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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辩 证

蠢人无论听到什么说法(logos)都如获至宝,兴奋不已。

——赫拉克利特

在中国,辩证法大概是人们几十年来最熟悉的思想方法,但恐怕也是被误解得最严重的方法。在生活中经常能听到有人说一件事情要“辩证地”看,平常所说的“辩证地”看问题大概是说事情总是在变化所以事情都没准的,或者,一件事情不能绝对地说是好还是坏,因为每件事情都是又好又坏的。这些都是对辩证法的歪曲,它把辩证法搞成了变戏法。最糟糕的是,当有人说到要“辩证地”看问题时,往往是想为自己的无能和错误辩解,一旦事情搞砸了,工作没做好,就可以说从辩证的角度看,坏事其实也是好事。这是典型的颠倒黑白。

辩证法最初的意思是在对话辩论中互相批评从而促进认识,它是古希腊的发明。古希腊政治的主要形式是在广场(agora)上就城邦大事展开公开辩论,正是广场政治创造了辩证法。因为是公开辩论,所以人们被迫要讲理,如果不讲道理就会被视为无赖,不讲理者得不到大家的支持,因此绝无胜算。无理就出局,这一点决定了逻辑和证据的重要性。因此,辩证法的意思是讲道理、讲逻辑、讲证据的对话辩论,在各种道理之间的对话、论证、比较和改进中,人们能够获得比原先意见更为合理的观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辩证法是一种思想的比赛,各种观点通过比赛得到提高和改进,就像运动员通过比赛使水平得到提高一样。

后来,黑格尔对辩证法的重新理解改变了辩证法的意义,他对辩证法的歪曲曾经一度被认为是一个大大的发展。不过从今天的观点来看,黑格尔式的辩证法是荒唐的。辩证法本来只是对话博弈模式,黑格尔却把辩证法说成思维规律,进一步又说成世界规律。最离奇的是,黑格尔还把辩证法搞成了历史发展规律,相信辩证法能够解释历史有个最终目的和终点。这些都是没有科学根据又不符合逻辑的幻想,其中的灵感恐怕更多地来自基督教而不是古希腊本来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

黑格尔辩证法中有一个经常遭到嘲笑的看法,就是认为事物总是经过三个发展阶段才能完善。为什么非要“三个”而不是更多或更少的阶段?实在缺乏理由和证据,属于奇谈怪论。事物其实有可能一开始就已经完善,也可能经过无数个阶段还不完善,这根本没有准儿。黑格尔在谈到世界文明时,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明是最低阶段,古希腊罗马文明是第二阶段,德国文明则是最完美的第三阶段。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最荒谬的应用,恐怕除了黑格尔自己,很少有人相信这一说法。每一种文明按自身的标准都可以把自己排在最完美的阶段,可见这种辩证法毫无学术意义,只是一种虚构的故事。

黑格尔辩证法最严重的错误是以为辩证法既是思维的规律又是事实世界的规律。由于混淆了思想和事实这两类问题,那些辩证法规律就尤其莫名其妙。例如有一条规律说的是一切东西又对立又统一,黑格尔以为“对立”能够把思想中说的“矛盾”和现实世界中的“冲突和差别”概括在一起,其实这两类性质的差异是毫厘千里。思想中的“矛盾”说的是两个反对命题不能同时为真:┑(p∧┑p),比如说“黑格尔是人”和“黑格尔不是人”这两句话只能承认其中一句,不能两句皆可。现实中的冲突和差别却要求双方一定要并存才有意义,比如“贫与富”、“好与坏”,我们不能只承认其中一种,而必须两种都承认。如果把这两类根本不同的性质概括在同一条“规律”中,结果不是搞乱了思想就是搞乱了现实。

一句话,辩证法还是古希腊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