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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道德仁义礼的关系

后人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认为是儒家做人的根本,这完全是对儒家思想的误解,是没有搞明白道德仁义礼的关系所造成的。“道”即“无”, “无”生“有”,“有”生万物之时,这个“有”具有“大德”,万物相生,生物者得“德”,被生者得“物”,所以失去“物”则得到“德”,因此也可以说“德 生万物”。“德”是完全的付出,而不管被生的物是好是坏,因为在“道”或“德”的眼里,“好坏、美丑、对错、上下、前后”等都是物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 会相互转化,所以“德”不会偏向任何一边,如果偏向一边则“失德”,所以道家处理矛盾的方针是“报怨以德”,“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也就是 你付出的“物”越多,自己得到的“德”就越多。

这儿就要提到孔子处理矛盾时的态度,当有人问孔子对“报怨以德”的看法时,孔子说:“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意思是如果以德报怨的话,那么用什么来报答德呢?应该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从这儿可以看出儒家并不和道家站在同一层次,而是已经有了是非对错的区别,所以 处理问题就只能用“仁、义”的思想教化人们向“善”的一面靠拢,而“不仁、不义”则是背离“德”的行为。所以“德高望重”不是随便称呼的,只有此人德泽一 方,所有的人都得到好处,才能有此称谓。说某人很“仁义”也不是随便夸奖,当对方不仁时你要有义,当对方不义时你要有仁,也就是你要包容对方的过失,从而 感化对方。

老子看明白了这个关系,所以书中总结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法家又补充了一句“失礼而后法”。“礼、法”是什么?随着 社会发展、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用道德无法感化、用仁义也无法劝阻之际,儒家抛出了另一治理国家、治理社会的法宝“礼”。这比当今所说的“礼貌”的礼要广 得多,“礼”是对上至君主、下至百姓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具体说就是君主出门应该坐四马所拉的车、宴会舞蹈时可以8个人一排,而上大夫只能坐二马所拉的车、 舞蹈时只能6人一排等一系列礼仪规矩,普通百姓之间也同样有很多规定,遇见长辈的礼仪、祭祀礼仪,连同吃饭的规格等包罗万象。

儒家的一个美好愿望是:如果你偏离了仁义之心,那么只要你按照圣人制定的“礼”来办事,你就会回归于仁义。那么事实上可行吗?显然不可行,小雅在后面将详 述“人性善恶”来说明不可行的理由。行不通怎么办?孔子认为应扩大教育,孟子在教育的同时提出“智”,也就是教人多学知识,明辩是非。到了董仲舒则又多了 一个“信”,这样“仁义礼智信”成了儒家做人的“五常”准则。小雅认为这也是行不通的,真正行得通的是法家的“法”宝,关于这一点,小雅将在法家文章中详 说,“法”和“礼”同样是做人的行为规范,“礼”是靠道德思想来维护,而“法”是靠国家机器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