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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节

  我突然觉得自己脸上热热的,转头一看,胖子老脸上也全是泪,他看向我,骂道:“小哥既不用掏内脏防腐,也不用穿金缕玉衣,这多好啊,以后想他了咱们就来看看,你个没出息的,哭什么哭,爷们儿一点,小哥看了多闹心。”
  我道:“好,不哭了,把你的眼泪也收一收,小哥看了更闹心。”
  我俩一边抹眼泪,路人甲就如同看好戏一样在边上怀揣着手,当然,此刻,我们的身体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变,但我知道,再待下去,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我们纵然再舍不得,也只能离开。
  然而,就在这时,胖子突然道:“姓齐的,啥也不说了,不过胖爷我就一点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棺材都是两个连在一起的?”
  “你想知道?”
  胖子道:“别打哑谜了,你这样张起灵看了闹心。”
  路人甲笑了一下,道:“第二具棺材,我原本是不愿意打开的,但你们刚才的煽情戏演得不错,作为酬劳,我可以帮你们打开另一具棺材,但是,你们可不要被吓到了。”
  胖子皱眉道:“里面是粽子?”
  路人甲道:“粽子是死的,里面可是活的。”随着他话音落地,和闷油瓶紧紧相连的另一具青铜棺,棺盖也缓缓升了起来。
  我和胖子往里面一看,顿时头皮发麻。
  里面是一个人。
  一个内脏、血液、经脉、骨肉,都透明可见的人。
  他的五官很模糊,但隐约和闷油瓶的轮廓非常相似,甚至,我们还可以看见这个人的心脏在缓缓跳动,十分有力。
  “这是……?”我和胖子同时问。
  路人甲道:“告诉你们也无妨。”顿了顿,他开始讲解了终极的含义,当然,这些东西,大部分是闷油瓶生前告诉他的,还有一部分,是他在这里的两年时间里,自己领悟出来的。
  终极所囊括的力量有很多,所有的力量,都来源于坑底的那块大石头。
  那块石头上缺了一小块儿,应该是被某人带走的,根据路人甲推测,那一块儿东西,应该是用来加入了青铜树里面,所以青铜树蕴含了物质化的能力。
  但物质化只是终极很小的一部分,而且真正的终极,并没有物质化这个东西。
  物质化,只是残缺不全的一种力量,看似无限复活,事实上只是一种假象,被复制出来的东西,还是原本的东西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但终极不一样,它也拥有重生的能力,但它的重生并不是复制,而是剪切。
  这就像是电脑程序一样,复制出来的东西,永远不是原件,而剪切,只是将同一个文件,从C盘,放到了D盘。
  而终极,可以剪切人的灵魂,或者说是精神。
  肉体是很容易就能被制造出来的,这一点,连蹩脚的物质化都能办到,而真正的复活,是拥有崭新的身体,但灵魂不变。
  当一个人可以不断生出强横的肉体,并且灵魂和精神永不改变的时候,那就是长生了。
  古代修道之人所谓的灵魂不灭,尸解飞仙,也不过如此了。
  紧接着,路人甲指着青铜棺里那具透明的人体,道:“他正在复活,这个过程我不知道要多久,或许下一年,或许十多年,或许几十年……这个过程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我也不清楚。”
  我和胖子霎时间目瞪口呆,同时,很多疑惑也引刃而解。我一直不清楚青铜树的力量是怎么回事,现在看来,是有答案了,它的力量,准确的来说,是一个残次品,只能复制,甚至还有副作用。
  但真正的终极,是可以让人的精神与灵魂永不磨灭。
  我们再一次将目光投向透明的人体时,眼光已经完全变了,并不觉得这具身体可怕,反而,当我们通过他透明的身体,看到里面强有力跳动着的心脏时,一种安定的感觉传遍全身。
  闷油瓶没有死。
  他是张起灵。
  张家的最后一任起灵。
  他正在复活,不是被复制,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复活。
  半晌,胖子憋出一句话,道:“姓齐的,你不早说,耍我们啊。”
  路人甲摊了摊手,道:“告诉你们有什么意义?如果他要五十年之后才会醒,那么你们到死也不可能再相聚,这跟他死了有什么区别?”
第六十章 结局
  “当然有。”这一刻,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道:“我们之间的感情,不会败给时间,即便我们死之前等不到他复活,但我相信,我们死后,一定会有人来掀我们的棺材。”
  “不错。”胖子加了一句,道:“只可惜现在都时兴火葬,小哥要看见我们两捧灰,那得多郁闷。”
  我忍不住觉得好笑,四年前,闷油瓶去长白山的青铜门时,我觉得十年是很漫长,很难以渡过,甚至想起来都倍感煎熬的,但此刻,我的内心极其平静,我相信胖子也是如此。
  因为真正的感情,不管是兄弟之情还是亲人之间的情感,是不会因为时光而倒退的,即便在我和胖子老死时,闷油瓶都还没有醒过来,那么也没关系,只要活着,我们就永远活在彼此的记忆里。
  这样,已经足够了。
  它也全军覆没,终极的秘密,现在唯一的危险,就是我和胖子了。我们绝对可以保证一辈子不说出去,但我们无法保证,如果有人依旧窥视终极,对我们使用催眠,或者其它手段,那么这个秘密,还能不能保住?
  如果以前,我对于终极还无所谓的话,那么现在,我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如果真的要遗忘,那就……
  那就遗忘吧。
  我欠闷油瓶的,太多了。
  我和胖子两人眼神一个对视,都明白了彼此的意思,胖子忍不住叹了口气,敞开双臂,道:“天真,抱一个,说不定出了这地方,咱们哥儿俩就是陌路了。”
  我苦笑了一声,安慰道:“陌路不了,虽然咱们会忘,但我们周围的人不会忘,他们会随时提醒我,在北京,姓王的那个胖子,是我的好兄弟,咱们可以重新认识。”
  胖子道:“太他妈文艺了,走!”说完,搂着我的肩向青铜门的出口走去,放开嗓子开始唱:
  “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抛撒那红绣球呀,正打中我的头呀,与你喝一壶呀,红红的高粱酒呀,红红的高粱酒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