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金无价也无市。想把它蕴含的星辰之力引发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是把它从原矿提纯成金属,就已经难倒了费斯这样的大炼金师。若要将这金属制成各种魔导器,又往往需要数个星相师、魔咒师、魔导士和大炼金师合作,才能徐徐引发出其中蕴含的力量。且不说聚集这许多魔法界的顶尖人物是如何困难,就是凑齐了,能否成功也只是在五五之数。存世的神器中,只要涉及到空间运用的,多多少少都会含有一些星辰金。
罗格的心中犯难,如何把这块东西弄到手是个难题,弄到手了如何脱手又是一个难题。虽然奇货可居,但能识货且愿意买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几个来。你若不卖,他们不买就是。十年八年也不见得能找得到下一个买主。虽说烂不了,坏不掉,但是这种宝贝放在手上,那是要让人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寝食难安的。想当初,不老仙泉就惹得盗贼蜂拥而来,几个贵族青年光是在后院布防花的钱,就不下一千金币。
何况买卖这种东西,虽然富就是一夜暴富,但风险也是和外财成正比的。罗格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放弃这块东西,多换几个奴隶来得稳当一些。几百个矮人奴隶虽然怎么看起来都不如这块星辰金的十分之一值钱,但那毕竟是实实在在的会带来金币啊。何况,凭藉着手中为公国提供武器军备的许可,这批矮人的价值必然远远超过他们的市价。
此时荆戈、本杰明也都凑了过来,一脸迷醉地盯着这块小小的神秘金属。金色,星辰金的带着闪耀星光的金色,和金币那质朴无华、单纯厚润的金色,在每个人的心中缓缓地流淌着。
三人互相看了一眼,罗格首先开口道:“这块星辰金的价值,咱们也都清楚,这东西对我没什么用处,你们二位谁有兴趣?”
本杰明和荆戈也都在仔细盘算着。经商多年,本杰明更是深知握在手中金币的价值远远高于未来的收入这个道理。何况他更加看好矮人城的地下矿脉,惟一令他烦恼的是突然出现的深渊吞噬者。矮人在魔法上的天分世人皆知,为什么他们竟然能召唤出如此数量众多的深渊生物呢?此事不解决,本杰明无法安心的收获矿脉的利益的。
不过,本杰明转念一想,矿工的命和矿藏比起来,还是不那么值钱的。现在罗恩公国周边国家百姓生计一天不如一天,许多农民都失去了土地,成了流民。估计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招募到不少流民,甚至有些人只要管吃管住就可以下矿卖命的。
但荆戈却出乎两人意料之外的对这块星辰金大感兴趣。无论如何,肯买下这块东西必然代表了在魔法领域里拥有庞大的资源和人脉,这让罗格对荆戈的身份好奇起来。
三人都是老奸巨滑,多谋敢断的人物,简单几句就商议好了赃物归属。荆戈获得星辰金,本杰明仍然取得所有的地下矿脉,罗格则获得全部的矮人,另外与本杰明议定了将来各种稀缺金属以低价保证供应战神之锤,而荆戈管辖的“海伦”酒店每年的一半收益都要交给罗格。
计议一定,荆戈当即取过了星辰金,装入一个毫不起眼的皮袋子中。星辰金特有的魔法波动立刻就消失了,这又让罗格大吃一惊。这个小袋子在某些时候可是能发挥大作用的啊!当然,此刻的作用就是不让芙萝娅那个吸血鬼发现有这么一个东西存在。荆戈又从身上取出一块琥珀玉放入了盒中。这块琥珀玉十分奇特,当中凝结了一个巨大的不知名生物的眼球,淡黄色的瞳仁中一条条细微的皱褶清晰可见。一丝若有若无的魔法波动传了出来。
罗格见不多,识倒是挺广的,这也得益于胖子平日里闲书杂书读了无数。但他也不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还没等他开口问,一只纤纤小手一把就把琥珀玉夺了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很奇怪啊!”芙萝娅翻来覆去的研究着琥珀玉,却不得要领。于是随手放入了自己的小口袋中,懒洋洋地道:“这块东西归我了!”
三只大小狐狸互相望了一眼,都是隐隐的有肉痛之色,脸上堆的谄媚却都不敢少了半分。芙萝娅十分得意,哼起了小曲。
终于打扫完了偌大的矮人地下城,所剩无几的猎人们押解着长长的矮人队伍出发了。本杰明调集了克拉克商会的人手,开始秘密地接管矮人丘陵。矮人们性格暴烈,倔强不屈。猎人和矮人现在可以说是仇深似海。一路上,不断有猎人打骂矮人和矮人奋起反抗的情形。在第二天穿越沉寂森林的时候,猎人和矮人们的矛盾终于暴发了。
先是一个猎人打倒了一个行动迟缓的老矮人,并凶暴地用鞭子抽着。这时十几个原本是战士的矮人突然扑了上来,将那名猎人打倒在地。附近的三个猎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拨刀扑了上来,砍倒了外围的几个矮人。然而更多的矮人冲了上来,将四个猎人淹没在人潮中。
随即,一百多个矮人就脱离了大队,逃向了森林深处。走在队伍最前方的罗格知悉此事,又惊又怒。胖子和凯特、佛朗哥当即率领了十来个人追了下去。由于出发前为防万一计,所有的矮人,除了病号、老人和小孩子,一律都被饿了三天以上,所以罗格很容易地就在森林中截住了逃跑的奴隶们。
对付这些手无寸铁、又饿得眼睛发绿的矮人们还是非常容易的。为防止矮人逃跑,罗格先在四周施放了数个蛛网术或者是藤绕术,随后凯特和佛朗哥如下山猛虎,在矮人中纵横来去。尽管矮人个个都有拼死之心,然而却是被饿得力不从心,一个一个地被打倒在地。
一刻钟之后,一百多个逃跑的矮人就都被押了回来。罗格、凯特和荆戈密议了一小会,荆戈便站了出来。他一声吩咐,手下立刻抓过了十个矮人小孩子。七八个矮人立刻哭喊起来,看来这几个是他们的孩子了。
“现在我就让你们看看!想反抗、想逃跑是什么下场!你们不是很厉害吗,饿了三天还能跑,还能杀了我的四个手下!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们,不会杀那些逃跑的人!不过,这些小孩子!要给我的手下偿命!这些孩子,就是你们这些逃跑的家伙给害死的!”
押着矮人孩子的武士手起刀落,四颗头颅滚落在地上。矮人中顿时哭声、骂声,甚至还有相互争吵声,响成了一片。
“住手!”罗格一声高呼,跑了过来。
他拦住了要继续下手的武士,同荆戈激烈地争吵了起来。过了片刻,罗格回到矮人队列前,高声道:“这六个孩子的命暂时留下来!不过,如果以后再有人逃跑或者是暴乱的话,我也保不住你们了。好自为之吧!”
虽然还是有小部分强壮矮人的目光充满了仇恨,罗格满意地看到大多数强壮的矮人面上都是一副无奈和沮丧。
此计极毒,如此一来,哪个矮人再想逃跑,就变成了成心想害死这些孩子。到时不说多半会被捉回来,这些孩子的父母亲人自此以后也必然不会放过他。虽然真正害了矮人全族的是罗格、凯特这些人,但这种情形下,大多数人都会把仇恨或多或少的转移给直接的诱因:逃跑的矮人。真正目光长远、能想得通其中关键的,想来也不会太多。
罗格以后还要直接面对这些矮人,还需要他们使自己的金币堆再高上那么一些,自然要抓住这个卖好的机会。至于这个害人和让矮人仇视的角色,荆戈来扮再合适不过了。每年从他手里过的奴隶不知道有多少,也不在乎多这两、三千个仇人。
小小骚乱很快平息了。罗格也约束手下,打是可以,骂却要小心,特别是不能侮辱了矮人们的信仰和习俗。
一路无事。这一天芙萝娅突然找到了罗格,给了他一本又大又厚,一看就是年代久远的笔记本,说是挺有趣的,让他仔细看看。
反正闲来无事,罗格就在马车里研读起来。这竟然是天眼的笔记!里面记述了一百五十多年来这个矮人部落的重大事件以及天眼在魔法上面的心得。记述用的是大陆通用文,虽然矮人的书法不值得恭维,罗格还是勉强在潦草的字迹中搜寻着。矮人、精灵、龙以及其它一些种族对人类来说充满了神秘,能够拥有接触到第一手史料的机会实在是相当难得啊。
“更何况,”罗格想着,“多了解一点矮人们的习惯,以后也能让他们更多地给我赚些钱。”
厚重的笔记本打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也随之从尘埃中复活了。
“战神历九七七年十一月。这已经是第三个严寒的冬季了。山中的猎物越来越少,地下的水脉也渐渐枯竭。看来,是该建议族长限制族人饮酒了。毕竟一桶麦酒用的粮食,够三个矮人吃一个月的。”
“战神历九七九年十月。已经是第五个寒冷且干旱的冬季了。也许这就是《大预言书》中所说的‘七年的荒芜’吧?好在上个月在地下又挖到了一个新的水源,不然这个冬天真不知道该如何过去呢。只是这个水源是向下深挖了四百多米才找到的。为了这个水源死了多少个人了?十个,还是十一个?无论如何,我们都得在这里坚持下去,只要再有两年就好了!矮人族最伟大的先知克拉德里克莫是无所不知的,他用最后的生命为代价写下的《大预言书》必然是正确的。只要再坚持两年就好了!”
“战神历九八○年四月。这个冬天依然毫无过去的迹象。整个山里已经找不出什么动物了,森林也在成片的枯死。最伟大的战神啊,您难道真的要抛弃你的子民吗!附近的山里已经有两支小部落开始向外迁移了。愿战神保佑他们,不要走上《大预言书》所称的恶魔之路……还真是怀念麦酒的味道啊……”
“战神历九八○年九月。整整五个月过去了,五个月里只下了一场小雨。地下水源也只剩下最深的一个了。族里的大巫师已经连续施法十几天,祭坛里的火焰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战神啊,您已经不愿意再给我们任何启示了吗?工人们已经挖到一千一百米深了,却丝毫看不到能找到任何水源的希望。”
“战神历九八○年十一月。第五支部落已经迁走了,走向了东方的不归之路。西方隔绝高山矮人与丘陵矮人王国的迷雾森林的范围又扩大了。族里已经出现了第一个饿死的孩子了。”
“战神历九八一年四月。还有最后一年就是预言书中‘七年荒芜’结束的时候了。也只有两只矮人部落还坚持着留在这里,唐柯里山脉,这个高山矮人的发源之地。但是我们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怒焰神锤终于决定迁族,长老们也都同意了,我一个人的反对又能有什么用呢?虽然恶魔就在前方等着我们,但按照《大预言书》中所说,还是会有一个部落幸运的躲过这场灾难的。战神啊,我不是在诅咒我们的兄弟部落。但是部落的人数已经不到七千人了。就在三年前还有二万人啊!”
“战神历九八三年五月。整整两年的跋涉终于结束了,只有三千多人到达了目的地。这块地方的确不错,有丰富的矿脉、森林、食物和水。惟一让人不安的是离贪婪、狡诈的人类近了一点。只是,为什么我的心里如此充斥着不安与恐惧?”
“战神历九八八年一月。自从在这里扎根之后,族里的人口终于开始恢复了。但是祭坛的火焰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变动,我也感受不到丝毫战神使者——圣炎武者的气息。十多年了,我再也无法沟通战神使者,领受神谕了。”
“战神历九八九年二月。这是第几次做同样的噩梦了?梦见我们正在恶魔的心脏上建筑城市,而远方的邪恶正窥视着矮人的财富。看来,《大预言书》中的幸运部落也许不是我们啊。也许,该是我们再一次迁离的时候了。”
“战神历九八九年四月。我们的王再一次否决了我的提议。现在哨兵开始突然失踪了,族人开始莫名其妙地生病。恶魔已经来了!我们已经被战神抛弃了,按《大预言书》中的记述,恶魔将在矮人的鲜血与财富中诞生。”
罗格又翻过了一页。
“族里已经没有几个精锐战士了。恶魔的狡诈和凶残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也许只有那个魔法可以拯救……不,不是拯救,命运是不可改变的。但我要让恶魔们付出一些代价!哪怕是以我的灵魂作为代价,哪怕是再也不能回归战神的荣耀,我也要让恶魔们付出代价!”
看到这里,罗格禁不住将最恶毒的诅咒送给了这位矮人巫师。估计这个什么叫天眼的老东西说的魔法,就是那个让自己差点送命的召唤深渊吞噬者的魔法。他一边骂着,一边继续翻阅着这本笔记,希望找出一些关于那个魔法的线索。
不管怎么说,这个召唤魔法都有些强大得过分了。而且素来以魔法低能闻名的矮人(之所以不说是白痴,是因为矮人巫师们还是能发出些辅助法术的)都能施展的出来,以自己在魔法上的天分怎么会用不出来?虽然罗格心知自己在魔法上虽然说不上是过人,魔力水平还差得远,但比矮人多少总要强点吧?何况召唤邪恶生物,又很对他死灵法师的路数。
这一次没有让罗格失望。在一大堆对哲学、战神教义、各种仪式和祭司魔法的讨论中,终于让他找到了关于“那个魔法”的记录。“高级邪恶召唤”。
然而让罗格大失所望的是,这个记录含糊不清,特别是关于咒语的部分,看得出来,连天眼自己都处在探讨的阶段。对于这种高级魔法来说,咒语、魔法手势和魔力运用要是错了一点,罗格可是知道会有些什么后果的。他心中更是暗骂这个老东西。会魔法的矮人不多,天眼要是不死,自己还不是要把他当作上宾,说不定过个两年还能给他个自由身份什么的。
不过,“高级邪恶召唤”?好象在大陆正统魔法体系中没有这个魔法啊?
虽然矮人的魔法水平并不怎么样,但这个“高级邪恶召唤”还是难倒了罗格。特别是天眼对咒语的论述前后矛盾,混合了三种魔法咒语的载体:通用语、精灵语和神语。天眼留下的这个魔法之复杂,真是让罗格大开了一回眼界。
苦思一日不得要领之后,胖子终于硬着头皮去见自己的大克星,芙萝娅公主。对魔法的渴望还是压倒了对芙萝娅的恐惧。
这一次芙萝娅把“失乐园”安置在了一辆轻便马车之中。虽说少说也在失乐园里呆过三四次,可是罗格一次也没有看到过这个神器本来的样子是什么。
芙萝娅喜欢华丽,她的书房也充分体现了她的喜好。公主慵懒地靠在一个躺椅上,微皱眉头,仔细地看着天眼那宛如天书般的魔法记述。罗格侍立身后,详细述说着天眼那日施放魔法的情形。
“唉!”芙萝娅叹了一口气,道:“这个魔法笔记有一小半是错的,实在是太难看懂了。等等……你再说一遍那天他的咒语是怎么念的?”
当日天眼诵咒的声音巨大之极,罗格至今仍是印象深刻,何况那咒语,似乎也并不难理解啊。
罗格一点一点地复述着,芙萝娅的脸上面色不断变幻,最后终于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风度全无。
眼见芙萝娅笑得花枝乱颤的,罗格也不明白是为了什么。不过胖子也不是什么老实人,芙萝娅伏在椅背上笑得眼泪都快出来的时候,胖子的目光不时从她开得低低的领口处溜了进去,在那片雪白冰莹、骤然突起的肌肤上贪婪地盯来盯去。
好半天,芙萝娅才算笑完,她一抬头就迎上了胖子贼兮兮的目光。罗格立刻冷汗直冒,心虚地低下头去。芙萝娅浮上一层暧昧的笑意,伸手缓缓挑起了罗格的下巴,长长的莹蓝色的指甲轻轻地划过了罗格的肌肤。
罗格只觉得口干舌燥,一颗心狂跳不已。
芙萝娅的手指点着罗格的肌肤,一路慢慢向下。她的双眼也慢慢变得迷离。胖子魂魄都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喉咙里呻吟似地叫了一声:“公主……”她冰凉柔腻的手指触在肌肤上,每一下都让罗格战栗不已。
啪!
一道小小的电火闪过,罗格一声惨叫,跳了起来。人在空中已经蜷成了虾米一样,重重地摔在地上。随即胖子双手捂住胯下,痛苦地滚来滚去。
芙萝娅的指尖还带着一丝残余的电火,清脆、清丽、略带邪恶的笑声充斥着整个房间。
好半天,罗格才爬了起来,面孔还有些扭曲着。
“哼!死胖子还要给我装!本公主可是知道你的魔法抗力有多强的。就是让你痛点而已,这副虚弱的表情还是去了吧!”
罗格尴尬一笑,顾左右而言他:“殿下,刚才什么事情那么好笑啊?”
一提到这个话题,芙萝娅又是嫣然一笑,道:“我本来怀疑矮人用的那个魔法是‘高级异界之门’,但是记述的魔法咒语却又完全不是,召唤出来的也是和魔界诸恶魔完全没有关系的深渊生物。听你刚才一说,我才明白,原来这矮人竟然是用大陆通用语念出咒语来的!想必是他看不懂神语,专门找人翻译成大陆通用语的。呵呵,哈哈!”
罗格一听登时无言。魔法咒语以神语构成为主,平日就是错上一点,魔法都会失败。这个天眼以“翻译”过的咒语施法居然也召唤出了无数的深渊吞噬者,还真有神佑啊!当然了,如果真让天眼完全施展出这个七级的魔法,召唤出来的不论是炎魔还是魔兽守卫者,罗格都绝对支持不了那么长时间。
罗格讪讪地一笑,心想自己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啊,这种事情都能撞上。他随即又想起一事,问道:“殿下,您既然搜出了这本笔记,那么,那本什么《大预言书》能不能让小人看上一看啊?”
“唉,《大预言书》我也想看看啊,可惜不在这个部落里面。不过,矮人大法师的魔法水平也就这样了,这本预言书估计,哼,也不怎么样吧!”
“可是殿下,”罗格思考了一会才说,“这本预言书好象还是挺准的。您说,难道真有预言这回事吗?”
这才是罗格真正关心的问题。预言系法师几乎都是光明属性的,正是罗格这个死灵法师的天敌。本来以胖子的理解,这一系法师就是能施放预言系魔法而已。可是若他们真的有什么预知能力的话,自己日后的处境可绝对不大妙啊。
芙萝娅一双修长的眉毛微微皱了皱,慢慢地说:“如果要说预言,可能就要先得说说命运这个东西了。记得很久以前,老师曾经说过命运就如一条奔流的大河,有无数的支流汇入,又从无数的河道中宣泄而出。人类就如同大河中的无数生物,被河水带着从一条河道冲入了另一条河道。这河中的水,就是命运吧。可惜,大多数鱼是不知道水的存在的。”
罗格苦思一会,又问:“如果命运真的是这样的话,岂不是说,预言师看到的会是无数的未来?那究竟哪个未来才是真实的呢?”
“预言师就如同一条鱼,一条能够跃出水面的鱼。他们能看清一段前方的路,但也就是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而已。他们能够看清的,往往就是面前的那两三条支流。他们的未来可能就在这些支流中,也可能不在这里。”
“可是公主,如果说,预言师们能看到未来,那他们就可以预作准备躲过不好的命运,迎接幸运的降临。他们预见到的未来岂不就不是未来了?”
芙萝娅微微一笑,道:“当初我也曾经向老师提出过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在一条河流中,绝大多数都是泥沙和浮萍,根本无知无识的随波逐流。只有少数的人有所觉醒,发觉到有一些无形的力量在左右着自己。于是他们挣扎、奋斗,却往往是毫无结果。有少数的幸运儿被带往了一条幸运的河流,他们还以为这是自己的力量使然,于是俨然以征服命运的强者身份出现。其实他们不过是河中的一只小虾而已,一旦命运转换,这些所谓的‘选民’又会重新沉入水底。在小鱼小虾中有极少数的力量会继续成长,成为了比较大的鱼。大鱼中有一些会不经意的跃出水面,这时才会看到一些前方的河流。”
芙萝娅顿了一顿,罗格立刻极为识趣地端过一盘水果。公主嫣然一笑,对胖子的知情识趣极为满意。她向嘴里填了几颗葡萄,继续道:“大鱼中有一些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不断坚持着跃出水面,试图看清前方的河流走向。我想呢,那个写下《大预言书》的矮人应该就是这样的一条鱼。可是鱼并不是鸟,从命运的河流中跃起次数多了,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
罗格长叹一口气,赞道:“耶罗大师真是天人啊,居然对预言也有如此高深的见解!”
芙萝娅扑嗤一笑,“这哪是他的见解啊,这是光明教会第一代教皇在自己的手稿中记述的对预言和命运的看法。”
罗格小心翼翼地问:“那耶罗大师怎么会有教皇的手稿的?难道他老人家和光明教会有什么深厚的关系吗?”
“哼!那个为老不修的老东西怎么会和光明教会有关系?他年轻时酷爱冒险掘墓,很不幸,其中就包括了这位教皇的陵寝。这部手稿就是陪葬品之一呢。”
罗格这才放下一颗心来,身为死灵法师,他对任何同光明教会有关的东西都特别敏感。
“公主殿下,那人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吗?不是有句古话,叫人定胜天的吗?”
芙萝娅想了一想,淡淡叹了口气,道:“想改变命运的人很多,可是大多数人都茫然不知命运的存在,也不知道自己的努力会有怎样的结果。也许改变命运的努力正是命运的一部分呢。好比河流中的一个鱼群,整群都向左游,只有少数几条想向右游,结果往往是被鱼群挤死或者又被挤带回原先的方向。真有一两条成功改变了方向的鱼,也多半会因为落了单而无法生存。而且,仅仅凭鱼看到的有限几种未来,又怎么能知道那种就是真正幸运的未来呢?”
罗格道:“这就好比水中有一大块礁石,想向它游去,反而会被水流冲向两边。拼命躲向边上的,说不定会被卷上礁石了。”
公主轻轻一笑,“你个死胖子,真的是不笨嘛。其实还有,每条命运的河流都是宽阔无比的,一条鱼,哪怕是再大的鱼,想改变一个河流其实都是困难无比的事。可是,很多时候就算明明知道没有希望游向另一条河流,也总是要尽力试试的。唉!”
说完,一点落寞悄悄爬上了芙萝娅面庞,她怔怔地看着面前跳动不定的魔法火焰,清丽的面庞在火光中忽明忽暗。
罗格心中一动,是什么会让芙萝娅也如此无奈?她天生高贵,清秀绝伦,又师从十大魔导士之一的耶罗。天分嘛,单看她小小年纪竟然已经是十四级的魔法师就可想而知了,至少比自己是强上了十倍八倍的。论心计手段,这只千年小妖精心狠手辣、狡诈阴险之处少有人及,身家丰厚也不是自己这种普通小富比得了的。
她还会有什么烦恼呢?
是了,公主的烦恼就是波旁王朝的烦恼,就是莱茵同盟的战神巴伐利亚大公和他的儿子,最年轻的圣骑士奥菲罗克。叛乱与征服是王权的主题。千年来,无数的大小王朝踩着旧王室的尸体登上了宝座,然而有更多的野心家失败了,他们的鲜血成就了王室贵族们的勋章和爵位。
现在的巴伐利亚公国最多是心有叛意。但神迹是压在所有人心中最沉重的一个话题。眼前的芙萝娅公主,不就是一条在命运的河流里拼命挣扎的鱼吗?她要对抗的,并不仅仅是昔日的战神、年轻的圣骑士,她的对手还有光明教会和神迹背后的那些:
天上的诸神。
芙萝娅瞬间的哀伤虽然凄婉无比,罗格心中也是一阵痛。可还算保持着几分清醒的胖子知道,如果说芙萝娅是一条奋力搏击的鱼儿的话,那么自己最多算是一只小小河虾。命运使他拥有了比鱼还辽阔的视野,却源于身体的薄弱,他只能选择随波逐流。鱼都出不了头,自己这只小虾冲上去,又有何用?
“公主,您的烦恼只能自己解决了,小人实在是无能为力啊!”罗格在心中默默地念着。
芙萝娅的悲伤一闪而逝,转眼前她又是那个妩媚万分的妖精了。
“胖子,你把黄金狮子骑士给害了个干干净净,这次回去准备怎么交待呢?”公主望着罗格的眼似笑非笑的。
罗格心中大跳几下。这正是他一直担心的问题。五十个骑士在一般骑士团不算什么,自己的三百多龙与美人骑士不也只有三十多个活着回来吗?可是在只有五百多人的黄金狮子骑士团,这可就绝对不是小数目了。每个黄金狮子骑士都至少是十级的骑士,这么大一笔战力折在自己手里,奥菲罗克不把自己充军变成苦力,已经算是恩惠了。更何况,保卢斯毕竟是自己这边的人害死的。眼下惟有指望自己那个教会守护骑士的身份能够起点作用。这次回去,少不得要重重地给伯克和格纳德·哈特主教送上一笔。
“唉!”看着愁眉苦脸的罗格,公主轻轻一叹,道:“现在的青年贵族没有几个成器的,你们几个算是难得的人才了。特别是你,手段厉害得快比得上多年在政坛打滚的老手了。有没有兴趣在莱茵城发展呢?南希候爵夫人的丈夫罗顿候爵一年前刚刚去世。这位候爵夫人虽然年纪比你大了些,但当年也是贵族里有名的美人,现在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而已。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波旁王朝的血统,这对你贵族生涯的好处不用我说你也明白的。若你有兴趣,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呢。”
罗格眉毛一挑,心里仔细盘算了一番,摇了摇头。这倒不是他不动心,婚姻本来就是贵族中最普遍的政治游戏。骑士是最下级的贵族,在最讲究等级血统的贵族圈子里,就算是南希侯爵夫人再嫁个十次八次,年纪上了五六十岁,也断不会看上这类下级贵族的。但眼前情势不同,奸商本能让他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想看看芙萝娅还能拿出什么筹码来。
见罗格不为所动,芙萝娅格格一笑,道:“你还挺忠心的嘛。或者菲尔德伯爵的女儿你会喜欢?她今年才十七岁,是一个小美人呢。其实,她身上流着最正统的王室血液,她是我的妹妹……你明白吗?”
罗格一脸挣扎,但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呵呵,你个死胖子,胃口这么大。难道是想要本公主嫁给你不成?”芙萝娅一双眼睛简直要把罗格的魂给勾了去。
好不容易罗格才把冲到口边的“正有此意”四个字给咽了下去。
芙萝娅伸了个懒腰,道:“好吧,罗歇里奥元帅还有两个女儿未嫁,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这可是个真正难得的机会噢!”
这一次罗格心中真正地大跳了起来。罗歇里奥元帅可是身份地位足以与巴伐利亚大公比肩的人物啊!大卫以前也隐隐透露过这个意思,看来这个条件应该是他们的底线了。
只是,自己真的这么值钱吗?
从芙萝娅的马车出来时,已经是漫天的星光了。习习凉风划过了罗格的肌肤,竟让他感到一丝彻骨的寒意。他抬头仰视无尽的星河,仿佛也感受到了命运的洪流自身边喧嚣而过。自己只是这条大河中一条不起眼的小虾而已,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
与命运对抗,又有几人笑到最后?真正的先驱者多数会倒下的,只有极少数的幸运者才是最后的赢家。与其搏那万中无一的英雄机会,倒不如躲在这些先驱者的后面。只要前面的都倒下了,果实自然就都是他的了。就算还有一两个所谓的“选民”留下来,背后的闷棍总是不大好防备的。
罗格微微一笑,总算在一片迷茫中看到了一线光亮。
只是,风月,为什么到现在还感受不到你丝毫的气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