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九棋和刑术都只是点了点头,与郑苍穹拥抱了下,郑苍穹又朝着马菲点了点头,紧接着给墨暮桥递了个眼色,示意他跟着自己走到旁边去。
“暮桥,这次拜托你了。”郑苍穹低声对墨暮桥说,“算我欠你的。”
墨暮桥苦笑道:“老头儿,你欠我的还少呀?你放心,不管怎样,我都会保护你这两个宝贝徒弟的,我只希望……”
“我知道!”郑苍穹打断他的话,“我保证不会把你的事情说出去的,我发过誓的,这辈子都保密,我会带到棺材里去的。”
墨暮桥笑道:“现在哪儿还有棺材呀,带到骨灰盒里边去吧,老头儿,路上注意安全。”
陈泰东与连九棋、刑术拥抱之后,对着马菲点了点头,虽然没有说话,但马菲心里也很清楚,陈泰东朝着她点头的意思是什么,这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期待。
郑苍穹和陈泰东远去之后,剩下的人才在托尔烈的带领下,朝着湖畔边前进,可庵古还是不说话,双眼呆滞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缰绳,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为金雕部落剩下的那些人担忧。
再次回到那个洞口时,他们见到了依然守在那里没有离开的迪烈和古烈,两人看到刑术他们从这一头出现,显得很吃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托尔烈将所有的事情讲给两人之后,两人立即对刑术、连九棋几人行礼,表示对他们无比敬佩,托尔烈则问:“还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带我们去找魂烙。”
迪烈和古烈一愣,对视一眼,迪烈道:“看样子,首领已经告诉过你关于魂烙的事情了,但是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去为好。”
“为什么?”托尔烈不理解,“魂烙现在在什么地方?”
古烈转身指着湖面东侧:“那边有一片洼地,从洼地开始,一直延伸到后面那一片山坡,就是魂烙的领地,现在它是此地狼群的头狼,就连游荡在戈壁边缘的熊都不敢靠近它的领地。”
托尔烈听完却是笑了,攥紧拳头道:“我就知道它还活着。”
迪烈立即道:“托尔烈大哥,你难道打算去找魂烙?”
“当然。”托尔烈点头,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刑术等人,“我父亲说过,只要他们找回了圣物,就借给他们狼牧的,他撒了谎,但我得替他履行诺言。”
迪烈和古烈很尴尬,因为他们是这一代人当中负责盯着魂烙的人,所以一开始卢尔烈说借狼牧的时候,他们就很清楚首领是在撒谎。
迪烈道:“魂烙现在已经是一头凶残的野狼了,它是不可能跟着你走的。”
托尔烈却是问:“那我父亲为什么会让你们一直盯着魂烙?为什么?”
“为了部落的安全。”古烈回答,随后看着远处,“从你放走魂烙开始,部落就一直派人盯着,我们发现魂烙逐年长大之后,它的领地一直在迁移,变换,而且距离部落越来越近,首领担心魂烙是舍不得你,更担心,这只不受控制的狼牧会袭击部落,所以,一直盯着,也下令,如果发现魂烙对部落有危险,就杀了它。”
托尔烈笑道:“就凭你们两个,能对付狼牧?”
迪烈和古烈再次对视了一眼,迪烈点了点头之后,古烈转身打开了自己的背包,然后从其中直接拿出了一支带有折叠枪托的突击步枪。
看到那支枪的时候,托尔烈和刑术等人都傻眼了,他们完全没想到,在乌拉尔汗部落的人手中,竟然会有现代武器!
托尔烈接过突击步枪,看了看,又递给走上前来的墨暮桥,再问:“这是我父亲让你们弄来的?”
迪烈和古烈点了点头,墨暮桥在一旁道:“这枪有些年头了,乌拉尔汗部落的人真是说一套做一套呀,竟然还有自动武器。”
托尔烈问:“你们会用吗?”
两人一起点了点头,古烈道:“我们没事的时候,就会跑很远去练枪,有时候也会用枪猎狼,算是一种练习。”
托尔烈叹了口气:“你们认识了外族人?”
迪烈道:“只认识一个。”
托尔烈忽然想起来什么:“那个信使对吧?”
两人再次点头,托尔烈苦笑道:“我就知道,你们肯定是用以前的那些老物件换的,还有子弹,还有多少?把枪和子弹都借给我们,我们要进四季山,恐怕用得上,还有,跟我再详细说说魂烙的情况。”
迪烈和古烈迟疑了许久,古烈终于道:“有件事,首领肯定没告诉你,那是你走之后发生的,部落的人都知道,唯独你不知道。”
托尔烈很奇怪:“什么事?”
迪烈道:“当年咬死魂烙父母的,并不是魂烙,而是部落里的其他牧羊犬。”
托尔烈一愣:“你们怎么知道的!?”
“是负责养狗的狗爷说的。”古烈接着道,“你走之后大概有一年,狗爷得了病,临死前,告诉了首领这个秘密,当年是他亲眼看到那群牧羊犬咬住了魂烙当威胁,这才让魂烙的父母在没有反抗的前提下被它们咬死,原本牧羊犬也想咬死幼年的魂烙,却被狗爷救下来了,他当年没说,是因为他知道首领的脾气,一旦首领知道这件事,肯定会下令杀光所有的狗,部落可以没有狼牧,但不能没有狗,况且,狗爷也认为狼牧迟早会失去控制,毕竟部落已经早就失去了完全控制狼牧的办法。”
托尔烈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愣在当场,许久才道:“怎么会这样,那群牧羊犬怎么会干出这种事……”
迪烈道:“因为你带回来的那只金眼狼在部落中受到最好的待遇,吃的住的都比其他牧羊犬要好,要知道牧羊犬的天敌就是狼,狗怎么会让狼在自己眼皮子下面活的那么自在,还拥有了部落里最好的一只母牧羊犬。”
托尔烈不语,完全不知道说什么了,俗话说人心丑恶,动物才是最淳朴的,但实际上,动物也一样存在着七情六欲,它们也会为了自己的做尽恶事。
“这支枪保养得不错,使用上没有任何问题。”墨暮桥已经将枪背好,“时间不等人,如果要去找那个狼牧魂烙,那就抓紧点时间,你有没有把握在今天之内搞定?”
托尔烈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让迪烈和古烈两人领路前往魂烙的狼群属地。
与此同时,远在四季山中的唐倩柔等人陷入了绝望当中,自从他们离开那个洞穴以来,就一直在山中绕圈,绕来绕去都没有找到庵古所说的那个“世外桃源”,所到之处除了冰就是雪,最终他们只得返回通道洞穴之中。
唐倩柔坐在火堆前,一脸的怒气,唐思蓉闭目养神,不时自言自语地说上两句,她的这个习惯让原本心里就很窝火的唐倩柔变得更为愤怒。
唐倩柔吼道:“你能不能闭嘴,让我安静一会儿!?”
唐思蓉连眼睛都不睁:“这是我思考的习惯,你应该知道。”
唐倩柔恨恨道:“但是这里不止你一个人思考,你也应该为其他人着想,你明白了吗?老太婆!”
唐思蓉只是笑了笑,还是不睁开眼睛,起身走到另外一边,面朝墙继续低声自言自语。
古拉尔、维克多和海森坐在洞穴拐角的位置,看着那对怪异的母女,特别是唐思蓉,都觉得太诡异了,那个老太婆不仅杀人不眨眼,而且行为举止还十分怪异。
站在洞口警戒的阿乐转身看着唐倩柔,走过去,递给她一块巧克力:“吃块巧克力吧,能让你心情愉快点。”
唐倩柔怒视着阿乐,终于还是将巧克力接了过来,狠狠地咬下一半:“没有庵古,我们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四季山!”
阿乐看着唐倩柔问:“要不,我们掉头回去吧,现在我们的干粮和饮水还够我们回到草原上。”
“你想死?”唐倩柔抬眼冷冷地看着阿乐,“我不会放弃的!这次我一定会找到奇门!”
阿乐瞟了一眼远处看着这边的古拉尔等人,低声道:“我只是想提醒你搞清楚状况,即便是我站在你这边,你妈也维护你,我们三个也不是那些佣兵的对手,我的耐心耗光了没关系,他们的耐心有限,如果再找不到进山的路,最好的结果就是他们扔下我们返回,最坏的结果呢,就是我们被干掉,你听清楚我说什么了吗?”
唐倩柔准备看向古拉尔他们的时候,阿乐立即道:“别看他们,越看越容易出事儿,看着我。”
唐倩柔只得抬眼看着阿乐,阿乐笑了笑道:“你应该多笑,轻松些,连你都不轻松,你花钱雇来的这些人更不轻松,一旦他们不轻松,就会导致反叛,所以,你应该好好考虑下我的建议。”
唐倩柔憋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吐了出来,脸上也有了些许的笑容,她看着阿乐,一字字道:“我认同你的建议,但我不接受,我刚才说了,我一定要找到奇门,你如果听懂了,就滚到洞口去继续守着,如果我心情好,以后还会赏你笑脸,明白了?”
阿乐笑着起身,唐倩柔直起身子,仰头看着他:“还有,你下次再想命令我做什么的时候,请仔细回想下,你是怎么杀死我爸的。”
第十九章:魂烙的族群
“之所以要叫它魂烙,就因为它那第三只眼。”前往狼群属地的路上,托尔烈给刑术和连九棋解释道,“部落的老人说,那第三只眼是狼灵的魂魄,是自然神用天火烙印上去的,所以才起名叫魂烙。”
刑术听完后,却是问:“托尔烈大哥,我们在金雕部落得知的先知,和你们部落崇拜的自然神,应该算是一个人吧?”
托尔烈摇头的时候,一直沉默的庵古终于开口道:“对,是一个人,只是发音不一样,从古契丹语中来书写的话,自然神和先知的写法是完全一样的,金雕部落因为在深山中,没有任何顾忌,基本上遇不到外族人,所以在对先知的称呼上没有改变,乌拉尔汗部落就不一样,他们游荡在草原上,担心直呼先知的名字,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刑术点头,低声在那自言自语道:“先知、自然神、雪暴……”
连九棋立即问:“你在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刑术抬眼道:“没什么,我现在还是觉得,所有的问题都在铸铁仙那,毫无疑问,不管是耶律倍还是先知、自然神,所有已知的那些重要人物,都和他有关系,还有,在金雕部落,我们也听说了,先知有三个能力,第一是能看透人心,第二是能治愈一切生死,让人死而复生,还能点铁成金。”
马菲在旁边问:“治愈一切生死是什么意思?听着像是病句呀?”
墨暮桥道:“也许就是说能治愈一切疾病吧,庵古,是这个意思吗?”
庵古道:“差不多吧,我师父说过,当年山骑遇到先知的时候,他们有很多人都生病了受伤了,而先知只是用手触碰他们的身体,就让他们痊愈了。”
马菲感叹道:“这个先知几乎就是神了……”
刑术听到马菲这么说,突然间停了下来,众人都看着他,刑术道:“你们倒着往回想,奇门是什么?”
所有人都摇头,刑术看着连九棋:“连先生,你的经验丰富,你跟着库斯科公司这么多年,你觉得,奇门是什么?只是个堆满金银珠宝的宝藏吗?”
“不,没那么简单,奇门的称呼来自于奇货,传说里边堆满了天下的珍奇异宝。”连九棋皱眉道,“但是所谓的珍奇异宝定义又是什么?这么说吧,按照奇货的定义,魂烙就算是奇货,封冥刀也算是,广义来说,就是非常罕见自身又带着传说故事,还具备一定特殊功效的东西。”
说完,连九棋从自己的皮带中摸出一块玉片:“你们觉得这个玉片有什么奇特的吗?”
马菲拿起来,仔细端详着,然后递给墨暮桥,墨暮桥看了一眼,笑了笑又给了庵古,庵古摇着头递给托尔烈,最终才来到刑术的手中。
刑术看着那片根本就不起眼的玉片,摇头道:“只是一块很普通的玉片,看起来像是从其他玉器上掉落下来的,原本断裂的边缘因为时间的关系,被磨得圆润了,所以无法从端口判断是从什么物件上掉落下来的。”
连九棋问:“质地呢?”
刑术又仔细看了看:“看不出来,只知道是硬玉,但这样的东西,在古玩市场上一抓一大把。”
“对,这东西很普通,不值钱,但是对我来说,它就是奇货。”连九棋笑了,指着刑术手中的玉片道,“这是我和我妻子第一次去市场,她用一张当时很珍贵的工业券换来的,对,她被人骗了,她以为那是好东西,她以为给我之后,我会很高兴。”
刑术看着手中的玉片,明白了连九棋话中的意思。
连九棋拿回那玉片:“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业券代表着什么,也许你们不是太清楚,我只能说很珍贵,用一张工业券可以换一吨这样什么都不是的玉片,但是她之所以会上当,是因为她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她想尽力迎合我,让我高兴,并且拉近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就像你不懂香水,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瓶香奈儿的假香水,送给自己的女朋友一样,你只是为了让她高兴,仅此而已。”
说到这,连九棋有意看了一眼马菲。
“所以,我没责怪她,只是对她说,以后不要去地摊上买这些东西,一张工业券虽然珍贵,但对两个要厮守一生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这片玉片本身也没有什么价值,但这里边包含着她对我的情意。”连九棋将玉片捏在手中,“所以,这玉片就是奇货,刑术,你明白了吗?这就是师父以前常对咱们说的,世界上只有相对的绝对,而没有绝对的绝对,没有绝对的奇货,只有相对的奇货。”
刑术点头道:“连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连九棋笑了,拍了拍刑术的肩膀,正在此时,远处的迪烈奔了过来,对托尔烈道:“大哥,前面就是狼饮了。”
托尔烈立即带着众人朝着古烈所在的小山坡奔去,然后一字排开,趴在小山坡之上,看着山洼下面的那处不断往外冒水的泉眼。
所谓的狼饮,就是狼群喝水的地方,一般来说,这种地方都在狼群的栖息地附近,不会太远,而且通常都是流水,亦或者较大的湖泊,这样会让狼群觉得安全,只有脱离狼群的独狼才会选择在水洼这种地方饮水。
古烈趴在地上看着泉眼:“每天狼群会来三次,时间差不多和我们吃饭的时间一样,不过只有在正午时分,狼群才会带幼狼前来,魂烙的狼群很奇怪,他们的母狼是不会带着幼狼远离狼群的。”
托尔烈算了下,问:“这么多年过去了,魂烙应该有很多孩子了吧?”
迪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是的,很多,至于有多少,你等下自己看了就知道了。”
正午,太阳爬到众人头顶的时候,五头通体漆黑的狼出现在对面的山坡上,此时托尔烈用手指在嘴里含了含,抬起手指头辨别了下风向,然后碰了碰刑术,低声道:“让你右边的人退下山坡,往右边移动十米,再上山坡。”
托尔烈这样做,是为了始终让众人保持在狼的下风头,这样一来就能避免狼闻到他们的气味,当然,他们也得顺着风向不断地挪动位置,毕竟狼也会努力想办法将自己保持在下风头,不过好在是,一旦狼群进入洼地之后,情况就会有所改善。
五只黑狼在洼地周围巡视了一圈之后,其中一头飞快朝着后方跑去,很快,黑狼再次出现,在黑狼的身后浩浩荡荡小跑来了至少五六十只模样各异的狼,当那些狼群靠近洼地边缘的时候,托尔烈直接傻眼了,因为那些狼大部分都是金眼狼,身材大小比普通狼要至少大一倍。
“这些……”托尔烈将身体缩回山坡下,大口喘着气,“这些都是狼牧?魂烙的狼群根本不是什么狼群,而是一群狼牧,怎么会这样?”
脸色惨白的迪烈也滑下来,低声道:“这就是为什么,首领让我们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要盯着魂烙的原因,等下你还会看到让你更惊讶的一幕。”
托尔烈再次爬上去,这次映入眼帘的是一群身材硕大的牧羊犬,这群牧羊犬足足有二十来只,看起来都上了年纪,在其他狼牧的保护下慢慢进入了洼地中,趴在泉眼边喝着水。
托尔烈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此时,一头身材可以说是巨大的白狼出现在洼地对面的山坡顶端,在他身后,还跟着另外两头身材较小的,但模样和他差不多的白狼。
三头白狼站在那,用警惕地眼神扫视着周围。
“魂烙!”托尔烈差点站起来,被身旁两侧的迪烈和古烈一把抓住,按了下去。
刑术等人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头白狼,觉得站在草原山坡下,头顶蓝天白云,迎着正午日光的魂烙简直就是一幅画——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漂亮威风的生物?
托尔烈终于知道这些年来魂烙都做了什么,它不仅收拢了其他狼群,竟然也想办法弄回来了大量的牧羊犬,让狼群与牧羊犬交配,产下更多的狼牧,变成草原上独一无二的狼牧族群。
魂烙为什么会这么做?是因为当年它父母是被牧羊犬咬死的吗?从先前那些狼群保护母牧羊犬饮水,可以判断出,魂烙心中肯定对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以致于它下令让族群不遗余力地保护着自己的妻子和母亲,也难怪那些狼的体积和模样与一般的狼很是不同。
魂烙爬上一块岩石之后,俯视着下面的洼地泉眼,身后的那两只白狼则转身朝着草原上跑去,很快就消失在刑术等人的视野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