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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见皮皮愣了半天不说话,嘤嘤掏出一条手绢,走到溪边用水湿了湿,回来递给她:“擦把脸?”

  皮皮这才想起自己满脸是血,忙用湿巾擦拭:“对不起,样子怪吓人的吧?”

  “这算什么?”嘤嘤抿嘴一笑,被大眼睛占了快一半的小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这里是沙澜,每天都有血腥的事情发生。”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美,好像日本动漫里的小姑娘。眼睛黑沉沉地,激动时会立即浮出一层湿湿的雾气,泪莹莹的样子,睫毛不多,但很长,弯弯地翘起来,好像随时都想拥抱你。

  “这里这么乱,能好好地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有精力做学问吗?”

  “对于我们蚁族来说,这座森林就是我们的宇宙。这一片土地上所发生的事,我们的所见所闻,经过过怎样的一种人生,都应当写进书里、变成故事。”嘤嘤淡淡地道,“因为这些东西一旦变成了故事,就再也变不回来了。”

  蚁族研究狐族,其难度跟人类研究火星差不多吧?皮皮觉得自从遇到了贺兰觿,自己就被他的故事锁住了,越陷越深,根本无法好好地活在当下。真是应了嘤嘤的这番话,走进一个故事就像走进了一个陷阱,出不来,也回不去,只能说是个悲剧。她不敢往下想,想得越深,就陷得越深。当务之急,应当是协助贺兰救出东灵,找到“失忆前”的贺兰觿,然后和他一起好好地过日子。

  “嘤嘤,关于狐族,你听说过‘夜光犀’吗?”

  “夜光犀?”她茫然地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没听说。我们蚁族最多只能活四十天,知识来得快,去得也快。”她指了指对面的山头,“那座山上有一棵两千岁的老银杏,附近生活着一个学术世家,世世代代都研究狐史,有很多著名学者。如果你真想知道什么是夜光犀,或许他们能回答你。”

  “真的?”皮皮听得心里直发痒,好像找到一本狐族的百科全书,“我想拜访他们,你能引见吗?”

  “这个……”嘤嘤露出为难的样子。

  “拜见他……是不是需要什么特别的礼仪?”

  “嗯……目前在世的,这个月你还能见到的一位先生叫‘泛泛’,最博学也最清高,就住在银杏树上。他专心学术,从不下树,也不搭理陌生人。除非……”

  “除非?”

  “除非你能弄到一滴‘眼泪’。”

  “眼泪?”皮皮又糊涂了,“什么眼泪?”

  “我也不大清楚,只知道它是狐族的东西,在沙澜宫家的手上。”嘤嘤说,“有一次宫家人正在用它,忽然掉出来一滴,正好滴在一只蚂蚁身上。蚂蚁以为是露水就喝了进去。后来她变成了蚁族,名字叫‘翩翩’,居然活了三百天!于是那滴水就有了一个名字叫‘眼泪’,因为是咸的。皮皮你不是狐族的媳妇吗?如果你能从宫家那里弄到一滴眼泪给泛泛,再向他请教,他肯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

  “是吗?”皮皮好奇地道,“我这是第一次到沙澜,不大知道宫家的事。不过这眼泪真够神奇的,相当于让一个只能活四十岁的人活了三百年。哪里是什么眼泪,明明就是长生果嘛。”

  “泛泛最近在写一本《狐史新探》,号称汇集了家族几千代人的研究心得,目前还没写完。他比我大几天,也不知道在我的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嘤嘤叹了一口气,好像这是她此生最遗憾的事。

  “你们也写书?写在……纸上?你们会……造纸?”

  “当然不会,也不需要。说了这么久难道你还不明白,我们属于不同的物种,使用不同的语言和符号系统,我正在以一种你们人类可以理解的方式与你交谈?很多词汇都是象征性地。我说纸,不是真的纸。我说屋子,也不是你们人类理解的那种屋子。”

  “好吧,我去想办法弄到一滴传说中的‘眼泪’。”皮皮道,“如果能弄到一滴,先给你,还有多的,再给泛泛。”

  嘤嘤呆呆地看着她,大眼睛里又蒙上的雾气,声音开始发颤,那表情就好像是刚知道自己中了一千万的彩票:“真的?你真的愿意给我一滴?”

  皮皮点点头:“只要它是狐族的,我弄到的机会还是蛮大的。”

  “你有后台?”

  “算是吧。”

  “请、请问……需、需要什么代价?”嘤嘤一下子结巴了,“我跑得快,能帮你放哨,我有力气,帮你扛东西,我知道很多这林子里的小道消息,能当你的顾问。我熟悉地形,是个很好向导,我还知道所有的水源、地界……”

  “嘿嘿嘿,干嘛这么兜售自己?”皮皮摸了摸她的脸,轻轻地道,“不需要什么代价,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有空帮我出出主意就好啦。”

  “没问题!我紧紧地跟着您!”嘤嘤一个劲地点头,“如果泛泛回答不了您的问题,我愿意把夜光犀做为我终生研究的课题。”

  她居然改用敬语了。

  “什么课题?”旁边一个声音问道,皮皮回头一看,发现小菊和家麟都醒了。

  皮皮带着小菊、家麟和嘤嘤一共走了四个多小时的山地才赶到山谷的营地。

  开始的时候家麟因伤势严重要人扶持走得很慢,一度慢到皮皮担心天黑之前赶不回去了。幸运的是,青阳的绿药膏终于开始起作用,血止住了,伤口渐渐愈合,疼痛也减轻了许多。众人这才得以加快步伐。也许有青阳的暗中相护,也许只是纯粹的好运,回去的路上平安无事。路过一道干净的山泉,皮皮帮家麟清洗了一下伤口,自己和小菊也趁机擦洗掉身上的血污,虽然看上去算不上干净,至少不是一幅劫后余生的惨相。

  皮皮将那枚“玛瑙”放在水中洗了洗,装进贴身口袋,故意混上三枚形状相似的卵石。她认真地清除了青阳可能留下来的气味,扔掉了绿药膏的瓶子。

  林中暮色四合,快落山的夕阳像只挂在树上的鲜橙,头顶的霞光被余晖染成了紫色,流云如练在空中旖旎。

  不知为什么,皮皮觉得这里的山水气势狰狞,并不给人以如诗如画的感觉。道旁怪石嶙峋、一些不知是被风吹倒、还是被雷劈过、还是被雪压断的大树横七竖八地散落其间,合抱的树干被白蚁蛀空又成了蛇蝎的乐园。除此之外,山间还有不少沟壑,豁口深达数米,被乱草遮掩,冷不防掉进去,就算不死,半天都别想爬上来。

  就算吹来的山风都带着一丝不祥,若有若无地带着一丝血腥之气。

  路上偶尔能看见巨大的死兽,被乌鸦吃尽的骨骼,半埋在土中生锈的大刀,遗落的箭镞,半干的血迹,高高挂在枯枝上的内脏……

  谁也没有多说话,所有的人都在默默赶路,不敢弄出声响引来不必要的敌人。皮皮的心中本来就充满谜团,经过青阳和嘤嘤的一番交谈,信息量倒是直线上升,脑子却更乱了。潜意识中,她觉得贺兰觿与青阳都不可信,毕竟是敌对的两边。嘤嘤的话倒可以信三分,但不是第一手资料,不能排除道听途说的成份。

  眼看就要到达出发之地,前面小道上忽然传来一阵铃声。皮皮加快脚步,越过一棵白松,看见了一匹黑马,上面坐着一个穿着鲜红披风的男人。皮皮立即示意家麟、小菊、嘤嘤止步,自己躲在树后偷偷观察。

  马上人身材魁梧、衣着讲究、披风上用金丝绣着一条飞鹤,似乎很怕冷,戴着鹿皮手套,颈上还围一条毛茸茸的围脖。左手缆缰,右手举着一根一米多高的长杖,上面拴着一只铜铃,飘着一排五彩的羽毛,看样子是在执行着什么礼仪。

  在大山中终于看见一个比较“文明”的人,皮皮还是有点激动的。

  嘤嘤背着包袱走到她身边,轻声道:“别怕。他是修鱼家的使者,这身打扮一定是有要事在身,只要不去惹他,他是不会理睬你的。”

  “那我们就这么从他身边……大摇大摆地走过去?”

  “对。这条道上路人很多的,有赶集的,有押货的,有跑生意的,他不会对你感兴趣的。”

  “他不是狼族的吗?”

  “狼族也分很多种呀!有文明的,也有不讲理的,有见人就咬的,也有三思而行的。这人要真想找碴,咱们背着这么重的包袱,里面全是好东西,可以说是香闻十里。人家早过来抢了!”

  皮皮低头想了一下,道:“也是喔。嘤嘤你认识他?”

  “方雷奕,修鱼亮的女婿。狼族之间如有冲突,会先派使者进行交涉或者警告,相当于你们人类的外交使节,都由族内有地位的贵族担当,一般不会理睬我们这些小鱼小虾的。”

  听嘤嘤这么一说,皮皮觉得此人无碍,于是示意众人继续前行。

  山道狭窄,那匹黑马行走甚慢,很快,皮皮一行与他擦肩而过,走到了他的前面。在越过方雷奕的刹那间,皮皮回头看了他一眼。

  是个漂亮高大的年轻人,二十七八的样子,胸挺着笔直,头高高仰起,一脸胡须,充满英气。全身上下干净的程度跟青阳有得一拼。他当然知道身后有人,皮皮从他身边走过时,他居然将马往右边一拉,把路让了出来,礼貌地示意众人通过。然后不紧不慢地跟在四人身后,保持大约五米的距离。皮皮不敢多回头,生怕引起他的疑心,但清脆的马蹄声显示他们一直在走在同一条路上,路的尽头就是狐族营地的入口。

  走着走着,皮皮的步子渐渐慢了下来。如果方雷奕一直跟着她,很快就会见到贺兰觿。虽然单枪匹马不构成威胁,在狼族的领地中暴露狐族的行踪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想到这里,当前面出现一个岔道时,皮皮带着众人故意拐进了岔道,方雷奕没有跟过来,而是按照既定的路线继续前行。马蹄声渐远,不一会儿功夫,就完全消失了,就连彩杖上悦耳的铜铃声也一并消失在风声之中。

  皮皮重重地吁了一口气,打算等待片刻再折回主道,以免又碰到这人。仰头看天,太阳已快落山,再耽误下去,五鹿原的命恐怕没了,只得加快步伐。走了大约十分钟,眼看到达谷口,前面一匹黑马上坐一人,不是方雷奕是谁?

  众人微惊却不害怕,刚才他没动手,估计现在也犯不着。

  方雷奕骑马站在道口上,前面一道小溪。溪流的对岸就是狐族营地,隐约可见一团篝火和几个白色的帐篷。看样子方雷奕也是刚到,正在打量对面的地形。皮皮带着众人走到他的身边,正要涉溪而过,方雷奕忽然道:“各位请止步。”

  皮皮的脸白了白,转过身来。方雷奕在马上优雅地鞠了一个躬:“我有点话要和对岸的人讲,你们能不能在这里等我一下?”

  “我们是生意人,要去北边赶集。”嘤嘤道,“大人想必也知道,晚了货就不新鲜了。”

  “只耽误你们一只山鸡的功夫。”

  这话皮皮没听懂,寻思着这可能是狼族表达时间的方式。比如吃掉一只山鸡需要五分钟,吃掉一头牛需要半个小时……当下不敢说不,对嘤嘤使了个眼色。嘤嘤答道:“好吧。”

  “谢谢。”

  “不客气。”

  话音刚落,方雷奕忽然仰声长啸。

  噢呜——噢呜——

  纯正清亮的狼嚎,在空谷间悠然回荡。

  啸声方落,对岸林中果然走出一个人,暮色依稀看不清脸,从衣着上可以猜出是金鸐。

  只听得方雷奕朗声道:“在下方雷奕,奉修鱼堡主修鱼亮之命问阁下几句话。这里是修鱼家的地界,闯入者,亮明你们的身份。”

  “沙澜金鸐。”

  方雷奕微微一震,沉默了两秒,道:“金鸐,金兄?哎呦喂——稀客啊稀客,不见您有年头了!我想想看,咱有多少年没见了?几百年了吧?自从您父亲去世您就消失了。那几年我们枕戈待旦,还以为您会来报仇呢。您这是……去哪儿玩了?什么风又把您给吹来了?回乡探亲?”

  最后一道夕阳照在他的脸上,皮皮看见金鸐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只是路过。”

  “哎哟我说兄弟,说句不中听的话,沙澜可真不是您应该来的地方,这里早已经不是狐族的地盘了。您到这儿来,就算只是路过,对我们来说也不能就是个旅行观光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会给沙澜不稳定的政局带来动荡的因素哇。您打算在这儿呆多久啊,金兄?”

  金鸐避而不答:“这就是修鱼亮托你带的话?”

  “那倒不是。他老人家还不知道这两天会有前沙澜世子莅临,如果知道,派来传话的那个人肯定不是我呀。我呢,您也知道——和平的使者,友谊的桥梁——这辈子就想在这动乱的地方播洒些爱的种子,让沙澜变成一个爱的国度。我不惹事,更不挑事。再说了,这沙澜,咱方雷家也是后来的,金家和修鱼家的恩怨咱不掺与。既然您说路过,我就当您是路人一个,没看见您,也不知道您往何处去。今天我来呢,目的只有一个,您把五鹿原交出来就行了。——不知金兄您意下如何?”

  金鸐怔了一下,似乎被这冠冕堂皇的一套说辞绕晕了,半天方回过神来,两手一摊,道:“五鹿原是谁?我刚来,没见过这人。”

  “金兄真会开玩笑,我那几个兄弟亲眼看见五鹿原带着一个女刺客飞到了这里。然后就不见了。想必是你们收留了。说实话当时我还不信呢,狐族收留狼族,你们几时变得这样仁爱了?”

  “你的判断是对的,我们肯定不会收留啊。”金鸐忽然一拍脑袋,“哟,想起来了,我的手下的确抓过一个长着翅膀的妖怪,问了半天也不肯说明来路,我们一怒之下,索性把他吃了,莫非——他就是五鹿原?”

  “吃了?”方雷奕耸耸肩,“那翅膀没吃吧?把翅膀交给我,我好拿回去交差。”

  “翅膀也吃了。”

  “那羽毛、骨架总还在吧?”

  “方雷兄弟,人多肉少哇……”

  “凶残,太凶残了。”

  “对不住,您要早来一只熊的功夫,也许还能赶上点什么。”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让我怎么交差呢,兄弟?——我那老丈人的脾气你是知道的哇。”

  “您这么能说还不能交差?肯定能啊!”

  “要不……您跟我走一趟,在堡主面前解释解释?”

  “肚子饿,走不动。”

  “您不知道五鹿原杀了堡主的爱子吧?这事儿往小里说,一命抵一命,往大里说,就是一场战争。别骗人了,你肯定没吃五鹿原,身上根本没有他的气味。”

  “这样吧,我回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出点他的遗骨,再过来回复您?”

  “交出五鹿原,否则你们全部都要为修鱼崐陪葬。”方雷奕一字一字地道,“这就是堡主让我带的话,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我明天这个时候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