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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使用和比喻语言

就逻辑思维而言,任何可能掩盖语句及其所表达的信念之间重要逻辑关系的语言现象都是不受欢迎的。现在我们来分析此类现象:

比喻语言:一个语言表达可以以比喻的方式传递与其字面意义不同的含义。

间接使用:一个言语行为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行为来执行。

在自然语言中,这类现象很常见,因而使得语言丰富多彩。虽然非形式逻辑不能完全避免这类大多在自然语言中出现的现象,我们还是要遵守以下规则:

研究非形式逻辑时,

1.允许语言的间接使用和/或非字面意义的使用。

2.如果可能的话,

将间接表达转换为直接表达。

将非字面意义的表达转换为字面意义的表达。

间接使用

为了理解语言的间接使用,我们需要仔细分析一些特殊的言语行为。用一种类型的言语行为来执行另一种类型的言语行为就是语言的间接使用。我们把例2-14重写为:

例2-14a 你能把盐递给我吗?

例2-14a所执行的直接言语行为就是提出一个关于听众是否有能力把盐递给说话者的问题。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话语不会被解读为提问题,而是要求把盐递给说话者。一个类似的间接言语行为可以由下面这个话语来完成:

例2-18 如果没有艺术,人类的生命会是怎样呢?

对于研究人类与艺术关系的心理学家,他们很可能用例2-18来提问题。如果这样的话,执行的就是直接言语行为。但例2-18也可以用来主张艺术对人类生命的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执行的就是“声明”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种间接言语行为的可能性使得句型与言语行为类型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但是,无论是否直接使用语言,图2-3中的关系都成立。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虚构语言,包括小说、诗歌、歌词等使用的语言。正如我们在第1章所看到的,虚构的句子看起来似乎传达了信息,但是它们却不能陈述命题。因此,从非形式逻辑的角度看,它们只是体现了语言表达能力。

比喻义

有时候语言表达用来传递不同于它们通常所具有的意义。这时候的表达就具有比喻或非字面意义。当一个语言表达的意义由其各个部分的标准意义以常见的方式组合而成时,该表达具有非比喻意义或字面意义。(表达的组合非常重要,看一个简单的例子:“玛丽帮助海格力斯”不表示“海格力斯帮助玛丽”,即使两个表达的每个部分都是同一个标准意义) 隐喻是比喻义最常见的一个类型。例如:

例2-19 你是一头驴。

“驴”的字面义包含了与通常作为驮畜的家驴类似的元素。一个人对一头驴说例2-19就是在使用“驴”的字面义。但例2-19可以用来比喻某个人很顽固,或者对什么不能理解(如,不能理解一条定理)。这时的“驴”就不是用作字面义,因此例2-19是一句比喻。类似地,在和平对话中,例2-20也是用作比喻义:

例2-20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谈判已经进入停滞期(plateau,本义为“高原”)。

在论证重构中,只要可能,就重写论据和论题,使它们仅描述陈述句、直接言语行为、字面义。假设有人提出:“你目前的投资策略是房地产,你疯了吗?如果一个投资连续五年亏损,就不是一个好的投资策略,而房地产在过去五年一直亏损。”这里的结论(你疯了吗?)必须重写成表达听众现有投资策略不好的直接言语行为。质问听众是否“疯了”不能明确表达结论。另外,“疯了”的比喻说法也应该用可以字面解读的词语代替。经过重构之后,这个论证变成下面的样子:

1.你目前的投资策略是房地产。

2.如果一项投资策略连续五年亏损,就是一个不好的投资策略。

3.房地产在过去的五年都亏损了。

4.你目前的投资策略不好。