了声好。这下不会有错了,叶征鸿一定是在雷州打仗的时候见识过这种奇妙的花朵,并且在战争中遇到了某些事件,和紫玉箫息息相关。而要打听出叶征鸿当年在雷州的经历,眼前的这个管家,恐怕就派不上用场了。

  果然叶添说:“抱歉,我是在老爷定居天启之后、大少爷已经出生了才进入叶家的,之前的那些事迹,老爷很少提起,我没法说得更详细了。”

  “没关系,你已经帮了大忙了。”岑旷说。从他的这句“老爷很少提起”,可想而知叶征鸿一定是担心把某些事情说漏了嘴,这才不去提及的。叶征鸿在雷州的经历,必然有些问题。

  “那你认识什么人曾经跟着你家老爷去过雷州的吗?”她想了想,又问道,“请相信我,这件事和他所发生的事故密切相关,甚至也和叶空山的受袭相关,我必须要弄清楚。”

  叶添踌躇了一阵子,告诉了岑旷一个地址:“那个人叫钱江,曾经是老爷的下属。不过这个人脾气很怪,你和他打交道要小心些。”

  没关系,岑旷想,我和任何脾气不怪的人打过交道么?

  岑旷按照叶添所给的地址找到了天启城城南的一处贫民居住区,然后又从这片居住区直接去往了衙门。这位钱江脾气怪不怪她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此人脾气很坏——他刚刚把一位邻居的肋骨打断了两根,所以被关进去了。

  岑旷凭借着叶寒秋给他们的借调公文进入了牢房,见到了钱江。此人已经年过五旬,却仍然是一条剽悍的大汉,满面胡须,相貌生猛。当岑旷来到关押他的监牢门口时,他正四肢摊开地躺在草垫子上,一个人占了三个人的空间,而牢里的其他人则在角落里挤作一团,半点也不敢靠近他。从他们青肿的眼眶,岑旷可以大致猜测到发生了什么。

  她隔着栅栏叫了钱江几声,后者却始终装聋作哑不予理会,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站起身来,一下子冲到门边,吓了岑旷一大跳。

  “老子不管你是谁,想要问我话,就带酒来!”钱江吼道。

  岑旷没有说话,默默地退了出去。小半个对时后,她回到了牢里,果然带来了一壶好酒,还有一包酱牛肉。钱江看都不看那包牛肉,抓过酒壶,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简直就像是在喝白水。随后他把酒壶往地上一摔,抹了抹嘴:“不够!下次直接带一坛来!”

  他正准备转身回去接着躺下,却发现自己的身子不知怎么的变得僵硬,似乎每一处关节和每一块肌肉都被冰冻住了一样,几乎完全不能动弹。与此同时,他感到一阵难以言说的痛楚感觉开始在身上延伸,就好像有千万只钢针在刺着他的内脏,让他忍不住呻吟起来。

  “我相信一句话,叫做‘先礼后兵’,”岑旷低声说,“‘礼’我已经表达过了,别逼我用‘兵’来对付你。”

  说完这句话,钱江浑身一松,僵硬和痛楚都消失了。他知道自己遇上了一个厉害角色,只能闷闷地说:“我服了。你问吧。”

  岑旷轻轻一笑。这是她生平第二次用秘术去折磨别人——第一次是对叶空山——如果换做其他情况,她绝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昏迷不醒的叶空山让她别无选择。

  “其实我身上还多带了一壶酒,”她笑眯眯地说,“不过这次你最好喝得慢点,因为我变不出第三壶了。”

  她把酒壶和牛肉一起递了过去。

  “没错,我曾经是一员偏将,跟随着叶将军去雷州征讨,那已经是三十六年前的时候了,那阵子叶将军刚刚三十五岁,我还是个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钱江虽然暴躁嗜酒,但看来记性不错,“当时雷州出现了几股很大的匪患,兵力有数万之众,以西南山区为主要据点,而雷州的驻军一向薄弱,根本无力清剿。到了那一年,皇帝终于觉得忍无可忍了,于是派叶将军带领八万大军,跨海到雷州去剿匪。”

  钱江向岑旷讲述了当年的剿匪历程。他自称十五岁入伍,也曾经参与过几次越州和澜州的剿匪行动,在他的眼里,土匪大多是一帮乌合之众,虽然个个勇悍,却完全不懂兵法战术,在朝廷正规军的打击下根本不堪一击。所以在西渡雷州之前,他觉得这一趟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波折,顺顺利利就能拿下来。

  但敌人的实力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土匪们从大军离船时就开始发动了突袭,利用朝廷军队立足未稳、大半人马还在海上的机会,痛击了渡海的先头部队,杀死将近一千人,自己的损失不足百人。这一战有如当头棒喝,警告了朝廷军:这一次,你们遇到的对手绝不一般。

  但土匪们的对手同样不一般,他们所要面对的,是叶征鸿叶将军。这位年仅三十五岁却已经功勋卓著的大将有着极为丰富的战场经验,参与过朝廷和鲛人、北陆蛮族、越州南蛮的多次战争。随着近几年大规模战争的逐渐平息,他又担负起了剿匪的重任,同样功勋卓著。土匪们的这次奇袭很成功,却也是他们在整场战争中为数不多的成功。这一战之后,叶征鸿迅速作出调整,把这帮土匪当成最危险的正规军去对待,并且从东陆增调了两百名专业斥候,再也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机会。

  “最大的差距还是在实战经验上,”钱江嘴里嚼着牛肉,含混不清地说,“那些土匪的确装备精良,并且经过了严格训练,表面看起来似乎和正规的军队没什么区别,但他们再怎么训练,也没法获取真正的战场经验。而我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双方一旦经过正面接触,这样的差距就会迅速显现出来。”

  “我完全能理解,”岑旷点头附和,“就好比了解一些破案的知识和真正能够办案完全是两回事,以前我看到那些坊间小说里煞有介事地描写捕快或者游侠如何破案,还总觉得很生动;等到自己也办过一些案子之后,才发现无聊文人们其实什么都不懂,就会拍脑袋胡编乱造,骗读者的钱。”

  钱江的脸上露出了自豪的表情:“那可不是?那些土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老子提起刀一气儿砍掉七八个脑袋,他们马上就乱了阵脚了。不是我吹牛,其实我们也遇到过好几场硬仗,但只要我老钱的大刀往前一冲,没有拿不下来的山头!”

  岑旷耐心地听着钱江的絮絮叨叨,听他追溯着当年的豪情与荣光。她知道,这种时候不宜打断,越是做出认真倾听的样子,越能博得对方的好感。等到钱江完全把她当成朋友了,再要打听点什么就好办了。

  她听着钱江各种显然带有夸张渲染的回忆,不时应声附和,当钱江谈到剿匪大军如何占据绝对优势,开始进军雷州西南山区土匪的老巢时,她才不经意地问了一句:“听说那里的山区有一种花,叫做紫玉箫的,你听说过吗?”

  钱江脸色一变:“你问这个干什么?”

  “当然是有需要才问的了。”岑旷迟迟疑疑地说。这种时候她真是痛恨自己不能说谎,不然可以轻松地用“我就是随口一问”之类的假话去搪塞。

  “我不记得了。”钱江硬邦邦地说。但岑旷能看得出来,他明显有事隐瞒。她知道,这下子必须说实话了,否则的话,没法让钱江继续说下去。

  “我这次来,其实主要是为了调查叶将军的死因。”岑旷说。

  “什么?他死了?”钱江大为震惊。

  岑旷把叶征鸿的死粗略描述了一下,钱江的眼眶里立即涌出了泪水。他猛然间虎吼一声,转身揪起身后的同牢囚犯们一阵拳打脚踢,岑旷不得不再度催动秘术阻止他。钱江瘫软在地上,毫不遮掩地号啕大哭了一阵子,这才渐渐恢复了理智。

  “我曾经是一个偏将,后来却没有再参军了,那是因为叶将军退伍了,再也没有其他人能保我。”钱江低声说,“如你所见,我脾气暴躁,贪杯嗜酒,动不动就爱体罚士兵,只有叶将军能一直信任我,用我做先锋,让我发挥我战阵上的才华。离开他之后,我很快就披人抓住一连串的把柄逐出了行伍,慢慢变成现在这副德行。对我而言,我生命中仅有的那几年亮色,都是叶将军给我的。”

  “所以你更应该告诉我,紫玉箫和叶将军的死到底有什么关系,”岑旷温言说道,“报答他的最好方法就是别让他死不暝目。”

  “紫玉箫的确是雷州西南山区里特产的一种花,但在那段时期,这种花有着特殊的含义,”钱江抿着嘴唇,神情凝重,“紫玉箫,象征着死亡。”

  “象征着死亡?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岑旷眉头一皱。

  “那段时间,我们的大军势如破竹,打得土匪溃不成军,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损失,”钱江说,“在战争的过程中,有不少将领都被暗杀了。”

  “暗杀?你是指,潜入到军营里的刺客?”

  “是的,刺客,很厉害的刺客,”钱江说,“前后一共有十七名将领被杀害,而每一起凶案的现场,都扔着一朵干花,那就是紫玉箫。”

  岑旷大吃一惊。怪不得叶征鸿看到那盆紫玉箫的时候如此惊恐,她想,原来这种花,曾经在某一个历史时期象征着暗杀与死亡。这种只生长于特定区域的花儿,大概就是土匪们的自况吧。

  “那些刺客,最后有没有抓到呢?”岑旷又问。

  “说来惭愧,别提抓到他们了,我们甚至于连他们的影子都没见到过,”钱江说,“只是在某一天清晨晨练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某一位将领没有出现,他已经死在了他的床上,有时候是被刺穿心脏,有时候是被砍掉脑袋,有时候是中毒七窍流血。”

  “那叶将军被刺杀过吗?”岑旷又问。

  “没有,对他的保护一向非常严密,不可能有刺客能找到机会。”钱江很肯定地说。

  岑旷沉默了。她隐隐地对此事有了一些初步的判断。第一种可能是,其实根本没有任何特异的事情发生,叶征鸿就是无意间看到了紫玉箫,激起了当年的恐怖记忆,因而失去了理智。这当然是最简单明了的解释,也可以轻松结案,但如果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种推论讲不通。叶征鸿当年并没有被刺杀,甚至没有见到过刺客,那些紫玉箫干花象征的不过是一十七名被杀害的他的下属而已。作为一个沙场浴血的老将,他没有必要为了这点事情而大惊小怪甚至于自杀。

  更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叶征鸿是自杀的,叶空山却确实遇袭了,她不相信这二者毫无关联。

  所以她猜想了第二种可能性。也许是当年的土匪并没有被清剿干净,三十六年之后,又有刺客追踪来到中州,只为了报复当年消灭了他们的仇人。而叶征鸿或许已经提前听到了风声,所以才一直那么草木皆兵,他经常性的失踪或许也是为了去暗访此事。而与艾华川的那一次不幸的擦身而过,就好像是压垮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让他不堪重负。

  但这种推断仍然有不合理的地方。叶征鸿是国之功臣,假如真的有当年的残匪去侵扰他,他完全可以要求兵部派人保护,何须自己那么费劲?更何况,这仍然无法解释当时那种可怕的表情。叶征鸿不会是一个那么怕死的人,即便是面临刺客的威胁,会做出那样的表情吗?

  “看上去就像是……天要塌下来了一样,”卷宗里记录了一位现场目击者的原话,“怎么说呢,与其说那是害怕或者恐惧,倒不如说是一种绝望,一种一切都会烟消云散般的绝望。”

  “从今天开始,你可以跟着这位叶空山叶捕快好好学习。”一年半前的某一天,岑旷被黄炯带到了叶空山的家里。

  “你好。”岑旷怯生生地打着招呼。

  眼前这个相貌平凡、一头乱发的男人放下手里的烧鸡,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那目光凌厉如刀,让她有些不寒而栗。

  “你说要指派一个魅给我做助手,我原本以为是男人呢,没想到你带来一个妞,还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妞,”叶空山缓缓地摇摇头,“我没有义务去给你做保姆照顾一个娇气的小妞。”

  “岑旷可一点也不娇气!”黄炯连忙说,一边说一边狠狠地向叶空山使眼色,“而且她很聪明,很有学习的欲望。她现在已经读完了……”

  “那她可以去继续读书应试嘛,要是能成为本朝第一位女状元,也算是一段佳话,”叶空山完全无视黄炯的挤眉弄眼,“如果读几本书就能当一个好捕快,现在恐怕满大街都是神捕了。所以,算了吧,把她领走,别来烦我。我的鸡再不吃就凉了。”

  “你这个混账东西……”黄炯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也拿叶空山这头犟驴毫无办法。

  正在这时候,岑旷却插嘴了:“你只是见了我一面,甚至没有回应我的问好,为什么就觉得我不能胜任一个好捕快?”

  “小姐,你这样漂亮的脸蛋,去当捕快未免也太惹眼了吧?”叶空山说,“当捕快是苦差事,风里来雨里去,没事儿就得打架,以你这样的身材这样的脸,不如去当个舞姬什么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挤压自己的嘴,让他完全无法再继续说下去。另一股力道则从脚底生起,带动着他的身体往上升,慢慢悬浮在了半空中。叶空山口不能言,也不能操纵自己的身体落下去,只能在空中挥舞着四肢,活像一个巨大的提线木偶。

  “你看,如果要打架的话,我不会害怕任何人,”岑旷平静地说,“事实上,我刚刚凝聚成人形后不久,还没能找到衣服,就遇到了一个山里的强盗。结果我穿着他的衣服,拎着昏迷的他下了山,正好遇上了黄捕头。”

  叶空山被放了下来。他没有丝毫生气,好像也并不觉得被一个女人制服是很丢脸的事情,而是开口就问:“这么说,那个强盗看到了你的裸体?你为什么不杀了他?或者你刚刚凝聚成形,还不知道女人的裸体被男人看到是很羞耻的事情?”

  “我确实不大懂这是一种羞耻,”岑旷回答,“但即便当时我知道,我还是不会去杀他。生命是宝贵的,不应该随便夺走他人的生命。”

  叶空山轻轻鼓了鼓掌:“你做了一件让我喜欢的事,说了一句让我喜欢的话,我收下你了。”

  “让你喜欢的事?”岑旷有些疑惑,“我用秘术对付了你,你觉得很喜欢?”

  “在我手下做事,就必须要有蔑视上级的习惯,要经常性地和上级作对,把上级都当成猪脑袋才行,对吧老黄?”叶空山满脸堆欢地拍着老脸已经呈猪肝色的黄炯的肩膀。

  现在岑旷看着叶空山昏迷中的面容,不自禁地又想起一年半前的这段往事。其实她跟随叶空山只有一年半的时间而已,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以至于身边没有叶空山就觉得很不习惯。她无法容忍总是看着叶空山这样不省人事地躺在病床上,看着他那张能把死人气活的嘴始终牢牢紧闭。

  但她却陷入了困境:弄明白了紫玉箫曾经的意义,并没能帮助她理清案情的线索。她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在天启城又拜访了几位当年曾经西征的老兵,他们的说法和钱江所说大致差不多。总而言之,要从“紫玉箫曾经是刺客的标志”,推导出“叶征鸿受刺激自杀”,总是太过牵强,虽然这样也可以勉强结案,但岑旷知道这一定不是全部的真相。她是叶空山的助手,绝不能丢叶空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